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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藏!检验机构、人员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报告法律汇总
    近年来,为推动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持续集中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为便于执法人员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法律条款,笔者特整理了各部部门法中关于检验机构、人员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报告的法律汇总,随附认证机构出具虚假、严重失实认证结论法律汇总。因笔者知识有限,整理时间较为仓促,难免有遗漏,欢迎各位同仁加以补充。检验机构、人员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报告法律汇总领域法律条文通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第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二)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第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一)未经检验检测的;(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三)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四)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五)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通用《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1)第七条第(四)项 实施下列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论,严重危害质量安全;……产品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十五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三十八条 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药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第一百一十七条 药品检验机构在承担药品注册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处理。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20)第十条 批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该机构停止批签发工作:(一)发生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三)经评估不再具备批签发机构评定标准和条件要求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20)第四十一条 批签发机构在承担批签发相关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化妆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第七十一条 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检验机构资质证书,10年内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第九十五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0年内禁止其开展相关专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由卫生主管部门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第九十六条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撤销检验资质,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资质认定申请,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特种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第九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2022)第二十四条第(六)项 本办法所称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以下情形:……(六)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目录内工业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第五十六条 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殊产品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效标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2017)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在水效检验检测中伪造检验检测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水效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水效能力验证或者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授权机构在一年内不再采信其检验检测结果。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订)第四十九条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检测数据应当真实可靠,禁止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订)第六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所收取的检测费用,检测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检测费用一万元以上的,并处检测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导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检测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不得聘用上述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前两款违法行为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吊销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商用密码《商用密码管理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一条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开展商用密码检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三)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虚假或者失实;……认证机构出具虚假、严重失实认证结论法律汇总领域法律条文通常《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修订)第六十一条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认证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指定的认证机构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同时撤销指定。通常《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20修订)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当及时作出认证结论,保证其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一)认证人员未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应当进入现场而未进入现场进行审核、检查或者审查的;(二)冒名顶替其他认证人员实施审核、检查或者审查的;(三)伪造认证档案、记录和资料的;(四)认证证书载明的事项内容严重失实的;(五)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对象出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20修订)第四十条 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认证结论的,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笔者注:《认证认可条例》于2020年11月修订,本条转置应为第六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1修改)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约谈、暂停直至取消委托其从事技术评审活动:(一)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的;(二)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的;(三)与所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的;(四)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的;(五)向所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六)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认证费用,并处认证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认证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强制性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22修订)第四十六条 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人员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结论,编造虚假或者不实文件、记录的,予以撤销执业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人员注册机构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 第七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资质条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九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商用密码《商用密码管理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二条 商用密码认证机构开展商用密码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商用密码认证机构资质:……(三)出具的认证结论虚假或者失实;……
  • 一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被罚20.5万
    2022年10月12日,根据嵊州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要求,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执法人员对嵊州市长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执法人员通过调阅资料、查看监控、情景还原等方式开展检查。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检验检测工作,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018年底至2021年1月期间,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明知宋海锋等人(黄牛)为他人代办货车年检时采用临时套用排气管等弄虚作假方式进行车辆尾气检测的情况下,仍让其通过检测并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的机动车数量为18辆,其中8辆的检测费用以发票金额计算;剩余10辆发票缺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楼国华确认2018年底至2021年1月期间明知部分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通过临时套用排气管实现检测合格仍为上述车辆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事实。该企业的行为涉嫌在汽车年检中弄虚作假。当事人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于2022年10月14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之规定,2023年1月12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5万元,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8765元。同时此案件涉及的机动车数量为10台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情节严重”的情形,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该公司检验资格。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机动车尾气是否达标的重要机构,是控制道路移动源的“最后一道闸门”,是移动污染源“源头治理”的关键之一。在本案中,此类检测造假行为存在较大的隐蔽性以及复杂性,现场容易被遮掩、破坏,办案人员通过采取数据研判、当事人陈述等分析锁定目标,协调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协作等方法,及时掌握证据,确保违法事实的认定,为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监管,杜绝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打下了坚实基础。
  • 曝光!市场监管总局严打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2021年7月初,有媒体反映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调查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核查经营者资质、清理整顿虚假广告宣传信息,依法严查相关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网信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一是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监测与专项检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19.3万家自建网站和重点平台实施关键字监测。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专门编制监测监管实用指南。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出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2名淘宝、拼多多网店责任人实施抓捕。二是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审核平台内经营者检验检测资质,合计核验平台内经营者48万家,核查销售信息1195万件,处置违法违规经营者2321家。目前,淘宝网、拼多多已采取清理存量商品、管控增量商品、发布特别公告等管控措施,加强对入驻商家的主体信息审核和日常检查。三是清理整顿虚假广告宣传信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督促相关平台对2702家含有相关违规宣传信息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处置,涉及虚假广告宣传308件。四是倡导行业自律。9月15日,在“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启动仪式上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共有1.36万家检验检测机构自愿签署诚信守法承诺书。五是加强政府部门查询信息与网络交易平台数据互通。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检索查询自2016年以来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的18.2亿份检验检测报告信息。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网络交易平台冒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伪造或者变造检验检测报告案件13起,查处虚假广告宣传案件14起、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4起,移送公安机关相关案件4起。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释放严管信号、震慑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本次专项整治行动7起典型案例,其中平台内经营者或中介公司涉嫌冒用检验检测资质、伪造或变造检验检测报告、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信息等6起,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违法违规1起。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探索完善网络交易平台监测机制,持续强化线上线下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7起典型案例1.淘宝网网店“优品诚客”、拼多多网店“骇客电子”冒用浙江中越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称伪造检验检测报告案2021年7月7日,人民网《财经观察:无需送样也能测 部分网购平台质检报告随便买》反映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出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未发现报道中涉及的浙江中越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网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问题,而是其他商家或个人冒用其名义出具伪造的检验检测报告。7月8日,该机构向本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网络公开声明、向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发出律师函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7月9日,浙江中越公司收到湖州市吴兴区公安分局立案告知书。目前,淘宝网店“优品诚客”、拼多多网店“骇客电子”的2名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抓捕。2.东莞市环测通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淘宝网店伪造CMA和CNAS证书案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东莞市环测通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登录其淘宝网店“环测通”,在商品信息“检测报告办理食品服装箱包玩具家居电子电器产品CNAS/CMA质检报告”和“办理LED灯室内灯防爆灯CMA质检报告电源电子电器ROHS环保检测报告”中,发现其登记了证书编号为“201919013451”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及注册号为“CNASL6541”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持有上述证书实物,但在该公司计算机里发现上述证书图片及制作上述证书图片的PSD档。该公司供述,上述证书系用软件伪造后发布在淘宝网上。该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对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处罚款1万元。3.南京优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伪造检验检测报告案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南京优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针对当事人在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针对当事人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向委托人出具标注CMA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针对当事人伪造CMA资质认定证书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4.日照市奥因室内空气检测治理中心伪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案2021年8月,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在网络搜索中发现,日照市奥因室内空气检测治理中心在互联网备案开设网站,公示公司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该证书涉嫌伪造。经调查,奥因室内空气检测治理中心主要从事室内空气治理业务,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该公司自2019年9月开始,为提高其空气治理业务可信度,利用其他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图片,通过软件修改的方式伪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图片,并在其两个备案网站上展示。该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5.临沂英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从事产品检验检测活动案2021年8月,山东省费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临沂英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从事产品检验检测活动的线索,随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无法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相关材料,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系统也查询不到相关资质认定信息,同时发现盖有当事人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纸质检验报告69份。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询问,共计发现2017年以来检验报告电子版3832份,当事人承认其在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情况下从事产品(板材产品为主)质量检验检测活动并出具数据。该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6.福州优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广告宣传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监测发现,福州优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优测信息——CMA检测”上发布的商品服务广告中含有“软件检测报告 包通过”等内容,虚构接受商品服务效果,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处以广告费用3倍罚款,共计5618.7元。7.上海康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案2021年8月,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上海康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向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针对该公司涉嫌存在买卖事业单位证明档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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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如何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回应

    [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检验检测行业是传递信任的行业,可以向社会和消费者证明产品或服务的信用。对于市场上出现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如何监管?公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3月31日召开“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专题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应。-----------------------------------------------------------------------------------------------------------------------------------------------------[/size][/font]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意见提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说,对检验检测行业的管理,要依据“谁发证,谁监管;谁发证,谁处罚”的原则,除市场监管部门外,还有其他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特定检验检测领域的行政许可准入制度,负责相应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介绍,在执法实践中,检验检测报告造假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二是无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非法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除可以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有针对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案例。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1235件,同比增长23.5%,罚没金额2727.7万元,同比增长44.7%。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平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归集到检验检测机构名下,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2021年,针对部分网络商户未经资质许可、以“不送样出报告”“检验检测包过”名义开展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乱象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核验48万家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核查商品信息1000余万条,处置违规平台的经营者5023家,立案调查相关违法违规案件31起。乔东表示,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是解决质量纠纷时的重要凭证,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不仅扰乱正常商业秩序,还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风险隐患。对于检验检测报告,消费者如对其真伪有疑问或想查询具体报告内容,首先可以直接向出具该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咨询,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已列明机构相关信息。此外,通过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目前可查询2016年以来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的18亿份检验检测报告。

  • 海南查处一起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行为

    [align=center][b][size=16px]海南查处一起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行为[/size][/b][/align][size=14px] [/size][size=15px][color=#5f5d5d]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color][/size][b][size=15px][color=#5f5d5d]海口天信科技有限公司[/color][/size][/b][size=15px][color=#5f5d5d]未经检验检测和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行为处以顶格罚款,并撤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olor][/size][size=15px][color=#5f5d5d] 经调查,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期间,该公司对临高县3处房屋和东方市1处房屋开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检验检测的档案中,存在原始记录缺失、检测数据不能溯源、标准物质台账和关键试剂耗材验收记录缺失、检测数据明显修改的严重问题。同时,该公司还存在没有参加相关检验检测能力验证的情况。[/color][/size] [size=15px][color=#5f5d5d]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损害了检验检测市场的公平竞争。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五条的规定,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顶格罚款3万元和撤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211205A036)的行政处罚决定。[/color][/size][size=15px][color=#5f5d5d]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安全是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生命线,而检验检测工作,是确保质量安全的基本手段。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color][/size][size=15px][color=#5f5d5d] 下一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强化对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切实形成震慑作用,规范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秩序。[/color][/size]

  • 伪造虚假检验报告被重罚50万,检测业务被停!

    成都市锦江区锦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一案调查终结,初步查明该公司在检测驾驶员无相关资质证书、机动车排气分析仪不合格、人为干涉数据的情况下出具了尾气检测合格的报告。目前,该公司12条尾气环保检测线已经全部停止开展检测作业,同时还将受到没收违法所得40元,并处罚款50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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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检验相关的仪器

  • 上海那艾实验仪器设备[那艾仪器厂家]网站 全国送货厂家一手货! 品质保证!实验仪器非电子产品,使用效率和售后服务很重要。我们同品质比价格,同价格比效率,同效率比售后。设备仪器属于精密设备 客户订单录档案 免费1年质量保质,任何问题提供配件保养维护上海那艾仪器专注以实验仪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的仪器企业,目前热卖销售生产有一体化蒸馏仪,中药二氧化硫蒸馏仪,COD消解仪,高氯COD消解仪,硫化物酸化吹气仪,全自动液液萃取仪,挥发油测定仪等等。微生物限度检验仪支架(NAI-STV3;3联支架配3B滤杯,含抽滤瓶和弯管)采用薄膜过滤方法,以负压抽滤的方式,达到细菌截留的目的,并配有微孔滤膜与开放式过滤器。工作原理:将供试品注入微生物限度培养器内,通过检验仪自带内置真空泵负压抽滤,将供试品中微生物截留在滤膜上,用取膜器取出滤膜,转移至配置好的固体培养基上,菌面朝上,平贴,盖上盖子形成封闭的培养盒,置相应的恒温培养处内培养并计数。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规定:滤膜孔径不大于0.45μm,直径约为50mm。 应用范围制药:纯化水、注射用水、原料药、胶囊、生物制品、片剂、口服制剂;疾控:江、河、湖、海、水样;食品:纯净水、矿泉水、饮料;化工:各种需测试微生物水样;化妆品:各种用水及产品。 主要特征1. 全不锈钢设计,清洁方便,过滤支架可整体湿热灭菌;2. 滤杯采用可重复使用材料设计,经久耐用,节省成本,操作方便;3. 三个泵头可同时操作,也可独立控制,抽滤速度快,工作效率高;4. 独特的取膜结构,取膜方便快捷。型号NAI-STV(3滤头)NAI-STV6(6滤头)材 料L304不锈钢滤膜0.45μm*50mm或0.22μm*50mm真空泵外接真空泵抽气速率≥50l/min真空度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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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现场货架检验丨安全评估丨货架检测安普检测中心是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安普检测的服务优势在于以更短的检测周期和更低的服务价格,为客户节约成本和周期,帮助客户快速获取准确有效数据,并为客户提供后期技术服务支持。安普检测作为平台化运营品牌,与国内外多家实验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旨在为客户、行业提供更优质的检测咨询服务货架周期性检验/货架系统风险管理/整体验收检验/安全附件检验/安全现场检验悬臂式货架、橱柜式货架、棚板式货架、拆卸式货架、固定式货架、敞开式货架、半封闭式货架、封闭式货架、轻型仓储货架、中型仓储货架、重型仓储货架、阁楼货架、旋转式货架、移动式货架、穿梭车货架、装配式货架、调节式货架、托盘货架、进车式货架、高层货架、阁楼式货架、重力式货架、屏挂式货架等 货架定期检查项目:1.检查货架螺栓连接的松紧。2.检查横梁与立柱连接处,是否有损坏现象。3.检查导轨的弯曲变形成度和通道两端导轨的相平度。4.检查牛腿变形程度,是否有开裂现象、是否与地面相平。5.检查护柱的情况,是否有损坏情况。6.检查货架零部件表面是否有刮痕等等。7.检查货架的稳定性,检验其受力的稳定性。8.检查货架的垂直度,看看是否有倾斜现象。其他检测项目: 1.主体结构应检查的部分a)结构任何部分的碰撞损伤。b)柱的倾斜度。c)垫片、锚栓、锁定装置、柱及柱的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和有效性。d)焊接或母材可能存在的裂缝。e)建筑地板的状况。f)托盘上货物的位置。g)托盘在货架上的位置。h)所有承载部件的状况和位置。2、安全防护措施应检查的部分a)荷载和信息标志的设置和更新。b)无任何存储位置超载。c)单元荷载的稳定性。d)单元荷载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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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现场货架安全评估 检验 货架检测货架周期性检验/货架系统风险管理/整体验收检验/安全附件检验/安全现场检验悬臂式货架、橱柜式货架、棚板式货架、拆卸式货架、固定式货架、敞开式货架、半封闭式货架、封闭式货架、轻型仓储货架、中型仓储货架、重型仓储货架、阁楼货架、旋转式货架、移动式货架、穿梭车货架、装配式货架、调节式货架、托盘货架、进车式货架、高层货架、阁楼式货架、重力式货架、屏挂式货架等 货架定期检查项目:1.检查货架螺栓连接的松紧。2.检查横梁与立柱连接处,是否有损坏现象。3.检查导轨的弯曲变形成度和通道两端导轨的相平度。4.检查牛腿变形程度,是否有开裂现象、是否与地面相平。5.检查护柱的情况,是否有损坏情况。6.检查货架零部件表面是否有刮痕等等。7.检查货架的稳定性,检验其受力的稳定性。8.检查货架的垂直度,看看是否有倾斜现象。其他检测项目: 1.主体结构应检查的部分a)结构任何部分的碰撞损伤。b)柱的倾斜度。c)垫片、锚栓、锁定装置、柱及柱的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和有效性。d)焊接或母材可能存在的裂缝。e)建筑地板的状况。f)托盘上货物的位置。g)托盘在货架上的位置。h)所有承载部件的状况和位置。2、安全防护措施应检查的部分a)荷载和信息标志的设置和更新。b)无任何存储位置超载。c)单元荷载的稳定性。d)单元荷载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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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检验相关的耗材

  • 硅藻检验样品盒
    水中尸体死因诊断是世界性的法医学难题,硅藻检验被公认为溺死诊断最可靠的方法(“金标准”)。传统硅藻检验方法因灵敏度低、易污染、劳动强度大、安全性差等原因而未能在法医学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我司研究的科技成果“微波消解-真空抽滤-扫描电镜联用硅藻检验方法”克服了传统方法的重大缺陷,具有灵敏、准确、安全、环保等优点,应用前景良好。 硅藻检验样品盒是应用“微波消解-真空抽滤-扫描电镜联用硅藻检验方法”的重要工具,用于存放经微波消解、真空抽滤后得到的硅藻样品,具有操作简单、防损失、防污染、样品管理方便等特点,已获国家专利。 硅藻检验样品盒不仅适用于法医学硅藻检验,亦可用于存放硅藻生态学研究、硅藻分类学研究等其它领域中的滤膜样品。 硅藻检验样品盒采用一体化、紧凑式设计:一具尸体的检材(肺、肝、肾、骨髓、水样等)和控制样品经处理后所得到的样品,通常可集中存放于一个样品盒中。 硅藻检验样品盒主要包含(由外到内): 1个环保型外盒:含密封性薄膜外包装、可供填写的样品信息栏、防揭标签等;1个内盒底座:含6个用于放置内盒的孔位;6个透明内盒;6个钉型扫描电镜样品座:样品座直径有25mm和28mm两种规格,上覆盖有EM级高纯碳导电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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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DEC5040检验工作站
    专为电子物证实验室受理/预检功能区的实现而设计 &bull 全内置三大功能模块,轻松应对实验室各类检材预检工作 &bull 安全预检、修复和转储功能,将潜在数据损失风险降至最低 硬盘预检 综合性能全面诊断:对硬盘控制电路、磁头、驱动马达、表面介质、固件区、分区及文件系统等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发现及排除隐患。 工作状态实时监控:独特软件示波器功能,无须拆卸硬盘、无须器械服务,即可完整记录硬盘预检全过程的实时工作状态。 遗患扇区重点扫描:查找并重点扫描存在隐患的硬盘磁头或盘片,自动匹配读取模式 密码破解:全自动移除/破解硬盘密码(ATA加密) 高级修复:支持自动/手动双模式,可控制ROM, NVRAM、固件区及硬盘存储空间任意位置的数据修复 ※仅此功能即可媲美国内外主流硬盘修复工具 评测报告:自动生成硬盘全面检测评估报告 光盘预检 光盘种类全面兼容:包括BD-R、BD-RE、DVD-ROM、DVD± R/RW、DVD± R DL、DVD-RAM、CD等所有BD/DVD/CD格式 智能稳定技术:采用新共振智能稳定技术,有效抑制共振环境,抑制各种变形状况,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深度镜像功能:整盘镜像与文件列表输出同步完成,支持ISO 9660, Joliet, UDF, HFS、HFS+等各种光盘格式 逐扇区扫描功能:确保光盘中任何隐藏数据不被遗漏 自动生成检测报告:包括光盘属性、内容、形状等属性,多种报告格式及内容可选 文件扫描:支持查询方法,搜索光盘中的无法访问文件。兼容多文件系统混合光盘 闪存预检 支持USB接口各类移动存储介质 支持CF、MD、MS/Pro、SM、xD、SD/H、MMC等存储卡 eDEC电子物证预检系统 受理登记系统:按照电子物证检验通用规则,对受理的检材进行登记,确保后续所有检验过程、中间状态、检验结论等环节证据链的完整,本项目可选配增加条码管理子系统 检材预处理系统:(上述) 物证采集系统:对各类检材在完成预处理及检测后,采Linux DD、 E01、100% Copy等方式,同时通过(MD5、SHA1、SHA256/512)等形式的校验,进行安全数据采集。 高速传输系统:自动将采集到了检材完整原始数据,通过高速传输系统,快速存储至eDEC3.0超级实验室数据存储中心,供其它检验工作站随时加载调用 外部尺寸(毫米):635 x 200 x 485 功率:800瓦 工作温度:5-55摄氏度 相对湿度: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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