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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8月22日 记者从合肥市委、市政府获悉,着力打造成长三角后花园的合肥市,目前把水环境治理作为核心内容来抓,将陆续投入60多亿元,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工程。 巢湖,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又被誉为安徽的“母亲湖”。拥有巢湖三分之一水面的合肥市紧临这个湖泊污染较重的西半湖。合肥直接流入巢湖的几条河流水质长期为五类或劣五类。 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强调,融入长三角,首先就要把合肥打造成生态宜居型城市,成为长三角的后花园。为此,改变水环境污染状况成为眼下首要任务。 据介绍,根据合肥城市水污染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近郊农业面源污染的情况,合肥市水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围绕加快沿河截污、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污水管网、农业污染控制等相关工程设施建设。 合肥直接流入巢湖的河道包括南淝河、十五里河、塘西河、派河等,因此要想治理巢湖水污染,必须先从源头截住污水。合肥市建委负责人介绍,今明两年,合肥计划在入巢湖支流沿河道两侧埋设截污管201公里,使所有支流污水无法入巢湖。 其次,力争100%处理污水。目前,合肥市主城区日排污水75万吨左右,处理规模达56万吨/日,占合肥日产生污水量70%以上。来自合肥市建委的数据显示,合肥目前每天仍有两成多污水不能处理,肯定对巢湖污染造成影响,因此下一步将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2010年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00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针对农业污染源,合肥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将启动巢湖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在合肥市包河区东南部建7万多亩湿地,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工程、生态涵养林区、退网还湖区、鱼禽复合养殖工程等。同时合肥市还在试用减少氮、磷流失的“控失”化肥,条件成熟时大面积推广。 ——信息来源:新华社
园区是产业发展的集聚区,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能源资源消耗量大,节约潜力也较大。由于一些园区在前期规划、建设阶段没有考虑循环经济要求,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成为污染物集中产生或排放的区域。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意见》指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就是推进现有的各类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资源高效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意见》指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资源产出率,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一是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二是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三是循环化改造后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 《意见》明确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要求各地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七化”,即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 《意见》提出了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政策措施。一是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801号)要求,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四是对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园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优先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加强宣传推广。 《意见》提出了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机制建设。 一是制定推进计划。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推进工作方案.确定改造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并推动指导各类园区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各类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开展评估。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在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编制发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南,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园区循环化改造专家组,对园区循环化改造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四是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园区引进或培育专业化公司为园区废物管理提供“嵌入式”服务。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园区及企业节能改造。鼓励创新环境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专业化、社会化。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全力推进依法治市今年以来,该局以“确保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为工作目标,围绕《泸州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14-2020年)》与《泸州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意见》,全新定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将全市的食品安全纳入法治的轨道。推进“亮剑行动”食品抽检2750批次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亮剑行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行动。将大宗食品抽检列入2014年市政府九项民生工程食品卫生安全项目,开展粮油等大宗食品全产业链重点监管检测(抽检样品1055批次)。截至目前,全市实际完成食品抽检2750批次,全面超额 完 成 目 标 任 务 比 例 达260.7%。药品抽检正在推进,已完成840批次,超过目标任务,全市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021家次,督促整改2465家次,取缔8家,自行关闭62家,变更75家,转行46家,整改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1240家。全市食药监系统共立案707件,结案876件,罚没款金额538.30万元。完善食品检测体系实现电子化监管全覆盖今年以来,围绕“依法治市”的核心,泸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预算投资3000余万新建泸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目前对16个示范乡镇配发了食品药品快检设备304台套,共计投入资金100万元。最终将建成市级为骨干,县、乡级快检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