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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污水处理 水质监测领域新“蓝海”
    p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2b3d72bb-affd-4f13-a21d-205be7057a2c.jpg" title=" 污水处理.jpg" / /p p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水污染来了,生活垃圾多了,土壤也被污染了......农村正成为继城市之后的污染高发地。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p p   以农村水污染为例,目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发展滞后,治理缺口庞大。据统计,当前我国农村水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50%,污水处理率在10%-20%之间,大量污水未经处理便直接排放,严重影响了当地饮用水安全和水生态环境。 /p p   现如今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农村污染治理已成为我国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等政策的引领下,农村污水治理市场逐步得到释放,农村污水治理将成为水质监测领域的新蓝海。有关机构预测,“十三五”期间,农村污水处理市场空间接近800亿元。 /p p   利好政策接踵而至,环境治理逐渐从市政领域转向农村,农村环保市场也迎来了环境监测企业的关注。日前,东方园林接连中标两个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铁汉生态也公告称中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村环保项目变得炙手可热。 /p p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农村污水处理,预测到2035年,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将达70%,形成2016亿元的市场空间。 /p p   随着2018年一系列环保新政的施行,水质监测行业将迎来监管常态化、市场规范化、治理深度化,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将会进一步得到释放,为水质监测企业打开更大的市场空间。 /p
  • 甘肃省首家县级农村水质监测中心揭牌运行
    3月3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农村水质监测中心揭牌运行,这是该省成立的首家县级农村水质监测中心。   近年来,在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张掖市抢抓政策机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0年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完成投资3.21亿元,建成集中连片、高标准、高质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1项,解决了6个县区、60个乡镇、747个村、19.64万户、82.1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80%的农村群众喝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   为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及水质变化情况,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确保农村供水安全,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和《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与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具体规定,张掖市政府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张掖市水务局于2009年编制了县级农村水质监测中心设计报告,筹划在全市山丹、民乐、甘州、临泽、高台县区各建立一处水质监测中心,并在建设资金相对宽裕的单项工程上逐年筹措建设资金。今后,张掖市将依托建成的县级水质监测中心,全面开展水质化验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确保被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 五部委发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增水质监测建设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以下简称《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752号,以下简称《旧办法》)同时废止。《办法》针对全国县级(2862个)以下乡镇、村庄、学校,以及国有农(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连队的饮水安全问题,《办法》新增五条,其中&ldquo 第五章 建后管理&rdquo 新增四条。《办法》中规定工程项目分解执行部门新增环境保护部门。   《旧办法》第五条规定:&ldquo 卫生部门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水质检测、监测,并提出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疫区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rdquo 《办法》去除卫生部门水质检测工作内容 增加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地方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ldquo 以奖促治&rdquo 政策实施的重点优先安排,统筹解决污染型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rdquo   《办法》新增内容:&ldquo 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工程(以下简称&ldquo 千吨万人&rdquo 工程),应当建立水质检验室,配置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落实运行经费。&rdquo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当按规定开展卫生学评价工作。   《办法》规定由&ldquo 地方政府负总责&rdquo 修改为&ldquo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rdquo 《办法》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出资及其他资金来源责任。   据了解,中国水利部部长在2013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中部署2014年水利要着力抓好的十大任务中强调: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和规模化集中供水,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按照《办法》规定,全国各省相继推出各种相应的规范和措施,如:贵州省实施《贵州省&ldquo 美丽乡村小康水&rdquo 行动计划》,计划拟投资266亿元,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到2016年全面解决1165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以上信息透露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重心发生改变,更加强调日常供水的卫生、安全,水质检验室的建立和运行成为必不可少的项目 水源地环境监管、水源地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对环境部门的能力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强调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和落实,确保工程建设、运行顺利。这些预示着有关饮用水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设备面临较好的市场机会,所涉及的仪器设备包括:水质分析仪、水质重金属、COD、TOC、BOD溶解氧测定仪、氨氮测定仪、总磷总氮测定仪等。   以下为全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第二条 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不含县城城区)以下的乡镇、村庄、学校,以及国有农(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连队饮水不安全人口。因开矿、建厂、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ldquo 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rdquo 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中央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   &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兵团签订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建设管理任务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第四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当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布局,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集中供水,实现供水到户,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 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等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等工作,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出地氟病、血吸虫疫区及其他涉水重病区等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学评价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地方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ldquo 以奖促治&rdquo 政策实施的重点优先安排,统筹解决污染型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   第六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工程使用的管材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和投资计划管理   第七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区别不同情况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核准。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根据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工程实际情况,合并或减少某些审批环节。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按规定实行核准制。   各地的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和权限划分,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商同级水利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项目建设涉及占地和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按规定办理。   第八条 各地要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加强水利、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间协商配合,着力提高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水源工程选择与防护、水源水量水质论证、供水工程建设、水质净化、消毒以及水质检测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工程(以下简称&ldquo 千吨万人&rdquo 工程),应当建立水质检验室,配置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落实运行经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九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当按规定开展卫生学评价工作。   第十条 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各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年度申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报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中央补助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提出的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规模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   中央补助地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投资为定额补助性质,由地方按规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第十二条 中央投资规模计划下达后,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会同省级水利部门将计划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并将计划下达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核。分解下达的投资计划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地点、总投资、年度投资、资金来源及工作要求等事项,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出资及其他资金来源责任,并确保纳入计划的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完成各项建设管理程序。项目分解安排涉及财政、卫生计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工作的,应及时征求意见和加强沟通协商。   在中央下达建设总任务和补助投资总规模内,各具体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中央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的投资补助政策,加大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地方投资落实由省级负总责。入户工程部分,可在确定农民出资上限和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前提下,引导和组织受益群众采取&ldquo 一事一议&rdquo 筹资筹劳等方式进行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农村供水工程。   第十四条 中央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范围使用。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转移、侵占和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各地可在地方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经费,用于项目审查论证、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前期工作和管理支出。   第十五条 解决规划外受益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工程建设标准以及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以外其他问题所增加的工程投资由地方从其他资金渠道解决。对中央补助投资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受益区,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签订责任书,把地方各级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技术责任等落实到人,并加强问责,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第十七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ldquo 千吨万人&rdquo 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按有关规定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建后运行管理 其他规模较小工程,可在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用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组织工程建设,或以县、乡镇为单位集中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全县或乡镇规模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   鼓励推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ldquo 代建制&rdquo ,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十八条 加强项目民主管理,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要进行广泛的社区宣传,就工程建设方案、资金筹集办法、工程建成后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水价等充分征求用水户代表的意见,并与受益农户签订工程建设与管理协议,协议应作为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和开展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要有受益农户推荐的代表参与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或报备。对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设计审批单位审批 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方及有关专家审定,并将设计变更方案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的范围及标准由省级水利部门制定。   因设计变更等各种原因引起投资计划重大调整的,须报该工程原审批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 各地要根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要全部进行社会公示。省级公示可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市(地)、县两级的公示方式和内容由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确定。乡、村级公示在施工现场和受益乡村进行,内容应包括项目批复文件名称、文号,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水价核算、建后管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地方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商卫生计生等部门及时共同组织竣工验收。省级验收总结报送水利部。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和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按要求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   第五章 建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晰工程产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确保长期发挥效益。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 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可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 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实行村民自建、自管。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取股份制形式或企业、私人投资修建的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   在不改变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对采用工程经营权招标、承包、租赁的,政府投资部分的收益应继续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按照&ldquo 补偿成本、公平负担&rdquo 的原则合理确定,根据供水成本、费用等变化,并充分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阶梯水价、两部制水价、用水定额管理与超定额加价制度。对二、三产业的供水水价,应按照&ldquo 补偿成本、合理盈利&rdquo 的原则确定。   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的地区,要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专户存储,统一用于县域内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   第二十五条 各地原则上应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和水质检测制度,加强水质检测和工程监管,提供技术和维修服务,保障工程供水水量和水质达标。要全面落实工程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按职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和监管工作,针对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不同特点,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水源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明确保护措施,加强污染防治,稳步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源地的日常保护管理,要实现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ldquo 两同时&rdquo ,做到&ldquo 建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rdquo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水源保护工作 确保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十七条 各级水利、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各自掌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项目建成后的供水运行管理情况。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本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投资管理使用、合同执行、竣工验收和工程效益发挥情况等。   中央有关部门对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视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评估、随机抽查、重点稽察、飞行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通报通告、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引导各地合理申报和安排项目,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效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7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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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厅)、水利(水务)厅(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现就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饮用水中氟大于2mg/L、砷大于0.05mg/L、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耗氧量大于6mg/L、致病微生物和铁、锰严重超标的水质问题,使现已查明的中重度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村的饮水问题全部得到解决。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开展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是有效评估工程卫生防病效果,确保工程建成后水质达标和如期发挥效益的重要基础;做好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是保证供水水质卫生安全,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有效运转的重要措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的主要任务:一是新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范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切实优先解决中重度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饮水卫生安全问题;二是从技术的角度,对工程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的选择和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从卫生安全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前水源和建成后验收性水质检测及分析。当前要重点开展设计供水能力≥3000 m3/日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工作;其他小型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及分散式工程,主要做好工程建设前水源及建成后验收性水质检测工作,保证防病改水工程能落实到病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水质卫生常规监测制度;二是健全水质卫生监测体系;三是建立监测数据信息系统、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四是开展水性疾病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探索建立水性疾病评估、预测体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要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需要把这两项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二、按照《规划》确定的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地方卫生、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按照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开展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根据《规划》提出中重度氟病区、砷病区、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需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组织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完成年度工作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定期通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地方各级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时,要充分听取卫生部门的意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做好《规划》内的病区和饮水水质未达标地区的饮水安全工作。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各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提高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服务水平,让群众真正喝上卫生、安全水。三、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卫生学评价效果和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科学合理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内容,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要合理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防止加重地方和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负担。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费用可纳入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经费解决,常规水质监测费用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各级卫生、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配合,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合开展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各级卫生、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饮水卫生和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的饮水安全和健康意识,积极引导农民全过程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让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附件: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doc 卫 生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二○○八年一月七日

  • 【求助】农村水质???

    一般农村里用的水是通过水井用无塔供水打的,这样的水能用吗?有没有必要做杀菌净化处理???

  • “贵州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集中储备水质快检设备!”,你怎么看??

    [font=none][size=16px][color=#333333] [/color][/size][/font] [align=center][font=none][size=16px][color=#ff0000]“贵州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集中储备水质快检设备!”,你怎么看??[/color] [/size][/font][/align] [font=none][size=16px][color=#333333][/color][/size][/font] [align=center][size=16px][b]欢迎评论区留言,优质回复均奖励200积分。 [img]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img][img]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img][img]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img] [/b][/size][/align][align=center]=======================================================================[/align] [font=none][size=16px][color=#333333]2023年底,国[/color][/size][/font][font=none][size=16px][color=#333333]家水利部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color][/size][/font][font=none][size=16px][color=#333333]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color][/size][/font] [align=center][img=,690,18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231710177623_1743_3237657_3.jpg!w690x184.jpg[/img] [/align][align=left]《指导意见》发布后,全国多个省份陆续获批、印发规划助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此前小编已整理山西和安徽两省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808/734576.shtml][color=#548dd4][i][b]总投资490亿!山西发布农村供水规划,新增64家水质化验室(附仪器清单)[/b][/i][/color][/url] [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815/735925.shtml][color=#548dd4][i][b]购置2132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徽公布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b][/i][/color][/url] 2024年,各省陆续发布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其中贵州省7月份印发《贵州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img=,690,24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8/202408231711089188_7699_3237657_3.jpg!w690x246.jpg[/img]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现状分析,指导思想与目标,总体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优化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应急供水保障,投资测算、实施安排和预期效益,强化保障措施等九大部分。 [b]《规划》中强调,千吨万人以上水厂须建立水质化验室,完善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实现在线监测。[color=#ff0000]2025年底前,各县应当完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落实工作经费,完善检测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具备对43项常规指标进行检测的能力。[/color]规模化供水工程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等相关规定执行。 在针对自然灾害、预防安全事故、杜绝人为事件等方面,《规划》提出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责任,制定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并依托水旱灾害防御等物资仓库,集中储备应急送水车、净水车、柴油发电机、水泵机组、[color=#ff0000]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color]管道管件等应急物资,提升应急供水保障能力。 资讯链接:[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40819/736606.shtml[/url][/b] [/align]

农村水质相关的资料

农村水质相关的仪器

  • 产品简介一体化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适用于排水泵站、污水厂、雨污水排口、农村污水处理站进出水口等场所的水质在线监测。监测站由采配 水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控制单元、供电单元、辅助单元、结构单元等组成,提供市电和光伏供电两个版本。可在线监测铬法 COD、氨氮、总磷、总氮、水温、PH、浊度等水质因子。产品特点1.预集成一体化户外监测机柜,占地面积小于0.5㎡ 。2.所有指标的检测方法均符合国标;3.高度集成,同时集成网络通讯、烟感温感和视频监控; 4.试剂消耗少,废液产量低,运行功耗低;5.支持一个进水口和两个排水口轮流进行水质监测。应用领域1)农村污水处理站进出水口水质监测;2)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3)污水管网水质自动监测;4)合流制溢流口水质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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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诺普泰克MWDM-901智能型农村污水多参数在线监测系统,是一款集成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可自由组合1-12种水质智能传感器。该仪器可广泛用于适用于农村污水监测、河道监测、湖泊监测,饮用水源地监测、废水排放监测、灌溉水源监测,小型水站等水质监测工程。用户只需将仪器通电,连接进水与出水管,即可快速实现水质在线监测,并便捷组建一个水质监测物联网系统。是环保部门,水利水务管理、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等领域必不可少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智能型农村污水多参数在线监测系统由我公司研发并生产,拥有该仪器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资质认证,可提供该产品OEM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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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灵达Potatech9是一款综合性水质分析套件,可在实验室或现场完成多项微生物指标和物化指标的检测,广泛使用于世界儿童基金会、WHO等组织的国际饮水安全项目,专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规模以上水厂日检9项工作设计:检测项目覆盖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应具备的常规9项自检能力: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专为小型水厂水质化验室人员设计:检测原理符合国标方法,检测结果准确,仪器经过计量认证;能灵活选择在实验室中使用,或用于管网末梢巡检使用;对操作人员要求低,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使用,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使用预制式试剂,方便快捷、稳定可靠,保质期长; 一次性投入少、后期使用成本合理、维护成本低;Potatech9标准配置:微生物检测部分 – 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便携式数控微生物培养箱及供电套件手动真空泵 + 膜过滤套件大肠杆菌/粪大肠菌检测用预制式粉末培养基 + 铝制培养皿细菌总数培养盘比色法检测部分 – 余氯、二氧化氯、臭氧、色度、耗氧量7100型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和遮光帽;圆形玻璃比色管;光度计用预制式试剂包;物理指标检测部分 – 浊度、pH便携式浊度计及浊度4点校准标液一套测试笔及校准溶液一套注:对于医疗器械类产品,请先查证核实企业经营资质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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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质相关的耗材

  • Kyoritsu氨氮测试包专业水质处理检测氨氮
    Kyoritsu氨氮测试包专业水质处理检测氨氮 氨氮对水生物的危害有急性和慢性之分。慢性氨氮中毒危害为:摄食降低,生长减慢,组织损伤,降低氧在组织间的输送。鱼类对水中氨氮比较敏感,当氨氮含量高时会导致鱼类死亡。急性氨氮中毒危害为:水生物表现亢奋、在水中丧失平衡、抽搐,严重者甚至死亡。 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提供Kyoritsu氨氮测试包专业水质处理检测氨氮产品,该产品由一根根装有检测氨氮试剂的PE材质比色管盒装,只需加入几滴待检测液体与比色管内的试剂发生反应。后产生的颜色变化再对照比色卡上的颜色即可得知该液体氨氮含量值(周)。如图所示: Kyoritsu氨氮测试包专业水质处理检测氨氮型号WAK-NH4(C)WAK-NH4测试参数高浓度氨氮氨氮测试范围0-0.4-0.8-1.6-4-8-16以上mg/l0.16-0.4-0.8-1.6-4/8mg/l测试时间30s测试次数50次/包产品图示 Kyoritsu氨氮测试包专业水质处理检测氨氮运用领域:工程管理—原物料品管,残留量检查,一般用水/循环用水/锅炉用水等管理。排水管理—最终放流水确认,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管理,设备验收,异常处理,异常早期发现,操作指导,取缔。用水检查—自来水/工业水/地下水检查,自来水塔清洗消毒确认检查,紧急灾害,野外活动等等饮用水安全的确认检查,牧场农畜等饮用水检查。养殖管理—养殖渔业水质检查,取水口检查,观赏鱼/水族馆水质检查,活鱼搬运/递送管理。环境调查—河川湖泊水质调查,污水分布,残留调查,污染源追踪,酸雨调查,温泉水调查,海洋环境调查。教研机构—中小学环境教育,大专院校实习器材,科学实验,研究专案,食品检查。农业应用—水耕栽培营养液管理,农业用水检查。其他应用—大型精密仪器分析事前确认,毒性检查,调查研究,电解水检查(周) 中国代理商: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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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304水质检测铜试纸快速测定铜离子 91304水质检测铜试纸快速测定铜离子常用于饮用水、工业废水处理、食品饮料行业、金属加工业、化工行业、农业、酿酒工业、照相行业以及纺织等行业水质中铜的检测。(周) 91304水质检测铜试纸快速测定铜离子参数项目:测试范围:0-10-30-100-300mg/l产品包装:100条/盒价格:来电咨询! 91304水质检测铜试纸快速测定铜离子测试领域:工程管理—原物料品管,残留量检查,一般用水/循环用水/锅炉用水等管理。排水管理—最终放流水确认,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管理,设备验收,异常处理,异常早期发现,操作指导,取缔。用水检查—自来水/工业水/地下水检查,自来水塔清洗消毒确认检查,紧急灾害,野外活动等等饮用水安全的确认检查,牧场农畜等饮用水检查。养殖管理—养殖渔业水质检查,取水口检查,观赏鱼/水族馆水质检查,活鱼搬运/递送管理。环境调查—河川湖泊水质调查,污水分布,残留调查,污染源追踪,酸雨调查,温泉水调查,海洋环境调查。教研机构—中小学环境教育,大专院校实习器材,科学实验,研究专案,食品检查。农业应用—水耕栽培营养液管理,农业用水检查。其他应用—大型精密仪器分析事前确认,毒性检查,调查研究,电解水检查。 其他相关水质检测产品:  铁快速测试盒  快速砷测试盒  软水硬度测试盒  溶解氧测试盒  偏硅酸测试盒  快速铍测试盒  尿素测试盒  热销猛测试盒  氯离子测试盒  水质铝测试盒  六价铬测试盒  liu化物测试盒  磷酸盐测试盒  方技总硬度测试盒  快速余氯测试盒  快速亚硝酸盐测试盒  快速铜测试盒  快速镍测试盒  快速碱度测试盒  半定量碱度测试盒  快速甲醛测试盒  硅酸盐测试盒  方技水质氟测试盒  水质二氧化氯测试盒  臭氧测试盒批发  臭氧快速检测试纸  氨氮快速测试盒  快速亚硫酸盐试纸  亚硫酸盐测试盒  总硬度测试盒  水硬度快速测试盒  快速亚硫酸盐测试盒  电镀废水铜测试盒  方技亚硝酸盐测试盒  磷酸盐快速测试盒  氨氮快速测试盒  过氧化氢浓度快速检测  水质应急检测箱  磷酸盐快速测试盒  德国MN快速测试盒  线路板铜测试盒  六价铬快速测试盒  硝酸根测试盒  硝酸盐快速测试盒  快速qing化物测试盒  废水qing化物测试盒  镍快速测试盒  铜离子快速测试盒  比色法测试盒  比色测试盒  VISOCOLOR?HE?测试盒  锌测试盒  氨氮测试盒  六价铬测试盒  磷酸盐测试盒  铬离子测试盒  余氯测试盒  亚硝酸盐测试盒  qing化物测试盒  镍测试盒  铜测试盒  水硬度快速测试盒  余氯快速测试盒  ?氯化物测试盒  砷快速测试盒  铝快速测试盒 中国代理商: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
  • WAK-NI镍离子测试包水质含量镍快速检测
    WAK-NI镍离子测试包水质含量镍快速检测 日本共立理化学研究所是日本最大的水质试剂盒生产厂家,比色管类型的封装试剂是最简单的水质检测工具。将试剂封装在PE比色管中,用简单的操作即可测定比分析用试验纸更低的浓度(与方源仪器产品相比),共有41种水质项目供客户选择:工程管理,排水管理,环境调查,自来水,水管,饮用水检查等.(周) WAK-NI镍离子测试包水质含量镍快速检测参数:-Mn锰0.5 1 2 5 10 20以上30秒50次/盒-NH4(C)氨(高浓度)0 0.4 0.8 1.6 4 8 16以上15分钟50次/盒- NH4氨 0.16 0.4 0.8 1.6 4/85分钟50次/盒-Ni镍0.5 1 2 5 105分钟50次/盒-Ni(D)镍(低浓度)0.3 0.5 1 2 5 102分钟50次/盒-NO2(C)亚硝酸(高浓度)16 33 66 160 330 660以上2分钟50次/盒5 10 20 50 100 200以上- NO2亚硝酸0.02 0.05 0.1 0.2 0.5 12分钟50次/盒0.005 0.01 0.02 0.05 0.1 0.2 0.5- NO3(C)硝酸(高浓度)90 225 450 900 2250 45005分钟50次/盒20 50 100 200 500 1000- NO3硝酸1 2 5 10 20 453分钟50次/盒0.2 0.5 1 2 5 10- O3臭氧0.1 0.2 0.5 1 2 51分钟50次/盒 使用方法:① 拔出管子头部的线②使孔朝上,用手牢牢捏住管子下半部,排出上部空气③保持图2的捏住管子的状态,将洞插入专用杯,松开手指,吸入被测水(检测的水是管的一半)④ 轻轻震摇5-6次,在指定的时间吸入的被测水的变色与标准色卡进行比较,查找相同或相似颜色,该处所示的数值即为所测水质的浓度值(mg/L=ppm)特长:无需PH校正,PH5~PH9之间都可以使用不用任何器具,只要将预埋线拉出 快速得出结果,大部分项目约5分钟轻巧方便,每只试管重量约1公克不会损坏,外层以聚乙烯制成应用范围:工程管理: 原物料品管、残留量检查、一般用水/循环用水/锅炉用水等管理。排水管理: 最终放流水确认、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管理、设备试阵、调整验收、异常处理、异常早期发现、操作指导、取缔。用水检查: 自来水/工业用水/地下水检查、自来水塔清洗消毒确认检查、紧急火害、野外活动等等饮用水安全确认检查、牧场农蓄等饮用水检查。养殖管理: 养殖鱼业水质检查、取水口检查、观赏鱼/水族馆水质检查、活鱼搬运/运送管理。环境调查: 河川湖泊水质调查、污染分布、残留调查、污染源追从、酸雨调查、温泉水调查、海外环境调查。 教 材: 中小学环境教育、大专院校实习器材、科学实验、研究专案、食品检查。农 业: 水井栽培营养液管理、农业用水检查。其 它: 大型精密仪器分析事前确认、毒性检定、调查研究、泳池水质检查、电解水检查。 中国代理商: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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