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精简

仪器信息网标准精简专题为您整合标准精简相关的最新文章,在标准精简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标准精简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标准精简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标准精简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标准精简相关的资讯

  • 第3批3487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委关于征求第3批3487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国办发〔2016〕3号)要求,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第3批3487项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整合精简结论(见附件1)征求各部门、各地方意见,共涉及教育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5个部门和湖南省、广东省等3个地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  (一)各部门、各地方请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联席会议办公室(格式见附件2),意见反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b@sac.gov.cn。  (二)征求意见项目的详细信息可登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征求意见”栏目进行查询。  二、社会公示  (一)为加快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进程,对征求意见项目中拟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同时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向社会公示(截止到10月30日),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  (二)拟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请各省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示60天。  三、意见处理及工作报告提交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汇总各部门和各地方提出的意见并转整合精简责任单位处理。社会各方提出的意见将通过整合精简工作平台直接反馈给整合精简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注意查阅。  (二)征求意见结束后,各部门和各地方应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形成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最终结论,并通过工作平台再次提交。同时,编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报告,函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报告和平台数据再次提交的日期不应晚于2016年11月30日。  联系人: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部 朱 虹 010-82260700  技术支持 谢 波 010-65009141转191  附件:1.强制性标准项目整合精简结论清单.pdf   2.意见反馈表  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16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第2批3217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征求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国办发〔2016〕3号)要求,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第2批3217项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整合精简结论(见附件1)征求各部门、各地方意见,共涉及交通运输部、卫生计生委等14个部门和北京市、河北省等15个地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  (一)各部门、各地方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联席会议办公室(格式见附件2),意见反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b@sac.gov.cn。  (二)征求意见项目的详细信息可登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征求意见”栏目进行查询。  二、社会公示  (一)为加快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进程,征求意见项目中拟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同时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向社会公示60天(截止到10月22日),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  (二)拟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请各省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示60天。  三、意见处理及工作报告提交  (一)各部门和各地方提出的意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汇总并转整合精简责任单位处理。社会各方提出的意见将通过整合精简工作平台直接反馈给整合精简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注意查阅。  (二)征求意见结束后,各部门和各地方应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形成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最终结论,并通过工作平台再次提交。同时,编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报告,函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报告和平台数据再次提交的日期不应晚于2016年11月30日。  联系人: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部 朱 虹 010-82260700  技术支持 谢 波 010-65009141转191  附件:1.强制性标准项目整合精简结论清单.pdf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x  国家标准委  (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部署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
    p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要求2016年底前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逐步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奠定基础,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p p strong 全文如下: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 /p p   强制性标准事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底线要求。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是标准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立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首要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p p   一、工作目标 /p p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清理评估。2016年底前,提出整合精简工作结论,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建议,同时研究提出各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逐步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奠定基础,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p p   二、工作范围 /p p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范围包括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以及已经立项、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p p   三、工作原则 /p p   (一)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在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统一的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时间进度,组织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整合精简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合精简工作。充分发挥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和技术专家的作用。积极做好跨部门、跨领域标准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整合精简工作,充分发挥省级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 /p p   (二)平稳推进,兼顾应用。全面掌握强制性标准的应用实施情况,充分考虑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监管制度的衔接,有效保障相关标准间的协同配套。在新标准制定发布前,确保原标准正常实施和发挥作用,不造成监管真空,不降低安全底线。 /p p   (三)试点引领,点面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在不影响总体进度的情况下,可选择典型领域先行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引领作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改进整合精简的组织实施工作,点面结合,确保顺利有序开展。 /p p   四、职责分工 /p p   (一)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中需协调的重大问题和整合精简结论,报请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联席会议要求,督促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负责确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的范围和责任部门,开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整合精简结论并提交联席会议审定。 /p p   (二)专家咨询组。设立专家咨询组,为整合精简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必要时为联席会议提供咨询意见。专家咨询组由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推荐的专家组成。 /p p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整合精简,提出整合精简结论及本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可根据需要成立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可依据本方案制定整合精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根据整合精简工作需要,可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组,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逐项进行评估,提出废止、转化、整合、修订或继续有效的建议,提出本专业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建议。专业组由涉及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的专家组成。 /p p   (四)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整合精简,提出整合精简结论。可依据实际需要成立工作组,并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可依据本方案制定整合精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根据整合精简工作需要,可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组,对强制性地方标准逐项进行评估,提出废止、转化、整合、修订或继续有效的建议。 /p p   (五)协调机制。整合精简过程中,部门内跨领域标准协调问题,由本部门负责 跨部门的协调问题,由相关部门先行协调,协调不一致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必要时提交联席会议协调。地方标准的协调应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 /p p   五、进度安排 /p p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2月)。 /p p   1.成立组织机构。国家标准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专家咨询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工作组和专业组。 /p p   2.摸底调查。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对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摸底,分别提供强制性标准目录和标准全文(对于强制性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供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提出负责整合精简的责任部门建议,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除涉密内容外,上述信息统一上传至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 /p p   3.协调确定责任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提出整合精简责任部门的调整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确定需整合精简的强制性标准清单和责任部门。 /p p   4.培训工作人员。国家标准委组织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整合精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统一工作尺度和要求。 /p p   (二)评估阶段(2016年3月—5月)。 /p p   1.开展评估。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首先要对强制性标准的现状、问题以及应用实施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包括强制性标准是否被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文件引用,是否有明确的实施监督部门和执行措施,以及在相关行业领域的应用情况等 其次依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方法》(由国家标准委印发)对强制性标准开展技术评估 最后提出废止、转化、整合、修订或继续有效的结论。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时研究提出本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整合精简结论应在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填报。 /p p   2.报送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建议。其中,对于现有强制性地方标准中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可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建议,说明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和强制内容,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转国务院有关部门处理。 /p p   3.形成文字记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组织开展强制性标准评估时,对评估过程、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参加评估人员均应有文字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或工作报告。 /p p   4.协调处理意见。对于建议废止的标准,责任部门要与相关应用部门充分沟通,避免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衔接的情况。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统筹考虑,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p p   (三)结论处理阶段(2016年6月—11月)。 /p p   1.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报送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进行汇总。其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负责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的整合精简结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协调审核后,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p p   2.征求意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整合精简结论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征求意见。 /p p   3.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结束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拟废止、转化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清单向社会公示60天。拟废止、转化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示60天。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强制性标准,可结合实际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p p   (四)审定发布阶段(2016年12月)。 /p p   1.联席会议审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协调处理各方意见后,形成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报告,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报联席会议审定。 /p p   2.发布。联席会议审定后,对于需废止、转化的强制性标准,由原发布主体或负责整合精简工作的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各自发布废止、转化公告,需转化的按照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进行转化 对于需整合、修订的强制性标准,由国家标准委对外发布结果,并据此安排新的强制性标准制修订计划。 /p p   六、保障措施 /p p   (一)人员保障。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方案要求和实际需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充分依托标准化专业机构为整合精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p p   (二)平台保障。国家标准委在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组织开发统一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的数据报送、信息查询、汇总统计、交流反馈提供信息化支撑。 /p p   (三)经费投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整合精简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整合精简工作顺利开展。 /p p   (四)其他要求。在整合精简工作期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明确按照或暂时按照现有模式管理的领域外,停止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除符合标准体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贸易急需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下达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已立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符合标准体系和归口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批准发布。 /p

标准精简相关的方案

  • TMA 4000 在电子工业领域中使用标准测试方法的应用
    电子线路板的主要破坏原因之一是由热膨胀引起的问题。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电子工程师采用热导体来发散热量,用低膨胀性材料来配合低膨胀率的硅片和陶瓷绝缘体的使用 。热机械分析(TMA) 长期以来应用于测量线路板、电子元件和组成材料的热膨胀(CTE)。针对玻璃化转变温度、热膨胀系数变化的点、样品软化和应力释放效应的发生,已经建立起成熟可靠的标准测试方法。对于层状复合产品,TMA 相应的测试方法可以确定在评估升温过程中材料的分层所需时间。TMA4000 的设计大大简化了上述测试过程 ,非常适用于测量低膨胀率的小器件的膨胀。本应用文章提供了这些标准方法的一些案例。
  • PerkinElmer:TMA 4000 在聚酰亚胺柔性电路基片中使用标准测试方法
    电子线路板的主要破坏原因之一是由热膨胀引起的问题。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电子工程师采用热导体来发散热量,用低膨胀性材料来配合低膨胀率的硅片和陶瓷绝缘体的使用 。热机械分析(TMA) 长期以来应用于测量线路板、电子元件和组成材料的热膨胀(CTE)。针对玻璃化转变温度、热膨胀系数变化的点、样品软化和应力释放效应的发生,已经建立起成熟可靠的标准测试方法。对于层状复合产品,TMA 相应的测试方法可以确定在评估升温过程中材料的分层所需时间。TMA4000 的设计大大简化了上述测试过程 ,非常适用于测量低膨胀率的小器件的膨胀。本应用文章提供了这些标准方法的一些案例。
  • 利用标准物质对荧光强度进行标准化
    荧光强度通常会受到光源亮度,室温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使得不同时间点检测的荧光强度有所差别,干扰实验者的分析。若使用荧光强度标准化功能,可以校正荧光强度的经时变化、日差变化。荧光强度标准化功能是指通过将测试样品的荧光强度与标准样品相比较,换算得到样品稳定荧光强度的方法。本文黄曲霉毒素为例介绍荧光强度标准化功能。

标准精简相关的论坛

  • 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水质毒性 鱼菌合一在线预警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 [2019] 1号)和《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团体标准《水质毒性 鱼菌合一在线预警监测技术规范》(T/JSSES 31-2023)已完成相应程序,经学会批准,现予以发布。[/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特此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7月25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731/6382639450752250632979356.pdf]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水质毒性 鱼菌合一在线预警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pdf[/url]

  • 标准废止但没有指明替代标准,怎么办

    标准废止但没有指明替代标准,怎么办

    [b][/b][align=center][b]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b]2017年第11号[/align]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部对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行业标准开展了全面清理。经过评估和逐项评审,我部提出了整合精简结论,并已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依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我部决定废止《吊艇杆》等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船舶行业2项、纺织行业1项、化工行业43项、制药装备行业2项、机械行业29项、轻工行业58项、民爆行业9项、冶金行业1项、电子行业4项、通信行业1项。决定将《六硝基茋》等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调整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详见附件2),其中化工行业129项,冶金行业9项,建材行业31项,稀土行业1项,机械行业4项,制药装备行业23项,船舶行业13项,轻工行业67项,纺织行业42项,包装行业2项,民爆行业22项,电子行业7项,通信行业4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url=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5560335/part/5560346.docx]附件1:废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150项)[/url]  [url=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5560335/part/5560347.docx]附件2:转为推荐性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354项)[/url][b][img=,690,42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7/201707081542_01_1638724_3.jpg[/img]查了上面的行业标准,都没有指明替代标准,这些产品都没法验收或做第三方检验了吗?[/b]

标准精简相关的资料

标准精简相关的仪器

  • 产品特点:DRK106国际标准通用型纸板挺度仪采用高科技数字电机和精简实用的传动结构, 测量与控制系统采用以单片微机为中央处理单元数字电 , 配有相应的应用软件对整机进行控制,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 报告内容有弯曲力,挺度即弯曲力矩mNm,整机结构精简单,功备全,操作特别方便。产品应用:DRK106国际标准通用型纸板挺度仪特别适宜于测定低定量和厚度小于1mm的纸板的挺度,纸板挺度测定仪是国际标准通用的泰伯尔(Taber)式挺度测定仪。该仪器适用于纸板弯曲强度的指标,是测定纸板挺度的专用仪器。技术标准:仪器符合ISO5628、GB/T2679.3、ISO2493《纸和纸板弯曲挺度的测定》GB/T22364《纸和纸板弯曲挺度的测定》等相关标准和规定产品参数:项 目 参数 测量范围 (1-500)mN.m 示值误差 ±2%(各档测量上限值的10%~90%范围) 纸板挺度测定仪 示值变动性 ≤2%(各档测量上限值的10%~90%范围) 摆力臂长 100m 负荷力臂长 50mm 额定弯曲角 7.5°±0.3、 15°±0.3 试样尺寸 长×宽 = 70mm×38mm 环境条件 温度20±10℃、相对湿度85% 外形尺寸 长×宽×高=220﹡320﹡390 mm 重量 约20kg 产品配置:主机一台,电源线一根,说明书一份。注:因技术进步更改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产品以后期实物为准。
    留言咨询
  • 是德科技精简系列IUSB仪器矢量网络分析仪和示波器-多款全新的紧凑型、通用式USB仪器-与台式和模块化仪器具有相同的技术和测量功能-非常适合元器件和子组件测试、研发实验室和小规模制造 -较小的尺寸、重量和功率 -完美匹配 1U高度的机架产品型号系列技术参数如下:
    留言咨询
  • 雷电预警监控系统 400-860-5168转4652
    雷电预警监控系统是实时探测大气电场等雷电特征参数。雷电预警监控系统大气电场仪是用于持续监测与雷暴有关的电器静电场的仪器(如场磨式大气电场仪)。大气电场参数可以由大气电场仪完成。一、产品简介雷电预警监控系统是全数字化电场探测与雷电预警平台,其核心电场探测结构基于电荷感应原理、采用MEMS(微机电系统)技术研制,无电机等易磨损可动机械部件,具有体积小、功耗低、可靠性高、易于集成等突出优点。该系统采用电场微分结合门限阈值优化雷电预警算法,与常规采用的门限阈值方法相比较,大概率规避人为干扰(雨天/大风/雪天/扬尘)等引起的误报问题,进一步提高了预警的准确度。雷电预警系统预警准确、便于组网、安装方便,雷电预警监控系统主要面向航天国防、气象、石油石化、电网、景区、矿山、油库、军事等领域大气电场探测和雷电局域短时预警的应用需求。二、产品构成1.雷电预警探头2.数据处理主机3.太阳能供电系统4.防直击雷系统5.浪涌系统6.接地系统7.选配功能,温度、湿度、升降避雷针三、产品特点1.用户可以将雷电预警系统探头与电脑连接,从而达成远程监控的目的2.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对雷云静电场强度和极性变化做出更准确的判断3.本系统可以与声光报警系统相连接4.系统软件具备了完善的网络传输功能;数据的传输完全遵循网络协议5.配套中央监控软件,用户可通过一台PC机进行监控使用四、技术参数设备名雷电预警系统电场测量范围-30kV/m~30kV/m分辨力20V/m准确度优于5%探测距离(半径)15KM传感器重量3kg总重量50kg输入电压24VDC/220VAC功耗0.65W(传感器);1.8W(系统)尺寸300mm(传感器);1.5m(支架)工作温度-40℃~55℃(传感器);-20℃~55℃(控制器)部署位置(室内/室外)室外是否支持机架部署(室内)/上架高度1.5m(支架)管理接口类型RJ45、RVV可支持的管理(控制)功能3级预警阈值设置、外场系数设数据接口数量及类型1个航空插口,1个网络接口外发数据带宽需求50Mbps外发数据频率1s外发数据通信协议自有协议五、安装注意事项1.雷电预警探头应在晴天进行安装2.雷电预警探头应安装于无遮挡以及周边无遮挡物的户外3.不得安装在发电机排气出口处、电线杆旁及高压线下4.在非正常情况下,在突起于地面、靠近天线杆或其他设备时,场强及其测试数据有可能会被干扰5.有线方式下,室外电场仪探头至室内主机的布线距离不建议超过100米6.更多详情请咨询本公司7.如有参数更新,恕不另行通知,技术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六、安装步骤1.从箱子取出全套雷电预警系统2.将支架固定到指定安装位置,用螺栓固定3.将避雷针顶部的接闪尖连接接地线,另外一端接地线从支架内部引入,从支架底部孔引出,将接地极及其他接地装置安装完毕后,将避雷针接地线连接4.将大气电场仪探头的线从支架内部引入,从支架中间的孔引出,接入到主控箱,主控箱内有三根线,按照颜色连接,并做好绝缘处理5.将太阳能板固定到支架上,将太阳能线按照颜色接入到引出的电源线上6.在控制室内将控制箱在合适的位置安装,一般选择挂墙。将报警器的线接入到控制箱,按照颜色与控制箱连接。将220V电源接入到空开上7.从前端主控箱按照接口引出一根网线,一根控制线,接入控制室内的控制箱,按照接口将网线、控制线接入8.将主控箱开关、室内控制箱开关电源打开9.打开电脑,将主控箱IP输入电脑即可
    留言咨询

标准精简相关的耗材

  • 标准加入分析标准
    产品名称:标准加入分析标准仪器厂商:PerkinElmer/美国 珀金埃尔默 价格:面议 库存:是基体含量体积零件编号加标标准1 (水)5% HNO3/tr酒石酸tr HF500μg/mL: Fe 50μg/mL: As, Pb250μg/mL: Ba, Zn 25μg/mL: Ag, Be, Cd, Se, Tl100μg/mL: Co, Cr, Cu, Mn, Ni, Sb, V100mLN9303839加标标准2 (土壤)5% HNO3/tr Tartaric Acid/tr HF250μg/mL: Ba, Cr, Cu, Zn 125μg/mL: Ni 50μg/mL:As, Cd150μg/mL: V 100μg/mL: Co, Pb, Sb 25μg/mL: Ag,Be,Se,Ti100mLN9303840加标标准3(针对ILM 05.2)5% HNO3/tr酒石酸tr HF200μg/mL: Al, Ba 20μg/mL: Cr 4μg/mL: As50μg/mL: Co, Mn, Ni, V, Zn 10μg/mL: Sb2μg/mL: Pb25μg/mL: Cu5μg/mL: Be, Cd, Ag, Tl 1μg/mL: Se100mLN9303841
  • 中测标物 标准气体 环保标准气体 检定校准用气体标准物质 标气
    产品特性:* 量值准确; * 稳定性高; * 种类齐全; * 供货周期短; * 提供微量氯气、氨气、氯化氢等气体标准物质; * 定制服务; * 不确定度小; * 有效期12个月; * 量值范围宽; * 提供可靠的量值溯源保障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特性量值/μmol• mol-1扩展相对不确定度GBW(E)081665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0-3000Urel=1%,k=3GBW(E)082068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5Urel=2%,k=2GBW(E)082068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5-200000Urel=1%,k=2GBW(E)081666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0-3000Urel=1%,k=3GBW(E)082069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5Urel=2%,k=2GBW(E)082069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5-200000Urel=1%,k=2GBW(E)081669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100Urel=2%,k=3GBW(E)081669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0-30000Urel=1%,k=3GBW(E)081670氮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100Urel=2%,k=3GBW(E)081670氮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0-980000Urel=1%,k=3GBW(E)081672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5000Urel=1%,k=3GBW(E)081668空气中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1-10000Urel=2%,k=3GBW(E)081671空气中异丁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5000Urel=1%,k=3GBW(E)081674空气中氢气标准物质10-100Urel=2%,k=3GBW(E)081674空气中氢气标准物质100-30000Urel=1%,k=3GBW(E)081673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10-100Urel=2%,k=3GBW(E)081673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100-980000Urel=1%,k=3GBW(E)061321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1Urel=3%,k=3GBW(E)061321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2-10Urel=2%,k=3GBW(E)061321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10-990000Urel=1%,k=3GBW(E)062362氮(空气)中苯气体标准物质1.00-100Urel=2%,k=2GBW(E)081675空气中乙醇气体标准物质30-500Urel=2%,k=2GBW(E)082655氮气中乙醇气体标准物质20-500Urel=1%,k=2GBW(E)061903空气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10-10000Urel=2%,k=3GBW(E)061324氮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5-100000Urel=2%,k=3GBW(E)061323氮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2-30000Urel=2%,k=3GBW(E)061797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1%,k=2GBW(E)061516氮中六氟化化硫气体标准物质5-100000Urel=1%,k=2GBW(E)061325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10-5000Urel=1%,k=3GBW(E)061326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10-5000Urel=3%,k=3GBW(E)061793空气中氨气气体标准物质20-300Urel=2%,k=2GBW(E)061792氮中氨气气体标准物质20-300Urel=2%,k=2GBW(E)082659空气中氯气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82658氮气中氯气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82654氮气中氯乙稀气体标准物质1-1000Urel=2%,k=2GBW(E)082657氮气中氯化氢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62303氮气中丙烯腈气体标准物质1.00-100Urel=2%,k=2GBW(E)062357氮(空气)中甲烷、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甲烷2.00-100Urel=2%,k=2GBW(E)062357氮(空气)中甲烷、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丙烷2.00-100Urel=2%,k=2GBW(E)062305氮中氧、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氧5000-220000Urel=1%,k=2GBW(E)062305氮中氧、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丙烷100-10000Urel=1%,k=2GBW(E)062305氮中氧、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一氧化碳5000-100000Urel=1%,k=2GBW(E)062305氮中氧、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二氧化碳10000-150000Urel=1%,k=2GBW(E)061798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丙烷100-10000Urel=1%,k=2GBW(E)061798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一氧化碳5000-300000Urel=1%,k=2GBW(E)061798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二氧化碳10000-250000Urel=1%,k=2GBW(E)061798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一氧化氮100-5000Urel=1%,k=2
  • 电导度电极标准溶液,电导率标准液
    电导度电极标准溶液,电导率标准液 点击放大 产品型号: 1413us/cm 产品报价: 产品特点: 电导度电极标准溶液,电导率标准液,上泰电导率标准溶液,规格1413us/cm.校正上泰电导率仪表及其它品牌电导度计使用. 1413us/cm电导度电极标准溶液,电导率标准液的详细资料: 电导度电极标准溶液,电导率标准液,上泰电导率标准溶液.1413us/cm电导度电极标准液,SUNTEX电导率标准液,电导率标准溶液.主要用来校正SUNTEX上泰电导率仪表的精度使用.适用以下上泰电导率仪表机型:EC-4110智能型电导率/电阻率控制器.EC-4300微电脑电导率/电阻率控制器, EC-4200双通道电导率/电阻率控制器,EC-430微电脑电导率/电阻率监控器, EC-410微电脑电导率/电阻率监示器.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