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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 arial, sans-serif][/font][b]关于设立国家“食品安全月”的建议[/b]2010年才刚刚开始,我国食品行业便频频爆出安全问题。从陕西、广州等多个地区三聚氰胺毒奶粉重返市场,到出现海南毒豇豆;从[url=http://stockhtm.finance.qq.com/astock/ggcx/KO.N.htm]可口可乐[/url]公司雪碧“汞中毒”事件,再到蔬菜、茶叶等[url=http://stockhtm.finance.qq.com/sstock/ggcx/000061.shtml]农产品[/url]农药残留越来越高,以及馒头、油条等油炸食品铝严重超标……民以食为天,食品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其安全性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严重威胁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与生活品质,同时,也进一步摧残了老百姓对市场的信任与信心,对扩大内需、促进2010年经济健康发展、以及中国国际形象的建立,产生持续深远的负面影响。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近两年接连不断出现的问题,差点给我国乳制品企业于毁灭性的打击,虽然在国家以及大多数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乳制品行业在经历近一年时间之后逐步走向复苏,但其阴影至今仍在,整个市场的信心仍然极为脆弱。毒奶粉重返市场的消息,使辛苦建立起来的市场信心再度回落,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乳制品行业的最大因素。其它如餐饮、饮料、保健品等细分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的影响力也正与日俱增。而近年来我国食品行业之所以接连不断出现安全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不少企业道德良知、自律精神的缺失;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还未完善,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探本溯源,对症下药,要最大限度的杜绝食品安全问题,还消费信心与安全感于民,就需要采取“监管、自律两手抓”且“两手都要硬”做法。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与奖惩机制;另一方面,大力培养企业的道德良知与自律精神。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温家宝总理高度重视企业的自律精神,他说,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留着道德的血液。对此,我深表赞同。相对法律监管而言,自律更为主动,更为防微杜渐。在这之前,我国有关部委开展的“生产安全月”活动,为我们培养企业自律精神提供了借鉴。自我国1980年5月推出“生产安全月”,大力提倡与推广“安全第一、安全生产”的理念以来,全国大大小小的企业与员工的安全意识得以大大提高,生产事故率大大下降。为此,我提议,将每年6月设为我国“食品安全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持续开展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活动与推广,让“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食品安全是企业生命线”、“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等安全理念广泛深入人心。随着“食品安全月”的持续开展与影响力与日剧增,将会对我国的国计民生、走向世界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1) 将使“食品安全”的概念深入人心,每个市场主体积极、高度关注食品安全;2) 食品安全将转化为食品企业的集体意识与自律精神,从源头减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3) 提升市场信心,扩大内需,促进整个食品行业迈上高速发展的快车道;4) 树立中国企业“关注安全、以人为本、高度自律”的良好形象,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影响力。同时,鉴于目前我国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以及国家加强监管的现状,我认为“食品安全月”可以安排一下内容:1) 借鉴“生产安全月”,每个食品安全制定一个主题,集中提倡与推广,比如2010年确定“关注食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这个主题,易于生活大众接受与传播;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鼓励安全食品,曝光问题食品,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3) 开展“食品安全星级企业与个人”评选活动,奖励食品安全方面作出榜样与杰出贡献的企业与个体;4) 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严打问题食品企业与个体,进行行业整顿;5) 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厂商,树立全民食品监督意识。我相信,通过每年为期一个月“食品安全”理念的持续、集中地提倡与推广,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全社会的共同积极参与下,我国“全社会自发推动食品安全”的风气必将形成。当然,食品安全是一项没有终点的工作,需要我们警钟长鸣,持之以恒。建议人:祝义材2010年3月5日
九月份,为质监系统的质量安全月,你们在这个月,都有进行哪些的食品安全打假知识活动啊,或者进行质量检测技能竞赛等的活动啊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网友们认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是我国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的又一举措,使得我国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真正在安全方面有法可依,对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表明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表明了国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信心和决心。食品安全法有望代替食品卫生法,这是我国食品法律体系的进步和完善,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标志事件。 网友们认为,食品安全法草案对食品监管部门和环节的统一规定,为以后食品监管的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空间。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在某一个环节发生,也不是某一个监管部门所能够完全解决。食品安全法草案强调了与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的如生产流通消费餐饮等各个环节的统一合作,由人民政府从整体上协调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网友们指出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体现了食品安全在“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的统一性,但同时容易造成权责不明确,甚至形成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的局面,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应当进一步完善。 网友们认为,草案中对于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的规定,从法律上确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重要性,这对于消费者及时获得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调整饮食消费策略具有指导意义。 网友们就草案中关于食品的定义中提及口香糖、食品安全监督码、食品生产工艺限制、进口食品监管、食品标签标注、关于高风险食品的定义、食品安全监督码的定义颁布与管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