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技术奖

仪器信息网科技技术奖专题为您整合科技技术奖相关的最新文章,在科技技术奖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科技技术奖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科技技术奖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科技技术奖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科技技术奖相关的资讯

  • 科技部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奖〔2023〕11号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规范健康发展,科技部研究制定了《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科 技 部2023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规范健康发展,提高社会科技奖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科技奖指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称设奖者)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面向社会设立,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中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科学技术奖:  (一)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  (二)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评选、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依据各类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  (三)属于比赛竞赛类、展览展会类、信息发布类的评选;  (四)以本单位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为对象的评选;  (五)以选树宣传先进典型为目的的评选。  仅以科技管理、科技服务和图书、期刊、专利、产品、视听作品等为对象的评选,以及与科学技术不直接相关的奖励活动,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科学家精神,遵循依法办奖、公益为本、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道路。  (一)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突出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二)坚持学术性、荣誉性,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避免与相关科技评价简单、直接挂钩;  (三)坚持“谁办奖、谁负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六条 面向全国或者跨国(境)的社会科技奖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等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面向区域的社会科技奖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咨询委员会,支撑社会科技奖的监督管理决策。第二章 奖励设立  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科学技术奖,支持在重点学科和关键领域创设高水平、专业化的奖项,鼓励面向青年和女性科技工作者、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  设奖者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第八条 设奖者应当委托一家具备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能力和条件的非营利法人作为承办机构。设奖者为境内非营利法人的,可自行承办。设奖者为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的,应当委托境内非营利法人承办,并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承办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科学技术奖励所涉学科和行业领域发展态势;  (二)在有关部门批准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遵纪守法、运作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未被有关部门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承办机构负责社会科技奖的日常管理、评审组织等事宜,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承办或者合作承办。  第九条 设奖者或者承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报告设立科学技术奖有关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书面报告原则上应当包含征询行业管理部门或者业务主管单位等对设奖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情况,并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奖目的以及必要性、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范围与对象、奖励周期等基本信息;  (二)与已有同类社会科技奖的差异说明。  第十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制订奖励章程,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强调奖项学术性和荣誉性,避免与相关科技评价简单直接挂钩,并明确以下事项:  (一)设奖目的、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奖励周期等基本信息;  (二)奖励范围与对象;  (三)奖项设置、评审标准、授奖数量等;  (四)组织机构、受理方式和评审机制等;  (五)奖励方式;  (六)争议处理方式;  (七)撤销机制和罚则等。  第十一条 奖励名称应当符合设奖宗旨,与承办机构性质相适应,科学、确切、简洁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冠以“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国际”、“世界”以及类似含义字样,名称中带有上述字样的组织设奖并在奖励名称中使用组织名称的,应当使用全称;  (二)不得使用与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者其他已经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国际知名科技奖相同或者容易混淆的名称;  (三)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以组织名称、自然人姓名以及商标、商号等冠名的,应当取得合法授权;  (四)以功勋荣誉获得者(“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友谊勋章”等勋章获得者,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单独或者联合授予的荣誉称号获得者)姓名冠名的,还应当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具有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规模,在奖励活动中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资金使用应当相对独立,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科学设置,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承办机构在同一学科或者行业领域承办的奖励,应当做好统筹设计,注重精简规范;  (二)下设子奖项不得超过一级,各子奖项间应当界限清晰;  (三)设立奖励等级的,一般不得超过三级,对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四)按照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授奖数量和比例,合理设置不同奖励等级授奖数量。第三章 奖励运行  第十四条 承办机构应当通过固定网站或者其他公开渠道如实公开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奖励章程、办公场所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第十五条 承办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奖励受理、评审、监督等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承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技保密审查机制,通过不涉密承诺等方式,确保不得受理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参评社会科技奖。  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应当在奖励活动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分类评价,完善同行评议,遵循科技伦理规范,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  承办机构应当设立由精通相关学科或者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科学道德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开展奖励评审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不得利用奖励评审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八条 社会科技奖应当坚持公开授奖制度,鼓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授奖前应当征得拟授奖对象的同意。  第十九条 社会科技奖宣传应当以促进学科发展或者行业科技进步、推动提升公民科学素养等为目的,强化荣誉导向。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  第二十条 社会科技奖如遇变更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奖项设置、授奖数量和奖励周期等重大事项,承办机构原则上应当征询行业管理部门或者业务主管单位等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后,及时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关的变更材料。  第二十一条 社会科技奖决定停办,承办机构应当在停办时主动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第四章 指导服务  第二十二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推动社会科技奖规范化发展。  第二十三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具备一定科技评审力量、资金实力和组织保障的社会科技奖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培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奖项。  第二十四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鼓励代表性较强、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科技奖承办机构共同制定发布社会科技奖设立和运行团体标准,引导推动行业自律。  第二十五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书面报告情况,编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社会科技奖目录,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后,在统一的社会科技奖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目录。  社会科技奖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运行规范、社会影响力大、业内认可度高的社会科技奖适时组织重点宣传或者专题报道,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过定期评价和及时监督相结合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开举报受理渠道,接受监督举报,发挥社会监督、公众监督、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八条 承办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社会科技奖活动开展情况。  第二十九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科技奖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第三十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发现的异常甚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实施部门联合惩戒,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一)未按照要求提交变更报告、年度报告的;  (二)未按照要求进行奖励信息公开的;  (三)未按照奖励章程开展奖励活动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从社会科技奖目录移除、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等处理。  (一)存在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情形,拒不整改的;  (二)存在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的;  (三)违法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三条 以科学技术奖名义设立但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奖励活动,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科技奖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对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 科技部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
    科技奖励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激励科技创新的基础制度,是国家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的重要组成。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明确国家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近日,科技部在总结近年来提名制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和吸收科技界意见建议,印发新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以下简称《提名办法》)。《提名办法》对提名资格、提名程序、提名要求、纪律与处罚四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突出提名导向方面,《提名办法》提出两点新要求:一是强调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四个面向”,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二是强调创造性贡献。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提名办法》规定,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00年(含)以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提名办法》全文如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为明确提名职责和提名方式,优化提名流程,规范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等(以下统称提名者)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奖励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体现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第五条 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条例》等规定对候选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严格履行提名、答辩、异议和信访处理等责任。  第六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接受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 科技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活动的组织工作,相关具体工作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承担。   第二章 提名资格  第八条 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以下简称提名专家)包括: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以下简称最高奖获奖者);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三)2000年(含)以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第一完成人)。  最高奖获奖者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第一完成人年龄不超过70岁。  提名专家应当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严守科研诚信。  第九条 具备提名资格的组织机构包括:  (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二)熟悉学科或者行业领域发展态势、社会声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等,一般应当承办面向全国的社会科技奖。由科技部在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开展第三方评价等基础上确定组织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实施动态调整。  第十条 具备提名资格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包括: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团、处)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十一条 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仅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或地方政府提名。  第三章 提名程序  第十二条 奖励办公室应当在每次提名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通知启动提名工作,明确提名原则、重点和程序等要求。提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不早于提名工作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后。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统称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审核后择优限额提名。  第十四条 提名者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标准和条件,提出对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建议,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由评审组织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 提名者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提名者应当就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听取其所在单位意见,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当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第十六条 候选者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候选者基本情况等进行公示。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名的,提名单位一般应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专家提名的由奖励办公室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第四章 提名要求  第十七条 提名专家每人每个评审周期可以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一般应当由3名院士或者5名专家(第一完成人或院士)联合提名,列第一位者为主责专家,与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最高奖获奖者可以独立提名;候选人仅为1人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可由1名院士独立提名。  第十八条 提名专家不得作为同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第十九条 提名专家应当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内提名。组织机构原则上在本学科、本行业范围内限额提名,有关部门原则上在本部门、本系统范围内限额提名,地方政府原则上在本地区范围内限额提名。  第二十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指定其负责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提名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指定有关机构组织提名工作。  第二十一条 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同一提名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第二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外,其他提名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军队保密条例》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提供由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有科技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二十五条 提名者和候选者应当按要求参加评审过程中的答辩工作。专家联合提名的,由主责专家参加答辩,如主责专家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答辩,可指定1名提名专家代为参加;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名的,可由提名单位委托1名专家代表参加答辩。  第二十六条 在异议和信访处理过程中,提名者应配合奖励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由奖励办公室依规组织审核处理。其中,专家联合提名的由主责专家牵头承担相关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五章 纪律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提名者在提名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索取或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财物,不得利用提名者身份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提名者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履行相关责任的,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由科技部视事实、情节、后果和影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提名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二)对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答辩及调查核实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提名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九条 提名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提名工作过程中收取费用、索取或接受财物、利用提名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活动的,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由科技部视事实、情节、后果和影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2至10年直至取消其提名资格等处理,并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候选者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向提名者提供相关材料,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提名公平公正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候选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由科技部视事实、情节、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一)对未按要求如实向提名者提供相关材料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2至10年内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等处理。  (二)对进行可能影响提名公平公正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2至10年内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等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建立提名者和候选者科研诚信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赛默飞世尔科技产品获技术创新奖
    赛默飞世尔科技被Frost & Sullivan——这一全球著名的专门提供市场分析、市场营销咨询及战略咨询服务的跨国公司——授予技术创新奖。   3月18日,Frost & Sullivan公司在美国旧金山举办了2009医学技术与生命科学领域的颁奖盛典,赛默飞世尔科技凭借其Dharmacon microRNAi产品和技术,将技术创新奖收入囊中。   Frost & Sullivan公司在其宣奖宣言中作了如下解说:“赛默飞世尔科技为了满足microRNA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基因功能分析的需要,不断技术创新,为研究者提供了目前最全面强大的microRNA研究工具,被授予此殊荣是实至名归。”   microRNAs是一调节基因表达的单链RNA分子。而Dharmacon microRNA产品——Dharmacon miRIDIAN® 是当前市场上最有效的调节microRNA水平的产品,它可为研究microRNA的功能和疾病状态下的基因失调的科学家们提供最有力的研究工具。此外,Thermo Scientific Dharmacon还是全球第一个亦是唯一一个可以提供microRNA特征分析和表达分析服务的公司。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原热电公司) 赛默飞世尔科技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全球科学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公司年销售额超过105亿美元,拥有员工约3万4千人,在全球范围内服务超过35万家客户。主要客户类型包括:医药和生物公司,医院和临床诊断实验室,大学、科研院所和政府机构,以及环境与工业过程控制装备制造商等。公司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和Fisher Scientific这两个主要的品牌,帮助客户解决在分析化学领域所遇到的从常规测试到复杂研发的各种挑战。Thermo Scientific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整套包括高端分析仪器、实验室装备、软件、服务、耗材和试剂在内的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Fisher Scientific为卫生保健、科学研究、安全和教育领域的客户提供一系列实验室装备、化学药品及其他用品和服务。赛默飞世尔科技将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为便捷的采购方案,为科学研究的飞速发展不断改进工艺技术,提升客户价值,帮助股东提高收益,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英文)或www.thermo.com.cn(中文)。

科技技术奖相关的方案

科技技术奖相关的论坛

  • 卷烟技术入围科技奖引发的“口水战”

    卷烟技术入围科技奖引发的“口水战”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4/201204120926_360814_2439370_3.jpg 3月22日,在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的受理项目目录公示中,属于轻工评审组国家烟草专卖局推荐的“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榜上有名。 据称,该项目创造性地提出“中式卷烟系统调香”理论,并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近三年累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5.74亿元,新增利税1421.8043亿元”。 但是在国家大力提倡科普,提高人们科学素养的时候,恰恰是国家科学最高奖项给予烟草研究以肯定,这是个矛盾的体现。此后,控烟专家们“开炮”提出质疑,一场伦理因素和科技含量的“口水战”由此而发。30名院士联名反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控烟协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等5家机构也表达了对院士联名信的关注和支持。事态最新进展请产看专题卷烟技术入围科技奖引发的“口水战” 。 有人称 “卷烟技术”对烟草行业的贡献,就像一只“会捉猫的老鼠”,“猫”捉得越多,社会危害就越大。你对此持什么样的观点? 专题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subject/201003/?SubjectID=170 。

  • 聚焦国家科技奖励大会:民生科技“唱主角”

    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励获奖项目中,关乎民生的科技成果占多数,惠及民生的科技成果和服务大众的文化产业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新成绩,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中农业领域项目获奖21项。  环境领域生态恢复项目获奖比例有所提高。科技进步奖环保领域授奖的4个项目中,涉及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的有3项,如“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的创建及其观测研究和试验示范”“秸秆清洁制浆及其废液肥料资源化利用新技术”“超低甲醛释放农林剩余物人造板制造关键技术的应用”,显示我国环保领域生态保护项目的水平有了长足进步。  此外,涉及健康的医药领域获奖项目增多,如前列腺癌诊疗体系的创新及其关键技术的应用等,克服了一系列难题。

  • 【讨论】撤销造假奖项——国家科技进步奖“进步”了?(3楼进展)

    “科技部日前发布公告称,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根据规定,决定撤销该项目所获得的奖项,收回证书,追回奖金。西安交大能动学院原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连生,为该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为此《新华每日电讯》发表文章国家科技进步奖“进步”了我不经想问,当初评奖的时候干什么去了?我国科研靠拨款的体制还要继续到什么时候?光靠取消造假奖项改变的了目前的学术不端状况吗?您认为着这现象屡次出现的根源在哪里?欢迎踊跃发言,期待您的精彩评论!-----------------------------------------------------------------------------------------------------注:国家科技奖含金量十足,是由国务院授予的、代表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的最高奖项,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影响力。我国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科技技术奖相关的资料

科技技术奖相关的仪器

  • 产品概述 Mars-6100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是基于现有色谱质谱技术平台,在“十一五”科技部重大科技支撑项目的支持下,推出的国内首款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实验室离子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拥有12项发明型专利和2项软件著作权。产品特点1.出色的灵敏度 专利的脉冲式内离子源技术和专利的样品区域驻留技术,减少了离子在传输时的损失,保证了样品在离子阱内最大时间的驻留,提高仪器灵敏度。2.优越的定性能力 专利的增强型碰撞诱导裂解(ECID)技术和经典四极场3D离子阱质量分析器,实现多级质谱串联功能和较高的裂解效率,提升仪器定性能力。3.操作简便 图形化人机交互界面,内置常规有机物的分析方法和方法数据库,只需四步骤完成向导式设置;全自动的方法开发,提供复杂物质的结构级研究,降低了质谱仪器使用和研究中方法的开发难度。4.维护成本低 专利的自锁式气质接口技术轻松实现气质接口部分的装配和精确的定位,提高了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靠性。关键部件和耗材均系国产部件或自主研发,大幅度降低了仪器的维护成本。典型用户 高校、研究所、精细化工企业研发中心、环境监测站典型应用点 石油石化、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轻化工、制药与刑侦产品获奖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奖
    留言咨询
  • 匠兴科技( )案例:化工工厂生产数据采集系统该化工工厂主要从事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脱汞、脱二噁英等污染物的催化剂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年产6000m3 SCR脱硝催化剂。 化工工厂 生产数据采集系统 项目概要全工厂无人化作业、设备运行指令式控制、全过程数据采集及溯源、机器人协同、二次安全防护子系统、作业差异即时可视化、项目式生产管理、知识库、赋码管理、视觉识别系统、集控中心(集中监视、集中数据、集中控制端)主要实现的功能包括:生产计划排程、生产信息管理、数据采集、设备管理、差异预警管理、看板管理、物资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集控中心、实时数据库子系统、二次安全防护子系统、ABB机器人通讯、视觉识别子系统、组装模块扫码子系统化工工厂生产数据采集系统现场应用1.设备实时状态通过采集数据点位监测设备实时运作信息避免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生产事故;监测设备是否有异常情况;加强设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客户实时查询通过地区和工厂可以确认到使用中的模块信息客户可以直接在门户网站上浏览订单加工信息 3.追溯模块生产信息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质量管控,提升用户对产品的信赖; 4.智能输入界面通过数据实时采集和扫码方式录入生产信息取代手写记录,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生产率;保证原始数据的精确记载,提高质量和工艺管控;化工工厂生产数据采集系统效益1、实现通过二维码生产业务和质量的全过程追溯,生产效率提升17%,品质问题降低38%2、实现所有客户可以随时通过系统了解订单生产进度状况,客户满意度增加75%3、实现所有设备运行状况实时采集,实时展示,实时监控,实时预警,设备效率增加31%4、实现安全库存即时预警,物料及时率提供42%5、实时管控物料配送到货状况,物料供货准时提供67%6、实现和机器人的实时通讯,识别率提高到99.87%原文网址:
    留言咨询
  • DJ-CLOUD1点将科技物联网平台名称:DJ-CLOUD1点将科技物联网平台 型号:DJ-CLOUD1DJ-CLOUD平台简介: 点将科技物联网平台采用B/S架构,基于纯HTML5技术,可以在平板电脑、iPhone及安卓手机平板在内的多种移动设备上应用,采用EmacScript/W3C等规范,所有程序均在沙箱中运行,彻底保障程序安全。软件开发具有前瞻性,采用的SVG和HTML5标准,可以在多年后依然处于技术的前沿。DJ-CLOUD平台特点:易于部署,可以在Windows7/Windows10/Windows Server等各种服务器上部署易于访问,可以通过IE/Charome/Firefox/Safari等内核的浏览器进行访问移动访问,无需下载APP,可以直接扫描二维码即可访问客户端分级密码设置,确保系统安全以及数据安全.界面可定制,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定制不同的用户界面强大的数据接入能力,支持modbus串口, modbus TCP,实时数据库PI,Redis,支持常见关系型数据库,如Oracle,MySQL和SQL Server的实时读取采用二级缓存技术,可以将数据的传输效率提高3倍以上支持Campbell数采、DataTaker数采、DAVIS、PLC等多种数采及设备.支持几十种常用的PLCDJ-CLOUD平台介绍电脑端访问界面电脑端访问界面手机端访问界面应用方向:1、智慧温室大棚2、智慧农场3、智慧水产4、智慧环保5、智慧能源监测6、智慧灾害监测7、生态环境监测8、水文水利监测9、植物、森林监测
    留言咨询

科技技术奖相关的耗材

  • 梓梦科技 过滤装置 过滤瓶/过滤器 显微计数法不溶性微粒仪用
    中国药典CP0903规定不溶性微粒的测试有两种方法,第一法为光阻法,第二法为显微计数法.第二法中明确规定了采用25mm或者13mm的滤膜进行过滤,过滤中使用的过滤器显得尤为重要,上海梓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25mm显微计数法不溶性微粒过滤器可以很好的适用于此测试过程.
  • 梓梦科技 显微计数法不溶性微粒仪用过滤膜25mm直径
    上海梓梦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millipore滤膜,孔径0.47μm,直径25mm,纯白色或者方格滤膜,用于显微计数法不溶性微粒检测过滤环节,洁净度高.白色或者灰色格栅滤膜,孔径0.47μm,直径25mm.白色或者灰色纯白滤膜,孔径0.47μm,直径25mm.
  • 2011年11、7-11日绿百草色谱柱与填料技术应用研讨会
    北京绿百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纯化填料、色谱柱、化学试剂和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我们的产品应用于制药、生物、食品、环境等领域。凭借世界一流的产品和服务,绿百草科技与广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被众多企业和科研机构认定为&ldquo 指定供应商&rdquo 。 2011上半年,我们成功地在北京、广州、成都等地举办了大赛璐手性色谱分析方法研讨会,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科研工作者的一致好评。应许多客户的要求,11月7、9、11号分别在广州、成都、大连,北京绿百草与日本TOSOH公司共同举办了色谱柱与填料技术应用研讨会,参会者都可领取精美礼品一份,并有机会赢取Itouch4和精美蓝牙耳机。具体时间与地点如下: 2011.11.7,8:30-16:00,广州中山大学东苑宾馆1楼多功能厅; 2011.11.9,8:30-16:00,成都四川大学科华苑宾馆多功能厅; 2011.11.11,8:30-16:00,大连星海假日酒店丽晶A厅。 时 间 内 容 演讲者 8:30-9:10 报道,领取会议资料 09:10 -10:20 TOSOH公司ProteinA填料新产品介绍 TOSOH公司市场部山崎洋介部长 10:20‐10:30 茶歇 10:30‐11:30 TOYOPEARL填料在疫苗产品分离纯化中的最新应用介绍 TOSOH公司市场部山崎洋介部长 11:30&ndash 12:00 北京绿百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介绍 张黎明 12:00-13:30 提供免费午餐 13:30-14:40 TSK-GEL色谱柱技术以及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 TOSOH公司市场部 张琳 博士 14:40-15:50 抗体分析相关的色谱柱技术 TOSOH公司 市场部 富泽 洋 15:50 抽奖环节,有机会赢取Itouch4。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