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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是否等于抗菌药?是抗生素包含抗菌药,还是抗菌药包含抗生素?许多行业内人士也说不清楚,那么,到底二者是怎么回事呢? 抗生素和抗菌药都是指一类抑制或杀灭微生物或细菌的药物,在日常生活和临床使用中,这两个名词常被混用,但人严格的专业角度讲,这两个名词是有明显区别的。 抗生素(an-tibiotics)原意是指这样的一种化学物质,它由某种有机体(一般来说是某种微生物)所产生,,在稀释状态下,对别种微生物有抑制或杀灭作用。抗生素依据它们的作用对象以及功能的不同,可分为抗细菌作用、抗病毒作用、抗真菌作用等。比如由青霉菌属所产生的青霉素,以及头孢菌素、链霉素等是抗细菌的抗生素;治疗单纯性疱疹的阿糖腺苷是抗病毒的抗生素药;两性霉素B既有抗原生动物感染的抗生素。 抗菌药(antibacte-rials)是指一类对细菌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除部分抗生素外,还包括合成的抗菌素,比如磺胺类、喹诺酮类等。青霉素、链霉素等抗细菌作用的抗生素也是抗菌药。 抗生素和抗菌药都是化疗药品,同属于抗微生物类药(an-timicrobial drugs)或抗感染药(anti-infective drugs)。 抗生素是抗菌药不太恰当的旧称。 虽是如此,国内外都有人认为,如此将抗生素和抗菌药进行严格区分已无多大意义,因为原来来源于微生物的抗生素现在大都来源于人工合成或半合成,因此主张凡是抑制细菌生长繁殖或杀灭细菌的药物都可称之为抗生素或抗菌药,比如不列颠百科辞典就把喹诺酮类列为抗生素(antibiotics)。但早期抗菌药磺胺类一般按习惯仍称为抗菌药,而不称抗生素。 也有人主张,只要母体结构与自然抗生素相近,不论天然、合成还是半合成抗微生物药,都可称为抗生素,否则为非抗生素。 “抗菌药(antibacte-rials)是指一类对细菌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除部分抗生素外,还包括合成的抗菌素,比如磺胺类、喹诺酮类等。青霉素、链霉素等抗细菌作用的抗生素也是抗菌药。”请问:除了青霉素和链霉素,哪些抗生素也可以叫作抗菌药抗生素(Antibiotics)及分类 指由细菌、霉菌或其它微生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它活性的一类物质。自1940年以来,青霉素应用于临床,现抗生素的种类已达几千种。在临床上常用的亦有几百种。其主要是从微生物的培养液中提取的或者用合成、半合成方法制造。其分类有以下几种: (一)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的分子结构中含有β-内酰胺环。近年来又有较大发展,如硫酶素类(thienamycins)、单内酰环类(monobactams),β-内酰酶抑制剂(β-lactamadeinhibitors)、甲氧青霉素类(methoxypeniciuins)等。 (二)氨基糖甙类 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核糖霉素、小诺霉素、阿斯霉素等。 (三)四环素类 包括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及强力霉素等。 (四)氯霉素类 包括氯霉素、甲砜霉素等。 (五)大环内脂类 临床常用的有红霉素、白霉素、无味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麦迪霉素、交沙霉素等。 (六)作用于G+细菌的其它抗生素,如林可霉素、氯林可霉素、万古霉素、杆菌肽等。 (七)作用于G菌的其它抗生素,如多粘菌素、磷霉素、卷霉素、环丝氨酸、利福平等。 (八)抗真菌抗生素 如灰黄霉素。 (九)抗肿瘤抗生素 如丝裂霉素、放线菌素D、博莱霉素、阿霉素等。 (十)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抗生素如环孢霉素。
卫生部近期公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主要从定性角度对抗菌药物使用作出了规定,仍沿用分级管理的思路,但由各省卫生厅自行制定分级目录、也未对二三级医院的使用种类数量做具体的规定,我们认对该细分行业的负面影响总体小雨预期。 上半年抗菌药物相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部分区域商业采购也趋于谨慎,第三季度这种局面可能有所改观。办法仅对同一通用名的品种,规定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抗菌药物的使用;同时如果临时有超过标准的需求、可启动每年不超过5次的临时采购;并未规定具体使用的金额及品种数量。当然,由于最为核心的分级目录及医院具体使用种类数量由各地自行制定,因此我们建议投资者紧密跟踪地方细则。目前四川、北京及江苏等地已出台相关的细则,江苏省的细则相对严格,但相关目录都还未出台,我们认为各地细则及执行情况差异会比较大、因此对具体品种的判断会更加困难。 预计年底前各省的细则和目录会陆续出台。长期看抗菌药物的发展将趋缓,临床用药金额占比将从目前的23%左右逐步下降至20%以下,但这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认为该行业仍存在结构性机会,看好拥有品种优势的企业。在卫生部的办法指引下,医院用药习惯会逐步有所变化,而相关企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压力仍将集中在药品招投标环节,因此安全有效的优势品种所受影响将会小于其他品种。
“史上最严”抗菌药管理政策酝酿出台,卫生部下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抗菌药物滥用施以重拳,预计新政有望7月1日起颁布实施。 据每日经济新闻5月6日报道,被一些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抗菌药管理的政策正酝酿出台。 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一份卫生部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拟对抗菌药物滥用施以重拳。 意见稿显示,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同时,抗菌药物还将被分为非限定使用、限定使用与特殊使用三个级别。 昨日 (5月5日),记者从卫生部医政司相关人士处确认了此消息。目前,征求意见稿相关反馈意见已经汇总完毕,下一步将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预计新政有望于今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 抗菌药物将分三个级别 抗菌药不合理应用虽是老问题,却一直很难根治。 卫生部官方网站显示,卫生部先后下发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下旬公布的2010年药品不良反应统计结果显示,抗感染类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仍居榜首。 统计结果显示,化学药的病例报告占总报告的86.2%,其中,化学药报告数量排名前20位的品种中,抗感染药有15个品种,占化学药的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