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阿司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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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阿司匹林相关的耗材

  • 提供分析以下药品的色谱柱及其2010年中国药典标准 5C18-MS-II/5C18-PAQ柱 各种规格
    提供分析以下药品的色谱柱及其2010年中国药典标准 5C18-MS-II/5C18-PAQ柱 一枝黄花 丁公藤 人参叶 儿茶 三七 三白草 三颗针 干姜 炮姜 土贝母 土茯苓 大叶紫珠 大豆黄卷 大青叶 大黄 大蒜 大蓟 山茱萸 山香圆叶 山银华 千里光 川牛膝 川乌 制川乌 川芎 川射干 川楝子 广东紫珠 广枣 广金钱草 女贞子 小蓟 马钱子 马鞭草 王不留行 天山雪莲 天仙子 天麻 木瓜 木香 木贼 木通 五味子 太子参 更昔洛韦 更昔洛韦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更昔洛韦 两性霉素B 来氟米特 呋喃妥因 呋塞米注射液 吡拉西坦 吡哌酸 吲哚美辛 吲哚美辛肠溶片 吲哚美辛乳膏 吲哚美辛栓 吲哚美辛胶囊 吲哚洛尔 苄星青霉素 克拉维酸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克拉霉素 克霉唑口腔药膜 克霉唑乳膏 克霉唑药膜 克霉唑栓 克霉唑溶液 克霉唑倍他米松乳膏 劳拉西泮 吲哚菁绿 别嘌醇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利血平 利血平注射液 谷丙甘氨酸胶囊 辛伐他汀 辛伐他汀片 辛伐他汀胶囊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利度胺 泛昔洛韦 泛酸钙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需要详细的药典标准请联系北京绿百草:010-51659766. 登录网站获得更多产品信息: www.greenherbs.com.cn
  • 提供分析以下药品的色谱柱及其2010年中国药典标准 5C18-MS-II/5C18-PAQ柱
    提供分析以下药品的色谱柱及其2010年中国药典标准 5C18-MS-II/5C18-PAQ柱 一枝黄花 丁公藤 人参叶 儿茶 三七 三白草 三颗针 干姜 炮姜 土贝母 土茯苓 大叶紫珠 大豆黄卷 大青叶 大黄 大蒜 大蓟 山茱萸 山香圆叶 山银华 千里光 川牛膝 川乌 制川乌 川芎 川射干 川楝子 广东紫珠 广枣 广金钱草 女贞子 小蓟 马钱子 马鞭草 王不留行 天山雪莲 天仙子 天麻 木瓜 木香 木贼 木通 五味子 太子参 更昔洛韦 更昔洛韦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更昔洛韦 两性霉素B 来氟米特 呋喃妥因 呋塞米注射液 吡拉西坦 吡哌酸 吲哚美辛 吲哚美辛肠溶片 吲哚美辛乳膏 吲哚美辛栓 吲哚美辛胶囊 吲哚洛尔 苄星青霉素 克拉维酸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克拉霉素 克霉唑口腔药膜 克霉唑乳膏 克霉唑药膜 克霉唑栓 克霉唑溶液 克霉唑倍他米松乳膏 劳拉西泮 吲哚菁绿 别嘌醇 利巴韦林口服溶液 利血平 利血平注射液 谷丙甘氨酸胶囊 辛伐他汀 辛伐他汀片 辛伐他汀胶囊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利度胺 泛昔洛韦 泛酸钙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需要详细的药典标准请联系北京绿百草:010-51659766. 登录网站获得更多产品信息: www.greenherbs.com.cn
  • 药品铲
    药品铲为了满足药品行业的高要求,药品铲也做了很多的改进。包括满足FDA法规。像所有的医药行业的样品一样,药品铲是由不锈钢V4A材质制成,无边缘,无缝隙,无切口。这些要求可以使得样品免于被污染。药品铲外表面的高度抛光可以满足GMP生产及取样规范的所有要求。 1.不锈钢V4A材质(1.4404) 2.符合GMP规范3.高度抛光药品铲容量ml直径 mm长度 mm产品货号1025455324-00105038705324-0011100501005324-0012500951405324-0018750952105324-001310001102355324-001412501251955324-001517001352305324-001625001852155324-0017

化学药品阿司匹林相关的仪器

  • 手持式拉曼光谱仪TruScan-药品打假用于在现场进行快速、准确的药品打假假冒药品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急速增加的趋势。Thermo Scientific TruScan 是一款手持式拉曼光谱仪,能够帮助我们鉴别假冒伪劣的医药原料,进而消除危险的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市场,从而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维护品牌的利益。这款产品专为现场分析设计,同时其简单的操作使得即使是没有专业化学知识的操作人员也可以得到可靠、具有重复性的精确分析结果。药品打假中的拉曼光谱技术利用拉曼光谱技术,TruScan 将对药品的各部分(药物活性成分、赋形剂、填充剂、着色剂、包衣等)的化学组成进行检测,以形成一个和真药唯一匹配的指纹式谱图。假药中任何一个微小的差异都会被TruScan 检测到,进而得到一个明确的FAIL(验证失败)的结果。TruScan 的独特之处目前,TruScan 广泛应用于美国、欧洲、非洲和亚洲的药品监管机构,同时排名前十位的大型制药企业中有九家已经在使用TruScan,与其他打假的工具相比TruScan具有以下本质的区别:&bull 不需要改变任何产品的包装或者生产流程&bull 适用于实时的检验&bull 利用药品独特的化学光谱特征鉴别药品的真假专为现场操作设计TruScan 轻便、耐用,使其成为现场操作的理想工具,尤其是一些条件恶劣的现场。同时,可以通过网络对设备进行管理,现场的操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方便的上传真药的参照谱图或者将测试报告上传至数据管理中心。主要特点: &bull 快速实现 在几天内即可完成现场的部署&bull 快速分析 一分钟内即可完成未知化学物质的分析&bull 无损检测 无需破坏药品的包装,即可透过塑料、玻璃、吸塑包装或者透明的胶囊完成检测 &bull 多功能 可分析包括粉剂、片剂或者针剂在内的多种剂型药品 &bull 公认 排名前十的大型制药企业中已经有九家在使用TruScan,同时也在世界各地的药品监管机构有着广泛的应用 &bull 节约成本 不需要额外的耗材或者维护 &bull 坚固耐用 坚固耐用、小巧轻便( 2kg);按照军用标准生产,专为现场操作设计 &bull 可扩展 基于网络的远程控制和网络管理模式可扩展至多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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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性:类型:实验教学专用装置适用范围:化工原理实验教学、科研小中试表面处理:拉丝处理尺寸:8100mm*1200mm*2900mm总功率:17kw 单模块功率:4kw颜色:灰白型号:LPK-ISPM品牌:莱帕克可售卖地:全国区域产品关键词阿司匹林合成、阿司匹林制备、实训装置、生产线阿司匹林原料药合成实践装置介绍阿司匹林原料药合成实践装置可满足酰化反应制备阿司匹林原料药工艺连续生产和教学使用,应以模块化理念设计,生产过程的组成不应少于4个单元模块构成,可实现单独操作且允许根据产品需求进行重组搭建设备。用户可根据新工艺需求,增加新功能模块,实现新工艺的小中试运行。整套系统应包含单不限于,釜式反应、酰化反应、过滤分离、中和反应、重结晶、精馏、传热、流体输送等,还应有与化工单元操作常见的定量加料、真空倒料等内容;公共单元:该单元由软化水罐、循环水罐、真空缓冲罐、压力缓冲罐、软化水泵、真空泵和空气压缩机等组成,用于提供稳定的软化水、冷却水、加压装置和真空,采用现场端触控操作实现主要控制自动化,配合有部分手动操作,增加动手能力,能够实现连续运转和无人值守。反应单元:该单元由反应釜、结晶釜、中和釜、母液罐、冷凝器、乙酸酐原料罐、加热循环泵、蠕动泵和离心机等组成,具备定量加料功能,可实现酰化反应体系的实验操作,可进行加碱中和操作,具备冷凝回流、过滤分离、真空倒料等功能,采用现场端触控操作实现主要控制自动化,配合有部分手动操作,增加动手能力。重结晶单元:该单元由重结晶釜、原料罐、母液罐、冷凝器、恒温水浴、磁力泵和离心机组成,具备定量加料功能,可实现产品提纯操作,具备冷凝回流、过滤分离、真空倒料的功能,采用现场端触控操作实现主要控制自动化,配合有部分手动操作,增加动手能力。筛板精馏单元:该单元由精馏塔、原料罐、产品罐、残液罐、视盅、塔釜热交换器、塔顶冷凝器和温度传感器等组成,可实现间歇精馏、连续精馏,可进行回流比0~99调节操作,再沸器可进行恒功率、压力自控、温度自控等多方式控制,满足不同物料精馏的多样化需求。精馏过程尾气要求集中排放,中间过程无逸散。智能系统:该系统包含现场控制系统、远程控制系统、在线学习系统和视频动画 装置特点:阿司匹林原料药合成实践装置实现真实投料生产,每组操作需要6-12名学生,每次操作总耗时约8学时,充分锻炼了学生的工艺原理知识应用、工艺流程理解与分析、实践操作、解决复杂问题等多种能力。学生可以操作装置完成实际产品生产,达到生产实习目标;能够用于科研小中试,开发新的制药工艺,锻炼学生创新能力。装置总占地面积9.72平方米,高度2.9米,整体采用欧标铝型材框架,高品质铝合金框架带移动脚轮,具有耐用性。配备高低液位报警与联锁控制系统,高温区外敷保温隔热层,同时超温报警系统,整机运行噪音不大于80dB,设备排出废气便于搜集,废液集中排放,保证装置运行的本质安全。配套智能学习系统,通过预习视频、3D仿真、在线考评测试等,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减轻教师教学压力。提供6年质保,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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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贝科学仪器药品快速检验箱用途:药品快筛检测箱针对于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等的现场快筛检测其它:对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等的现场快筛检测药品快速检验箱是与药品快筛试剂盒配合使用,试剂盒随筛查任务的不同可自由组合成单项品种筛查检测箱和多项品种筛查检测箱。便携式检测箱可重复使用,适合各级食药检机构和执法部门现场筛查,满足现代药检“靶向抽样,目标检验”的药检新要求,以提高不合格药品检验的命中率。 功能特点:1、操作简单:无需专用设备,体积小巧、携带方便、利于现场筛查。2、快速检测:每种试剂盒5分钟内完成检测。3、价格适宜:每个样品仅需花几元至十几元人民币。4、专业平台:配有专用操作平台和齐全附件,使用方便。5、自由组配:箱内试剂盒可随筛查任务不同自由组合。6、实用性强: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打击健康产品中非法添加化学成分活动中推广应用。 药品快速检验箱可选择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快速检测盒列表 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快筛试剂盒快筛类别检测成分适用范围补肾壮阳类拉非类补肾壮阳类中成药、抗疲劳类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他达拉非、氨基他达拉非等物质。那非类补肾壮阳类中成药、抗疲劳类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红地那非、那红地那非、艾地那非等物质。减肥类西布曲明减肥类健康产品非法添加盐酸西布曲明成分酚酞减肥类健康产品非法添加酚酞成分。降糖类双胍类降糖类中成药、调节血糖或辅助降血糖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盐酸丁二胍等成分。噻唑烷酮类降糖类中成药、调节血糖或辅助降血糖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等成分。磺脲类降糖类中成药、调节血糖或辅助降血糖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格列本脲、格列美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甲苯磺丁脲等成分。降压类二氢吡啶类降压类中成药、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硝苯地平、尼群地平、尼莫地平等成分。生物碱类降压类中成药、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利血平、盐酸哌唑嗪、厄贝沙坦、阿替洛尔、卡托普利等成分。安神类苯二氮卓类安神镇静类中成药、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劳拉西泮、奥沙西泮、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氯氮卓、艾司唑仑、三唑仑、阿普唑仑等成分。褪黑素未标识“含褪黑素”安神类中成药和保健食品中褪黑素成分。巴比妥类安神镇静类中成药、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苯巴比妥成分。止咳平喘类磺胺类止咳平喘类中成药和保健食品及其他标识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中非法添加磺胺甲噁唑、磺胺异噁唑、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喹噁啉、磺胺间二甲基嘧啶、磺胺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邻二甲氧嘧啶、磺胺氯哒嗪、磺胺甲氧哒嗪、磺胺苯酰、磺胺多辛(周效磺胺)等成分。沙丁胺醇止咳平喘类中成药和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沙丁胺醇成分。抗风湿类双氯芬酸抗风湿类中成药、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双氯芬酸等成分。吡罗昔康抗风湿类中成药和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吡罗昔康成分。其它苯妥英钠抗癫痫类保健食品及其他标示上述功能的健康产品非法添加苯妥英钠成分。人血白蛋白真假人血白蛋白的快速筛查。化妆品非法添加快筛试剂盒快筛类别检测成分适用范围祛痘、抑制粉刺类甲硝唑祛痘、抑制粉刺类化妆品非法添加甲硝唑、奥硝唑、替硝唑等成分。林可霉素类祛痘、抑制粉刺类化妆品中非法添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克林霉素磷酸酯等成分。喹诺酮类祛痘、抑制粉刺类化妆品中非法添加氧氟沙星、恩诺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双氟沙星、氟甲喹、达氟沙星、培氟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喹噁酸等成分。硝基咪唑类祛痘、抑制粉刺类化妆品非法添加甲硝唑、奥硝唑、替硝唑、洛硝唑、塞克硝唑、羟基甲硝唑、二甲基甲硝等成分。酰胺醇类(氯霉素)祛痘、抑制粉刺类化妆品中非法添加氯霉素成分。磺胺类祛痘、抑制粉刺类化妆品中非法添加磺胺甲噁唑等物质。四环素类祛痘、抗粉刺化妆品和护肤品类产品中非法添加四环素成分。美白祛斑类重金属铅美白类、祛斑类化妆品中重金属铅重金属汞美白类、祛斑类化妆品中重金属汞重金属镉美白类、祛斑类化妆品中重金属镉其它酮康唑去屑洗发类化妆品非法添加酮康唑物质。苯二胺类染发剂类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对苯二胺、邻苯二胺、间苯二胺等成分。基本药物快筛试剂盒快筛类别检测成分检测对象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类对乙酰氨基酚标示含对乙酰氨基酚化学成分的基本药物。布洛芬标示含布洛芬化学成分的基本药物。双氯芬酸标示含双氯芬酸化学成分的基本药物。阿司匹林标示含阿司匹林化学成分的基本药物。吲哚美辛标示含吲哚美辛化学成分的基本药物。平喘类茶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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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阿司匹林相关的方案

化学药品阿司匹林相关的论坛

  • 核磁共振波谱技术在化学药品方面的应用氢谱碳谱

    NMR技术能够提供有机化合物丰富的结构信息,是获取有机分子结构确凿证据最常用的方法。新维创生物公司的NMR技术既可以用于单一成分的结构鉴定,也可以用于混合物的结构鉴定。 众所周知,混合物分析是化学分析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对混合物组分和其中的目标物鉴定在多个领域中均有重要的应用。一维选择性激发技术的开发与发展大大提高了NMR技术的选择性检测能力,使得NMR技术在混合物分析中,无需进行繁琐的组分物理分离,而是通过抑制背景化合物信号,选择性检测目标化合物信号,实现目标组分的准确识别,同时保留样品的完整性,可用于混合样品中的谱峰归属、结构鉴定、目标物筛查和溶剂压制等多种用途,是一种非常具有应用价值的非破坏性的分析方法。 其中,尹文龙等在格列美脲的波谱特征与结构确证以及王震芳等利用氢核磁共振波谱法测定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中阿司匹林、咖啡因和对乙酰氨基酚均是利用NMR技术中可以鉴定化合物结构的特点,对药品里特定组分进行分析,通过与对照品谱图的比较来加以鉴定,同时运用内标法或外标法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其添加量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核磁共振定量分析方法因其上述优势成为国际协调会议认可的通用方法,核磁共振波谱技术不仅在化学药品方面应用广泛,在医药生物、农业食品和代谢组学等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

  •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16年3月4日正式发布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b]一、方案的出台背景。[/b]  2015年8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明确调整药品注册分类。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意国务院组织开展药品注册分类改革。为落实上述政策要求,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本方案。[b]二、方案的适用范围。[/b]  本方案仅针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进行了调整,适用于方案发布实施后新受理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包括临床、生产、进口注册申请)。[b]三、新注册分类中,关于新药的含义是什么?[/b]  新药指中国境内外均未上市的药品,分为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  新注册分类1为创新药,强调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新注册分类2为改良型新药,在已知活性成份基础上进行优化,强调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b]四、创新药具体包括什么?[/b]  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不包括改良型新药中2.1类的药品。[b]五、新注册分类中,关于仿制药的含义是什么?[/b]  仿制药是指仿制已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分为两类,一是仿制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二是仿制境内已上市原研药品。仿制药要求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  如果已上市药品的原研药品无法追溯或者原研药品已经撤市的,建议不再申请仿制;如坚持提出仿制药申请,原则上不能以仿制药的技术要求予以批准,应按照新药的要求开展相关研究。[b]六、新注册分类中,关于第5类药品的含义是什么?[/b]  第5类药品是指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中国境内上市,分为原研药品和非原研药品两类。对应原化学药品注册分类中的进口药品类别。[b]七、含有未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按什么申报?[/b]  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的新复方制剂,应按照新注册分类1进行申报。[b]八、仿制药是否要求处方工艺、规格、用法用量等均与原研保持一致?[/b]  仿制药要求与原研药品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不强调处方工艺与原研药品一致,但强调仿制药品必须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b]九、新注册分类下的技术标准有何变化?[/b]  对按新注册分类申报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实行新的审评技术标准。其中,对于创新药,一是强调“创新性”,即应当具备“全球新”的物质结构,二是强调药物具有临床价值;对于改良型新药,强调“优效性”,即相较于被改良的药品,具备明显的临床优势;对于仿制药,强调“一致性”,被仿制药品为原研药品,且质量与疗效应当于原研药品一致。[b]十、新注册分类的监测期设置是如何考虑的?[/b]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新注册分类中的第1类、第2类属于新药范畴,因此设置监测期。同时,参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原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的监测期期限设置,对于新注册分类中与原注册分类相类似或者相近的情形分别设置了相应的监测期限。[b]十一、已经受理的原注册申请在新注册分类实施后如何过渡?[/b]  方案发布实施后新申报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包括临床、生产、进口申请),其注册分类按照新注册分类有关要求执行。  方案发布实施前已受理尚未完成审评审批的化学药品第3类及6类报生产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选择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审评审批,符合要求的,在批准时,注册分类项注明相应的原注册分类;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后续申报、审评审批。  对于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的注册申请,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审中心优先按照新注册分类的要求加快审评审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要求补充资料,直接不予批准。[b]十二、方案中“补交相关费用”具体如何执行?[/b]  方案“二、相关注册要求”中第(四)部分提及的“补交相关费用”是指,2015年5月27日前已经受理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的,应当按照《关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2015年第53号)公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补交相关注册收费;2015年5月27日以后受理的、已按照上述标准交费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的,无须补交费用。[b]十三、新注册分类实施后,后续有何细化工作要求?[/b]  新注册分类实施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提出《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新注册分类受理审查指南》、《新注册分类核查检查要点》、《新注册分类技术审评指导原则》等在内的一系列相关细化工作要求,以便指导申请人合理研发申报相关产品,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

  • 化学药品中毒处理方法汇总

    从事实际检测工作的小伙伴们,不可避免的要用到化学药品,若不小心产生了中毒,第一时间进行正确的处理才会保护实验者的生命安全,下面分享一篇关于化学药品中毒处理方法的汇总希望做实验的小伙伴们不要用到如不幸遇到中毒问题也能给大家以帮助1、二硫化碳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吞食时,给患者洗胃或用催吐剂催吐。将患者躺下并加保 暖,保持通风良好。2、甲醛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吞食时,立刻饮食大量牛奶,接着用洗胃或催吐等方法,使吞 食的甲醛排出体外,然后服下泻药。有可能的话,可服用1%的碳酸铵水溶液。3、有机磷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使患者确保呼吸道畅通,并进行人工呼吸。万一吞食时,用催吐剂催吐,或用自来水洗胃等方法将其除去。沾在皮肤、头发或指甲等地方的有机磷,要 彻底把它洗去。4、三硝基甲苯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法: 沾到皮肤时,用肥皂和水,尽量把它彻底洗去。若吞食 时,可进行洗胃或用催吐剂催吐,将其大部份排除之后,才服泻药。

化学药品阿司匹林相关的资料

化学药品阿司匹林相关的资讯

  • 兽药国标(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发布
    为加强兽药国家标准管理,我部组织修订了截至2005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以及未列入《中国兽药典》(2010年版)一部、二部的兽药质量标准,并编纂为《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收载的兽药质量标准为兽药国家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二、自2013年9月1日起,除《中国兽药典》(2010年版)和《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收载的兽药质量标准外,2005年12月31日前收载于历版兽药典、兽药规范、2003年版和2006年版《兽药质量标准》汇编,以及我部发布的化学药品与中药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三、自2013年9月1日起,《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收载品种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报,应当执行《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兽药标签、说明书执行标准一项应标注为&ldquo 《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rdquo 。2013年9月1日之前已送兽药检验机构并开始检验的产品,兽药检验报告标注的执行标准可为原兽药质量标准。   四、2013年9月1日之前生产的兽药产品,仍可按原兽药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在该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   五、已获批准的《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收载品种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兽药生产企业自行将&ldquo 执行标准&rdquo 项改为&ldquo 《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rdquo 已印制的产品标签和说明,兽药生产企业可自行对&ldquo 执行标准&rdquo 项进行修正,修正后可继续使用至2014年6月30日。   六、《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的有关解释和意见反馈的受理工作由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 农业农村部发布《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增加治疗用途注册资料要求》
    为加快推进宠物用兽药等注册工作,进一步合理利用现有药物资源,促进技术创新,更好地满足预防、治疗动物疾病需求,农业农村部组织研究制定了《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增加治疗用途注册资料要求》,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就有关兽药注册事宜公告如下。一、已批准上市的人用化学药品拟转宠物用的,按照《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见附件1)提交产品注册资料。但处于药品监测期、行政保护期内的人用化学药品以及人用关键抗菌药物不得转为宠物用。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废止了仅有促生长作用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被废止标准的品种如增加治疗用途,应重新申请兽药注册或进口兽药注册,按照《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增加治疗用途注册资料要求》(见附件2)提交产品注册资料。符合注册要求的境内兽药注册,予以公告,发布或核准兽药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不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生产企业按照《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符合注册要求的进口兽药注册,予以公告,发布兽药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三、现行《中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收载的兽药品种,其中无知识产权单位的或虽有知识产权单位但非产权单位征得产权单位授权同意的,在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不改变兽药检验标准的情况下,已取得相应品种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生产企业,可向农业农村部提出增加靶动物、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规格或改变用法用量、保存条件、保存期等的注册申请,参照农业部公告第442号中变更注册相关要求提交注册资料。符合注册要求的,予以公告。其中新增靶动物的,执行3年监测期。四、为鼓励支持蜂、蚕、鸽子、赛马等少数动物用药研发工作,满足用药需求,其临床试验承担单位可不需报告和接受兽药GCP监督检查,但试验方案、过程和原始记录等应按照兽药GCP要求实施。附件:1.人用化学药品转宠物用化学药品注册资料要求2.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增加治疗用途注册资料要求(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 CDE发布《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化学药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近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为进一步指导企业开展药品研发,并为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化学药品研发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发布《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化学药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要求(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学药品3类与化学药品5类。内容包括药学研究与评价基本考虑、化学药品3类研究与评价技术要求(生产工艺、特性鉴定、质量控制、稳定性)、化学药品 5 类研究与评价技术要求。详细内容如下:《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化学药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要求(试行)》一、背景境外已上市化学药品的仿制或进口,是解决我国患者对临床需求领域药品可获得性和可及性的重要手段。为加快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仿制药品和原研药品研发上市进程,加强科学监管,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及其配套文件,制定化学药品研究与评价技术要求,为工业界和监管机构提供研发和审评的技术参考。二、适用范围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化学药品,主要包括两类情形:(1)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即化学药品 3 类;(2)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即化学药品5 类(不适用于原研药品已在境内上市的化学药品5.2类)。与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制剂关联申报的原料药适用于本技术要求。三、药学研究与评价基本考虑本技术要求是药学研究与评价的基本技术要求。申请人作为申报产品的责任主体,对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质量可控性、安全性和合规性等应有全面、准确的了解,并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申请人需结合产品特性,参照本技术要求及国内外相关技术指南开展药学研究,按照现行版《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格式编号和项目顺序整理(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应注明不适用),提交全面、完整的药学研究资料。对于化学药品3类和5.2类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全面了解参比制剂上市背景、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评价和确认其临床价值。按照《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提交参比制剂遴选申请,或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选择合适的参比制剂。仿制药的活性成份、剂型、适应症和给药途径应与参比制剂一致。仿制药的质量应与参比制剂保持一致。申请人应首先充分调研参比制剂公开信息(如国外药品监管机构审评文件、药品说明书及标签和/或文献资料)进行处方解析,明确产品目标质量概况,分析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通过处方工艺与质量研究,充分评估原料药、辅料和包装系统相关特性对制剂性能和生产工艺的潜在影响,明确关键物料属性;研究与评价工艺参数,确定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工艺步骤和关键工艺参数,建立有效的工艺过程控制。申请人应以多批参比制剂为对照进行质量研究,保证自制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对于参比制剂确无法获得的情形,建议按照国际通行和国内现行相关药学研究技术要求开展研究。通过加强对原料药、辅料和包装系统的控制、工艺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等,使设计开发的生产工艺能够持续稳定生产出符合预期质量要求的产品。对于化学药品5类上市许可申请,申请人应提交可反映供中国上市产品情况的现行版CTD药学研究资料,汇总在药品证书(CPP)载明国家首次上市后至申报进口期间发生的工艺改进、质量提升等药学重大变更(包括经药监机构批准的变更内容等)历史简介,必要时提供药学重大变更研究资料,关注进口注册样品与支持中国注册的关键临床批样品的质量对比。药品生产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通过不断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降低影响药品质量的风险因素,使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申请人应加强药品生命周期的管理,药品研发上市后仍需持续关注物料属性、处方工艺、生产设备、批量等因素对药品质量的潜在影响,不断完善对物料关键属性的控制、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推动药品质量的不断提升。本技术要求的起草是基于当前科学认知,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本技术要求将不断修订完善。四、化学药品3类研究与评价技术要求(一)原料药技术要求1.生产工艺原料药生产应遵循生产工艺稳定、能够持续商业化生产和产品质量合格的原则。原料药生产工艺研究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起始物料选择与质量控制、生产工艺开发、工艺过程控制和工艺验证等。申请人对每一阶段的研究目的应有清晰的认识,对生产工艺有整体的理解,以便科学合理地开展研究并获得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原料药。1.1 起始物料选择与质量控制根据从源头开始全程控制药品质量的考虑,起始物料的选择应参考ICH Q11和欧盟相关技术要求。对以发酵或植物提取为基础的半合成原料药,一般需考虑从微生物或植物开始描述生产工艺。申请人应对起始物料选择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与确认。起始物料应有稳定的、能够满足原料药大规模生产的商业化来源。起始物料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生产与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若起始物料来自多家供应商,建议申请人参照《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相关要求开展研究。申请人应建立合理的起始物料内控标准,对越靠近终产品的起始物料,其质量控制要求一般应越严格。对用于合成多肽类药物起始物料的保护氨基酸,其质量标准应包括手性纯度检查项。对于化学结构和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的起始物料,申请人应结合起始物料的生产工艺,对其工艺杂质(包括毒性杂质、残留溶剂和元素杂质等)进行全面的分析。申请人应详细研究杂质的种类与含量是否会影响后续反应及终产品质量,包括主要杂质的生成、转化和清除,有效控制起始物料的杂质,制定合理的控制项目、分析方法和限度,对分析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1.2 生产工艺开发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充分调研,申请人可以了解原料药的基本生产工艺信息和关键质量属性。结合质量风险管理和控制策略,选择科学合理的工艺路线。通过实验室小试、中试放大和商业化生产,逐步加深对整个生产工艺的理解,不断优化工艺路线,积累更多的工艺知识和生产经验,设计开发出能够持续稳定生产符合预期质量要求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工艺。原料药的关键质量属性通常包括影响产品定性、纯度和稳定性的属性或特征。关键质量属性的控制策略通常包括:(1)将其订入原料药质量标准,通过对最终原料药的检测和/或通过上游控制加以确定;(2)不将其订入原料药质量标准,但可以通过上游控制来提供质量保证。上游控制一般可以采用在线检测,或通过对工艺参数和/或生产过程的物料属性测定,预测原料药的关键质量属性。杂质因可能会对药物制剂的安全性产生影响,属于原料药关键质量属性。对于多晶型药物,申请人应在生产工艺开发阶段通过精制工艺的优化和筛选制备优势稳态晶型,保证原料药批间晶型一致性。对于可能存在亚硝胺类杂质的药物,申请人应首先选择可以避免亚硝胺类杂质生成的生产工艺。若生产工艺无法避免亚硝胺类杂质生成时,可以通过制定详细的过程控制策略,保证生产过程有关亚硝胺类杂质的质量控制有效且符合要求。1.3 工艺过程控制原料药工艺过程控制包括关键工艺步骤及其关键工艺工艺参数和中间体控制。关键工艺步骤的终点判断和控制手段均应有数据支持。关键工艺参数与原料药的关键质量属性相关,通常申请人应在原料药生产工艺开发阶段对其进行评估,基于工艺耐用性研究结果或历史数据加以确定,规定可使生产重复操作所需的变化范围。若涉及引入新手性中心的合成反应,申请人应详细提供异构体杂质的分析方法与控制策略。对于已分离的中间体,申请人应制定包括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和可接受标准的质量标准,并说明质量标准制定的依据。关键中间体的主要质控方法(如杂质控制方法)应进行包括专属性和灵敏度等的方法学验证。申请人应根据杂质转化和清除研究结果,为原料药过程控制提供杂质限度制定的合理依据。1.4 工艺验证申请人应在原料药上市申请前完成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提交工艺验证方案、工艺验证报告和生产工艺信息表。原料药无菌工艺验证应参照已发布的《无菌工艺模拟试验指南(无菌原料药)》等相关指南执行。原料药注册批生产批量应至少满足1批工艺验证或1批拟定商业化生产批量的制剂生产需求,并与实际生产线生产设备产能匹配。2. 特性鉴定2.1结构确证原料药结构确证分析测试方法包括紫外可见吸收光谱、红外吸收光谱、核磁共振波谱、质谱、元素分析、比旋度、X-射线单晶衍射和/或X-射线粉末衍射、差示扫描量热法、热重分析和圆二色谱等。申请人可以结合工艺路线和多种分析测试方法对原料药化学结构进行综合解析。对可能含有立体构型、多晶型、结晶水和/或结晶溶剂等的原料药,建议采用合适的分析测试方法进行结构确证。申请人可以将结构确证样品与药典收载的对照品或已上市产品进行对比研究,确证原料药化学结构的一致性。对于不能获取药典收载的对照品或与已上市产品进行对比的,建议对原料药化学结构进行系统研究与确证。结构确证样品通常应明确精制条件,说明其纯度。对药物制剂关键质量属性产生影响的多晶型药物,需研究证明批间晶型一致性和晶型放置过程稳定性。共晶药物具有特殊的理化性质、确定的组分和化学计量比,可以通过X-射线单晶衍射、X-射线粉末衍射、固相核磁共振波谱、红外吸收光谱、差示扫描量热法和/或晶体形态等分析方法进行结构确证。2.2 杂质谱分析原料药的杂质谱分析包括工艺杂质和降解杂质。申请人可以结合原料药的生产工艺、反应机理、结构特点及其降解途径、药典标准和/或其他文献等全面分析潜在的杂质和杂质来源。工艺杂质指生产工艺过程引入的杂质,包括起始物料及其引入的杂质、中间体、反应副产物、残留的试剂/溶剂/催化剂和元素杂质等。降解杂质指药物通过水解、氧化、开环、聚合等降解反应产生的杂质。降解杂质与原料药的结构特征密切相关,申请人可以通过原料药结构特点、药典标准或文献收载的杂质结构、强制降解试验和稳定性考察等方面分析可能的降解杂质及其降解途径,通过工艺控制、采用合适的包装和贮藏条件,减少降解杂质的生成。3. 原料药的质量控制3.1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包括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和可接受标准。符合标准是指按照拟定的分析方法检测,结果符合可接受标准。原料药质量标准检测项目的设置既要有通用性,又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产品质量的变化情况。质量标准检测项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性状、鉴别、检查与含量(效价)测定。检查项目通常应考虑到原料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纯度/效价,包括pH值/酸碱度、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一般杂质(氯化物、硫酸盐、炽灼残渣等)、有关物质、异构体、致突变杂质(包括亚硝胺类杂质)、残留溶剂、元素杂质、干燥失重/水分、细菌内毒素和/或微生物限度等。随着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稳定,通过对产品质量检测数据的积累和产品质量认知的逐步提高,可以不断调整和完善原料药的质量控制。申请人应参考ICH Q2和Q6A等指导原则,根据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的要求,合理拟定原料药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和可接受标准,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试验资料与文献资料。对于已有药典标准收载的原料药,申请人应首先考虑选用药典标准检测项目和分析方法。分析方法学重点确认药典标准检测方法和条件是否适用,若研究结果表明方法适用,申请人可沿用药典标准分析方法;若需建立新的分析方法,则应进行相应的方法学验证,并证明新方法不劣于药典方法。对于已收载在中国药典的原料药,质量指标一般不低于中国药典要求。3.2 质量研究申请人可参考ICH 指导原则(Q2、Q3A、Q3C、Q3D、Q6A和M7等)、《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等以及中国药典四部通则进行原料药的质量研究,提供原料药质量研究资料,包括代表性样品的典型图谱。分析方法应按照中国药典和ICH指导原则进行规范的方法学验证。(1) 有关物质申请人应在杂质谱分析全面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献,科学选择有关物质分析方法,进行规范的方法学验证和/或确认。对于已有药典标准收载的,申请人应结合原料药工艺路线分析药典标准分析方法的适用性,拟定的有关物质分析方法分离检出能力和杂质控制要求应不低于药典标准。申请人可以在原料药中加入限度浓度的杂质对照品,证明拟定的有关物质分析方法可以单独分离目标杂质和/或使杂质与主成分有效分离;对于药典标准尚未收载的,可以采用富含杂质样品(如粗品或粗品母液、适当降解样品、稳定性末期样品等),对色谱条件进行比较优选研究,根据对杂质的检出能力选择适宜的色谱条件,建立有关物质分析方法,并采用杂质对照品进行方法学验证。测定杂质含量时,申请人可以选择外标法、内标法、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和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对于加校正因子与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申请人应对校正因子进行研究。对映异构体需采用手性色谱分析方法进行研究。(2) 致突变杂质根据起始物料和原料药的生产工艺和降解途径,申请人应对原料药潜在的致突变杂质进行分析与研究,参考ICHM7制定合理的控制策略。对于晚期肿瘤用药,基于目标制剂的适应症与用药人群,申请人可参考ICHM7与S9制定致突变杂质的控制策略。亚硝胺类杂质参照发布的《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执行。(3) 元素杂质参考ICHQ3D指导原则,通过科学和基于风险的评估,申请人可以评估是否存在来源于原料药的元素杂质,包括起始物料和原料药工艺过程添加的催化剂和无机试剂、生产设备和包装系统引入的元素杂质等。申请人应评估这些来源的元素杂质对制剂的影响,制定合理控制策略。3.3 质量标准限度制定申请人应对药典方法进行比较研究,确定合理的分析方法,参考ICH指导原则制定合理的原料药质量标准可接受限度。对于尚未收载于药典标准的,应结合用原料药制备的自制制剂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对比研究结果,拟定合理的质量标准可接受限度。与安全性相关的质量控制检测项目可接受标准应有安全性试验数据或文献依据支持,满足制剂生产工艺和关键质量属性的要求。有关物质检测项目一般应包括已知特定杂质、未知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有关物质的可接受限度通常应符合ICHQ3A和/或欧盟抗生素指导原则等要求,必要时申请人需提供安全性试验数据来论证杂质的安全性。4. 稳定性原料药的稳定性研究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必要时应进行中间条件试验考察。申请人可以参考ICH Q1A、Q1B和《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开展稳定性研究。提交原料药注册申请时,申请人一般应提供3 批样品6个月加速试验和不少于6 个月长期试验的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典型图谱)。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应在符合GMP条件下进行,试验样品应为能够代表商业化生产规模的注册批次。通常应提交稳定性试验方案和稳定性承诺。对于液体原料药,申请人应开展包材相容性研究。(二)制剂技术要求1.处方工艺申请人应在充分了解参比制剂的基础上,结合参比制剂的临床应用、药代动力学等特点,基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确定产品的开发目标,并根据目标产品质量概况及相关研究结果,确定所开发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通过处方工艺开发和生产工艺验证,明确原料药、辅料、包装系统和生产过程对产品质量起重要作用的影响因素,建立相应的物料控制、工艺过程控制等控制策略。通过处方工艺研究,设计开发出可持续稳定生产符合预期质量要求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工艺。对已开展临床试验研究的产品批次,申请人需提供关键临床试验批、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批等批处方和工艺信息。拟上市产品的处方工艺原则上应与已确证临床等效的批次处方工艺保持一致。1.1 处方(1) 原料药申请人应对原料药的理化性质和生物学特性等进行研究,基于风险评估原则,充分评估原料药相关特性对制剂性能和生产工艺的潜在影响,明确其关键物料属性。原料药理化性质和生物学特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溶解度、粒度分布、晶型、水分、稳定性和渗透性等。(2) 辅料申请人应结合辅料在制剂中的作用,评估辅料相关特性对制剂性能和生产工艺的潜在影响,说明辅料种类和用量的选择依据。通常应根据参比制剂的处方组成,选择与参比制剂种类一致的辅料,也可以根据研究情况选择合适的辅料但需提供充分依据。辅料的用量或浓度通常需符合FDA IID限度要求,或提供充分依据(如在境外已批准用于该给药途径和系统暴露水平的其他制剂产品)。应特别关注用于儿童制剂的辅料种类及用量合理性。(3) 处方设计申请人应深入调研参比制剂的公开信息,通过处方解析等确定产品目标质量概况。若能够获得参比制剂处方组成,可提供处方组成及其来源,作为产品处方设计的依据。申请人可以参考ICH Q8开发制剂产品处方工艺,充分评估原辅料相关特性对制剂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潜在影响,考察并确定对制剂产品性能和质量起关键作用的处方因素。建议申请人在处方开发中考虑拟采用生产工艺对制剂产品性能和质量的影响。如产品涉及特殊设计,申请人应提供设计依据及支持性研究数据。申请人需阐明产品从处方设计初期到最终商业化生产的处方演变过程。过量投料参考ICH Q8相关要求。1.2 工艺研究申请人应根据拟开发产品的剂型特点,结合制剂的处方特征和已有知识对工艺进行选择。参考ICH Q8开展产品工艺开发。必要时应对中间产品的暂存条件和暂存期限进行同步考察。灭菌/无菌工艺的研究和选择参考《化学药品注射剂灭菌和无菌工艺研究及验证指导原则(试行)》。注射剂还应参考《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技术指南(试行)》、《化学药品注射剂生产所用的塑料组件系统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南(试行)》等。1.3 过程控制制剂产品生产工艺过程控制需建立在深入的工艺研究基础之上。申请人应基于已有的生产经验、知识以及相关研究结果确认关键工艺步骤、关键工艺参数及其可接受范围,并对关键中间产品制定控制标准。列出所有关键工艺步骤和工艺参数控制范围,提供研究数据支持关键工艺步骤确定的合理性和工艺参数控制范围的合理性。1.4 工艺验证制剂产品上市许可申请前,申请人通常应完成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提交工艺验证方案、工艺验证报告和生产工艺信息表。工艺验证阶段建议增加取样频率和取样数量,以支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无菌制剂应按相关指导原则要求开展灭菌/无菌工艺验证,提供验证方案和验证报告。灭菌/无菌工艺验证应支持拟定商业化生产批量产品生产符合要求。1.5 生产批量仿制药注册批样品批量参照发布的《化学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试行)》执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批或关键临床批样品的生产规模应在拟定的商业化生产线和生产设备上生产,处方、工艺、生产设备原则上应与商业化生产保持一致。制剂产品商业化生产中如存在分亚批情况,申请人应研究制定亚批的质控要求,在工艺研发和验证期间论证分亚批的必要性和分亚批控制策略的合理性;在证明生产过程中各亚批间质量均一的基础上方可将多个亚批合并为一个批次;明确亚批组成与成品批次的对应关系,必要时开展亚批保存时限研究。2. 原辅包质量控制2.1原料药申请人如使用外购原料药进行制剂生产,需结合原料药生产商提供的工艺路线对原料药的质量进行充分研究与评估,制定原料药内控标准以达到自制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的目的。如原料药的晶型和/或粒度分布对制剂质量产生影响,应被纳入原料药内控标准并制定专属的检测项目进行控制。原料药粒度分布应以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批次、关键临床批次和工艺验证批次样品使用的原料药粒度分布的实测数据作为限度制定依据。申请人应对原料药供应商和原料药质量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估,并在后续的商业化生产中保证供应链的稳定。如发生变更,申请人需按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研究和申报。2.2 辅料所用辅料应符合制剂产品剂型的要求。申请人应明确关键辅料的关键质量属性控制情况,制定合理的内控标准。除特殊情况外,辅料应符合中国药典要求,或USP、EP、JP等要求。对于特殊辅料,申请人需注意辅料批间差异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基于风险建立合理的内控标准。来源于动物的辅料应有TSE/BSE风险声明。2.3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包材标准,或USP、EP、JP等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参比制剂的包装系统,结合拟开发产品的特性和临床使用情况,选择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包装系统,用于支持自制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根据制剂产品给药途径和风险评估,申请人应按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或规范对所选择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相容性和功能性研究与评价;根据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研究结果确定所采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合理性,以保证药品质量与参比制剂一致。3. 制剂的质量控制3.1质量标准建议申请人根据制剂产品特性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科学制定制剂产品质量标准,提供制定制剂产品质量标准所依据的试验资料与文献资料。产品的目标质量概况是确定制剂关键质量属性的依据。制剂的关键质量属性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性状、鉴别、有关物质(包括异构体杂质)、致突变杂质、元素杂质、微生物限度、无菌和含量测定等。申请人应参考ICH Q2和Q6A等指导原则,根据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的要求,合理设定制剂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和可接受标准,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试验资料与文献资料。对于已有药典标准收载的制剂,申请人可以首先考虑选用药典标准检测项目和分析方法。分析方法学应重点确认药典标准检测方法和条件是否适用,若研究结果表明方法适用,申请人可沿用药典标准分析方法;若需建立新的检测方法,则应进行相应的方法学验证,并证明新方法不劣于药典方法。对于已收载在中国药典的制剂,质量指标一般应不低于中国药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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