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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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安全风险相关的耗材

  • Nalgene 安全信息洗瓶 20-2425
    Nalgene 安全信息洗瓶为帮助您识别与实验室中的溶剂以及其它常用化学品有关的危险品而设计。一种样式用于实验室标准化学品。另一种用于有机溶剂。两者皆标有易于读取的丝网印刷代码和符号,用于标识化学品。包括化学名称、国际化学学会(ICS) 公式、欧洲索引号和化学文摘服务社(CAS)参考号。同时还根据EC Directive 67/548/EEC 附加条款Ⅱ、Ⅲ、Ⅳ (EC Directive 92/32/EEC 修正案) 标有危险符号和欧洲风险与安全报告编号。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 菱形标记,根据其反应性以象形符号进行危险等级区分。20-2425 安全信息洗瓶,低密度聚乙烯、白色低密度聚乙烯或聚丙烯共聚物瓶体;聚丙烯或高密度聚乙烯盖:聚丙烯共聚物填充管自动通气。非金属通气孔可将瓶内物质保留在瓶中,因此不会出现溶剂泄漏或瓶内压力聚集的危险瓶体和瓶盖带有颜色标记以便于区分瓶内物质,并可最da限度地降低交叉污染的可能性。盖和口部为整体模制而成,不可分离。共有三种大小,可用于六种常见的实验室化学品。250 ml 洗瓶操作方便。防漏。订货信息:20-2425 安全信息洗瓶目录编号 20-24252505001000容量,ml盖尺寸,mm242838-430化学名称丙酮 *-251-501-1001乙醇-252-502-1002甲醇-253-503-1003异丙醇-254-504-1004蒸馏水-255-505-1005次氯酸钠-256-506+-1006每盒数量555每箱数量101010* 瓶体为低密度聚乙烯模制而成,带聚丙烯盖+瓶体为白色低密度聚乙烯模制而成,带高密度聚乙烯盖。所有其它洗瓶均为低密度聚乙烯模制而成,带聚丙烯盖
  • 缝线及接焰次数测定仪GB8965-1998
    产品介绍:泰思泰克缝线及接焰次数测定仪满足国标GB8965-1998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适用于操作者在易燃有发火危险的场所穿用的阻燃服的测定。 产品型号:TTech-GB8965-3 符合标准:GB8965-1998 技术参数: 1.不锈钢箱体,美观大方,耐腐蚀;2.箱顶级箱边均有6个通风孔;3.箱内试样架45度放置;4.计时器 精度0.1s5、试样架由0.5mm硬质不锈钢丝绕成内径为10mm的螺线圈;6、进口气体喷灯无空气进口;可用丁烷或丙烷气体7、气体纯度:≥95%;8、气体流量:0~1000ml/min9、电子点火;计时数显。10、工作电压:AC220V±10V; 11、气源:工业用丙烷或丁烷及液化石油气;客户自备 12、本测试仪满足GB28965-1998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 13、环境温度:室温~40℃; 14、相对湿度:≤75%; 配置1、随机附件一套; 2、试验设备外形尺寸:长×宽×高(0.6×0.3×0.65)m(需配通风橱); 3、试验设备重量:20 Kg; 4、仪器使用面积:0.6平方米。
  • VICI的安全涂层玻璃瓶
    针对LC流动相氦气鼓泡的特殊设计。 安全涂层可最大程度地减少受伤风险。 提供0.25、0.5、1和2L容量。 这些带有GL45螺纹的玻璃瓶由耐化学腐蚀的硼硅酸盐3.3制成,并在外部涂有一层坚固的聚合物,可有效减少瓶子掉落时破损的可能性。即使瓶子破裂,玻璃碎片也会留在聚合物涂层内。溶剂会在涂层中保留一小段时间。该涂层还可以阻挡波长最高385nm的UV光。订购时,瓶子包括一个密封瓶盖。 注意:这些带安全涂层的玻璃瓶不能高压灭菌。

反应安全风险相关的仪器

  • 反应量热全面研究过程安全性反应量热仪发现潜在的安全问题或不可放大条件,并在与工艺过程类似的条件下利用实时热流或热流量热提供过程信息,这包括:热特性化学转化比热反应焓热危险性避免实验室与工厂发生事故提供稳定可靠的过程 反应量热仪基于传统热流法或热通量量热仪提供热力学信息,适用于各种温度、压力和容量。 RC1e 工作站优化过程安全性调查效果,以避免实验室与工厂发生事故。热流量热仪EasyMax HFCal 与 OptiMax HFCal(热流量热仪)将合成工作站和反应量热仪的优势相结合。 在等温和非等温条件下采集热力学信息。 EasyMax HFCal 在开发早期提供反应安全信息。 OptiMax HFCal 可确定热量和可放大性参数,以安全扩大生产过程。反应量热指南了解将反应量热应用于过程中的价值,以及如何优化过程安全性调查。反应量热确保安全性反应量热仪为开发稳定、安全的可放大的工艺提供重要的信息。 了解反应量热仪如何在与工艺过程类似的条件下进行反应,以改进过程开发与加速生产进程。过程安全指南讨论设计安全过程的挑战:在化学生产方面的热危险性失控场景评估某一过程的风险性和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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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绝热加速量热仪_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_TAC-500A / 产品概述测试特性:工艺与安全评估、热动力学计算适用领域:医药、食品与有机合成 | 反应风险评估 | 新能源材料 | 电子材料在实验室条件下模拟潜在热失控反应的专业测试仪器,主要用于精细化工、制药、含能材料、有机化学、聚合物与塑料等领域的化工工艺研发、工艺优化与放大、化学品热危险性评估、燃爆事故调查与分析以及热动力学研究等。绝热加速量热仪_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_TAC-500A / 产品特点配备专业的数据分析软件,可实现放热起始温度、绝热温升、活化能、指前因子等参数的自动计算软件集成国家安监总局《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及标准,实现反应工艺危险度一站式评估关键零部件均为国际zhi名品牌,保证仪器长期稳定工作实验结束后可接入惰性气体对炉体进行快速降温具有实验状态指示和超压、超温报警功能炉盖自动升降功能,保证安全,方便操作专业的工业设计,简洁大方,友好的人机交互,易学、易懂、 易操作友好的人机交互,易学、易懂、易操作数据分析软件兼具微分等转化率热动力学计算方法,在混合物 料热分解动力学计算和热危险性预测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技术规格工作环境(5~40)℃,<85%RH控温范围室温~500℃温度检测阈值(0.005~0.02)℃/min温度跟踪速率(0.005~40)℃/min温度显示分辨力0.001℃压力范围最大耐压20MPa压力分辨力1kPa样品池规格8mL样品池材质不锈钢、钛、哈氏合金(选配)Phi值≤1.35接口USB或RJ45电源AC220V/50Hz功率≤3000W尺寸620mm*470mm*670mm重量约7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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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自动反应量热仪-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RC HP-1000A / 产品概述以立升规模模拟化学反应的具体过程、测量和控制重要工艺变量的专业测试仪器。该仪器是一种实验室条件下的自动化反应量热仪,可模拟工厂间歇或半间歇反应的真实情况,广泛应用于精细化工、制药及第三方安全评估等领域的反应工艺设计、工艺优化与放大、过程安全评估等。全自动反应量热仪-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RC HP-1000A / 产品特点具有热流、功率补偿、回流等三种量热方法,用户可根据需求选择支持等温、恒温、扫描等多种运行模式可选配玻璃常压反应釜、玻璃中压反应釜、金属高压反应釜具有外设数据库,一套系统支持多套反应釜互换大功率加热、制冷单元,控温响应速度快,放热测量精度高自动加料控制,可通过质量或体积计量可精确测量并获取反应热流、反应焓、转换率、样品比热容、绝 热温升、失控体系能够达到的zui大温度等工艺安全相关数据中文软件平台可灵活编制实验流程,实时监控反应过程关键数 据,并可在线修改实验流程和参数实时显示釜内温度、夹套温度、加料质量等试验状态关键参数、状态安全阈值可设置,反应失控时“一键”快速冷却, 异常状态报警及自动停机,有效保证安全自动生成并保存图表、数据,导出实验分析报告技术规格量热方法热流法、功率补偿法(选配)、 回流法(选配)温度控制釜体温度范围(-25~200)℃油浴温度范围(-45~250)℃控制方式等温、恒温、扫描温度分辨力1.0mK样品控温精密度±0.1K硅油循环速度(35~76)L/min功率控制驱动器电压范围(0~50)VDC驱动器zui大电流3.0A加热器zui大功率120W常压玻璃反应釜(选配)反应釜体积1000mL,其它体积可定制工作压力大气压反应釜材质玻璃中压玻璃反应釜(选配)反应釜体积1000mL,其它体积可定制工作压力0.6MPa或1.2MPa反应釜体材质玻璃反应釜盖材质316L不锈钢或哈氏合金高压金属反应釜(选配)反应釜体积1000mL,其它体积可定制工作压力10MPa反应釜体材质316L不锈钢或哈氏合金搅拌器zui大转速2000r/min,可选配3000r/minzui大扭矩75Ncm,可选配300Ncm搅拌桨形式锚式或桨式搅拌桨材质PTFE、316L或哈氏合金进样系统进样通道1路液体进样、1路固体进样口、1路气体进样口;进样可扩展至4精密天平量程3100g,精度0.01g进样泵中压泵:电磁隔膜泵,zui大流量2L/h高压泵:精密柱塞泵,zui大流量2.4L/h其它参数电源3*400V/50Hz(±10%)/20A功率7000VA测试区尺寸1200mm*600mm*1850mm油浴尺寸600mm*700mm*1300mm油浴重量210kg整机重量3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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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没有做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的同行

    实验室正在建设中,方向是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我有很多技术方面的问题不懂,比如如何对非标方法进行确认,对标准方法进行验证,期间核查等等,有没有做精细环工反应风险评估的前辈老师指导一下啊?万分感谢!

  • 【分享】我国将加快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

    为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并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评价监测网、安全风险监测网、监督检验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建立覆盖全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点,通过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持续、定期、随机的检验和分析,对全国各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做出评价;此外,将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保健食品再评价,定期开展各类保健食品中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量以及功效或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物质等监测项目,根据监测结果,对产品不安全或不具备声称功能的,及时予以处理,进一步提高或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要求及其产品技术要求。 对于风险程度较高、流通范围较广、消费量较大以及受到消费者关注、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展针对性监督检验工作,构建覆盖全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网络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三个阶段逐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中国质量报》 ---来自“中国质量新闻网”,转帖仅仅为了传递更多的质量信息。

  • 【行业动态】不良反应索赔风险成药企隐忧 可人为控制

    来源:医药经济报自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出台《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至今,提出说明书必须注明不良反应的要求已届满一年,但近来药品尤其是中药造成不良反应的事件仍屡屡发生。诸如牛黄解毒片有“毒”事件、双黄连不良反应事件影响很大,以至于不少企业不得不重新关注起用药安全问题。 今年5月中旬,首届安全医药高峰论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悄然召开了。 如果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是政府出自政策层面的考量,那么安全医药高峰论坛这一完全由业内企业自发组织的集会。其在折射出药品不良反应问题的严重性的同时,也显示出企业老总和专家们对这一问题的焦虑。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金世明在论坛上指出,中国每年有250万人因用药或药物不良反应致病住院,其中,死亡人数高达20万。如何应对药品不良反应问题,正成为制药企业新一轮竞争的着力点。 [em29] 重提中药注射剂问题 2005年的全国药物不良反应统计数据表明,中药不良反应病例数占药物不良反应总病例数的14%。其中,占药品总数不到4%的100多种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病例数占药品不良反应总病例数的10.5%,占中药不良反应总病例数的75%。 SFDA已于2006年6月1日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使用鱼腥草等7个注射剂品种,足见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问题之严重。 “中药成分多,种类复杂,目前对其有效成分和有害成分还不十分了解和确定,分离手段和质量控制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对中药注射剂应少用、慎用、辩证使用。能口服用药就不注射给药,能肌肉注射用药就不静脉注射给药。”广东省中医药学会陈长洲认为。 根据卫生部的规定,鱼腥草既属于食品也属于药品,民间也有食用鱼腥草的习惯。但问题是,相对于口服药剂,注射剂是一种要求高、技术难度大、质量控制十分严格的剂型。 “应该说鱼腥草口服是安全的,问题出在将口服改成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大多是水剂,而水剂较粉剂失效快,运输中的振荡也较粉剂大,容易产生某种药物分子的变化。”陈长洲说。 中药专家梅全喜教授认为,中成药安全性问题不仅影响生命安全,且阻碍了中医药走向世界的进程,更严重的是影响中医药自身的生存。 [em29] 信息收集欠主动 化学药是市场的主力,中药的不良反应仅仅是冰山一角;而不断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正在增加企业的索赔风险。 药品使用说明书是指导医生和患者安全用药的主要文件,依照规定客观、详细地编写药品使用说明书是药品生产单位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但记者在一些药店里却发现,一些中成药对不良反应的说明仍然是或避重就轻、或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 “国外药品对不良反应、注意事项都预先告知,一旦出了问题可不必承担责任。但我们的厂家总认为药品使用说明书简单化有助于扩大销量,这实际上增加了因不合理用药发生毒副反应时企业遭受索赔的风险。”陈长洲认为。 对中药使用安全性的影响是来自多方面的。有中药的栽培、加工炮制、制剂生产、药品流通、政府监管、医生和患者的使用等等。业内人士认为,如何提高中药使用的安全性,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将是个长期而艰巨的课题。目前,一些生产企业有这样的通病: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不重视说明书不良反应的书写,也不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有效性情况,主动对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加以修订。 企业的这些问题就导致第一批产品的质量过关,但随着大批量生产和时间的推移,由于不注重临床使用中的毒副作用的信息跟踪,加上设备老化等因素,导致药剂和注射剂中的致敏微生物含量相对增加,产品的不良反应被逐渐累积。这样的产品形式上合格,而实际上潜在的不良反应风险已经成倍增加。 [em29] 可人为控制 “政府如果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设立一个安全用药日,我想对老百姓来说将是一个福音。”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副会长表示。他认为,是药三分毒,不存在没有不良反应的药物,但严重不良反应是可以人为控制的,而关键在于政府、企业、消费者要协同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制药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在生产工艺和用料方面也应该确保而且需要有自己的质量安全规范。另外,国家在后期的突击认证、流通、使用环节上必须严格把关。” 广东药学院副院长郭姣教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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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指南发布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发布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印发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附: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              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是指由化妆品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   二、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一)危害识别:根据物质的理化特性、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定量构效关系等资料来确定该物质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二)危害特征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分析评价该物质的毒性反应与暴露之间的关系。对有阈值的化学物质,确定“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或“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水平(LOAEL)”。对于无阈值的致癌物,可根据试验数据用合适的剂量反应关系外推模型来确定该物质的实际安全剂量(VSD)。  (三)暴露评估: 一般可通过申报化妆品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法,结合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或检出量,在充分考虑可能的化妆品使用人群(包括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的基础上,定性和定量评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对人体可能的暴露剂量。  (四)风险特征描述: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概率及范围。对具有阈值的物质,计算安全边际(MOS)。对于没有阈值的物质(如无阈值的致癌物),应确定暴露量与实际安全剂量(VSD)之间的差异。   三、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两种形式提交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资料:   (一)申请人通过危害识别,判断产品中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陈述申请人对产品进行危害识别的分析过程及该产品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理由等。  (二)经危害识别后申请人认为产品中含有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风险评估资料要求  我国化妆品相关规定中已有限量值的物质,不需要提供相关的风险评估资料;国外权威机构已建立相关限量值或已有相关评价结论的,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应的安全性评价报告等资料,不需要另行开展风险评估。  申请人提交的风险评估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来源。  (二)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概述,包括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等。  (三)化妆品(或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量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并提供相应资料。  (四)国内外法规或文献中关于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在化妆品和原料以及食品、水、空气等介质(如果有)中的限量水平或含量的简要综述。  (五)毒理学相关资料:  1.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毒理学资料简述,至少包括是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纳入致癌物。  2.参照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毒理学试验方法总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毒理学资料摘要。根据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特性,可增加或减少某些相应项目的资料。  (六)风险评估应遵循风险评估基本程序,结合申报产品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具体评估内容及其结论。  (七)配方中含有植物来源原料的,对于仅经机械加工后直接使用的植物原料,应当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对于除机械加工外,需经进一步提取加工的植物来源原料,必要时,也应说明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情况。  (八)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降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含量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交工艺改进的措施。  上述风险评估的相关参考文献和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试验资料或科学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国内外官方网站、国际组织网站发布的内容。   五、风险评估资料的审评原则  (一)对于申请人提交承诺书的,应对产品中是否含有与《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等相关的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依据进行审评。   (二)对于申请人提交风险评估资料的,应对其完整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审评:  1.评估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上述有关资料要求,不能完整提供的应有合理说明;  2.资料来源是否可靠,所提供资料是否为试验、检测报告或公开发表的科学文献;  3.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来源是否清楚,该物质的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是否明确,是否提供该物质的含量及相应的检测方法,必要的毒理学评价资料,风险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等;  4.依据是否科学,资料是否充分,关键数据是否合理,分析是否科学、符合逻辑,结论是否正确。  (三)经审评认为承诺书存在问题的,审评专家应根据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提出具体意见及其相关依据。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不含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依据或相应的风险评估资料。  (四)随着科学认识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对已经批准或备案的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有关的风险评估资料进行再审评。
  • 乙肝疫苗:大概率安全与小概率风险的思辨
    “儿子该打乙肝疫苗了,可是出了这样的事,我连要不要带他去打都好纠结啊!”看着推车里胖乎乎的儿子,想着还有几天就该为儿子接种第三针乙肝疫苗了,市民王女士一脸的忧虑。   连日来,随着媒体对婴幼儿疑似接种乙肝疫苗后死亡报道的持续升温,有越来越多的家长和王女士一样纠结,“要不要为宝宝接种乙肝疫苗”成了一件令全家人苦恼的事情。   乙肝疫苗到底安全不安全?婴幼儿应不应该及时接种?接种前后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有关专家对此作出了解答。   我国使用的乙肝疫苗主要有三种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生物制品所研究员赵铠介绍,我国目前使用的乙肝疫苗主要有三种,都属于基因工程疫苗。一种是酿酒酵母疫苗,一种是汉逊酵母疫苗,还有一种是用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表达的疫苗。与过去曾使用的血源疫苗相比,基因工程疫苗既能诱导机体产生针对乙肝的特异性抗体,又不会让受种者有感染的危险。   一位在某生物制药公司工作的博士后告诉记者,所谓“基因工程乙肝疫苗”,是指使用DNA重组生物技术,将乙肝病毒表达表面抗原的基因进行质粒构建,克隆进入酵母菌中,通过培养这种重组酵母菌来表达乙肝表面抗原亚单位生产出的疫苗。基因工程乙肝疫苗的优点在于生产工艺实现了自动化,因此产量高,质量控制也更严格。由于生产过程中不含任何血液成分,基因工程乙肝疫苗使用起来也更安全,注射后无严重的副作用。该博士后同时透露,“基因工程疫苗也不是万能的,接种基因工程乙肝疫苗的人群中大约有10%—15%的人不能产生抗体或产生抗体的水平低”。   儿童感染人数22年减少近8000万   美国默克公司是世界上第一个生产商品化基因工程乙肝疫苗的公司,其产品于1986年在德国上市。国产基因工程乙肝疫苗主要有来自酵母表达和CHO细胞表达的两种系统,其中酵母表达系统的酿酒酵母乙肝疫苗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也是此次涉事的主要疫苗类型。   据赵铠介绍,酿酒酵母疫苗是我国1993年从美国默克公司全套工艺引进的,生产过程中对质量标准有严格要求,纯度都在99%以上。酿酒酵母疫苗于1996年在我国上市后,到现在大概有17年的时间。   12月24日,国家卫计委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同披露的一项数据显示,从2000年我国开始全面停用血源性乙肝疫苗改用基因工程乙肝疫苗至今,我国接种乙肝疫苗后死亡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共上报188例。在这188例疑似病例中,仅有18例属于疫苗异常反应,未超出世卫组织的规定范围。   另一个无法忽视的事实是:1992年乙肝血清学调查显示,我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9.75%,同年,我国将乙肝疫苗纳入了儿童计划免疫管理。2006年再次进行的乙肝血清学调查显示,我国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下降到了7.18%。据推算,1992年以来儿童感染乙肝病毒的人数减少了近8000万人,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减少了1900万人。   而台湾地区和广西龙湾地区分别进行的一项对比研究则发现,接种乙肝疫苗后,两个地区的肝癌发病率均显著下降。   “包括乙肝疫苗在内,总体上来说,疫苗是安全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传染病学专家李兰娟表示,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和有效的手段。她认为,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不开展预防接种而造成的传染病传播的风险。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也表示,医学上有时不得不面对“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无奈选择,接种疫苗虽然有风险,但这种风险已经被严格控制在了相当低的水平,发生的概率要远比不接种疫苗的风险小得多。拒绝疫苗,让孩子暴露在极大的患病风险中,才是不明智的做法。在欧洲,2005年以来,麻疹疫情就发生在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和英国的未接种人群中。   进口疫苗并不优于国产疫苗   据介绍,我国的疫苗接种机制将疫苗分为了两类,包括乙肝疫苗在内的一类疫苗被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带有强制性,而二类疫苗则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但这种划分不是绝对不变的,比如甲肝疫苗、麻腮风疫苗,在2007年以前都曾是二类疫苗,但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这两种疫苗都成了一类疫苗。   对于家长们来说,既然乙肝疫苗一定要接种,那如何才能将接种的风险减少到最低呢?市民王女士认为,定价较高的进口疫苗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对此,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王华庆却表示:不管是国内疫苗还是国外疫苗,对于这些疫苗质量的检定标准都是用的同样一把“尺子”。   王华庆介绍说,疫苗的防病效果一般有两种评价指标,最准确的指标是保护率,是指接种人群相对于未种人群实际发病率降低的比例。一般而言,抗体水平和抗体阳转率越高,则保护率越高。但在现实中,没有任何一种疫苗的保护率可以达到100%。“所有上市的疫苗都能达到相关的防病效果标准,只是在具体的抗体水平和阳转率的数字上可能有高低,但没必要过于夸大这种区别。”   而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对疫苗接种后异常反应的监测结果也显示,进口疫苗和国产疫苗在异常反应发生水平上也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可以互换不同类型   由于“疫苗事件”的持续发酵,12月19日,国家卫计委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同做出了对深圳康泰生产的所有批次的乙肝疫苗全部暂停使用的决定。   深圳康泰生产乙肝疫苗用的载体是酿酒酵母,大连汉信用的却是汉逊酵母,还有一些企业生产的则是CHO疫苗。对需要接种乙肝疫苗的宝宝来说,第一针接种酿酒酵母疫苗,第二针或第三针接种其他类型疫苗,会不会导致不良反应率的增加?   对此,赵铠认为,不管宝宝之前使用的是汉逊酵母的乙肝疫苗,还是酿酒酵母的乙肝疫苗,或者是CHO的乙肝疫苗,一般情况下要求三针都用同一种疫苗,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互换。   赵铠解释到:“这是因为不管用哪种方式生产乙肝疫苗,只是用不同的载体表达的区别,最后的产品还是一样,都是表达的表面抗原,因此接种效果没有什么不同,但在用量上可能会有差异。比如利用汉逊酵母或者酿酒酵母生产的乙肝疫苗,用于母婴阻断的注射量是10微克,而用CHO生产的疫苗则需要用到20微克。”   接种乙肝疫苗需要注意禁忌症   每一种疫苗都有属于自己的接种禁忌,乙肝疫苗的接种禁忌又包括哪些呢?   贾继东告诉记者,其他国家对乙肝疫苗的接种禁忌除了过敏以外基本没有了,但我国从安全角度考虑做了一些规定,一般来说有急性疾病或者严重的慢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以及发热的时候是不宜接种的。   “另外,还有一些神经系统的疾病,比如癫痫和变性疾病,我们国家都作为了禁忌症。对于早产儿,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可以接种,我国出于安全考虑建议婴儿发育到一定程度再接种。但如果母亲是乙肝阳性则应该个案对待,需要分析评估是母亲对婴儿传播的风险大,还是注射疫苗的风险大。”贾继东提醒,“婴幼儿或者儿童在接种乙肝疫苗的时候,家长应该仔细地、客观地向医生介绍情况。如果有这些情况可以暂时缓一缓,以后再接种。”   贾继东认为,只要这些因素都注意到了,接种乙肝疫苗应该是很安全的。但他同时也特别提醒,“有些家长明知宝宝有接种禁忌症,但为了不耽误接种时间或为了减少麻烦而心存侥幸,接种前也不向医务人员主动说明情况,这样接种疫苗是十分危险的。”   贾继东告诉记者,接种乙肝疫苗最常见的反应是在注射部位有局部疼痛,几个小时后可以缓解,有的宝宝有硬结,但过一段时间也会消退。“真正比较严重的异常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发生率是十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甚至更少。”他希望公众对疫苗,特别是乙肝疫苗保持信心。   接种乙肝疫苗后需留观半小时   武汉市某妇幼保健院医生周艳提醒,乙肝疫苗接种后不要马上回家,要在接种场所休息至少30分钟,观察宝宝的反应,一旦出现急性过敏反应,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周艳告诉记者,接种乙肝疫苗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症状,但很快就消退,这属于正常的不适反应。但如果宝宝接种疫苗后出现以下反应,爸爸妈妈则需要提高警惕:局部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症状持续加重,且不见好转,应尽快去医院诊治。接种后如果发生荨麻疹、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甚至休克等过敏反应时,一定要及时就诊,并看清疫苗成分。今后在接种含有该类引起过敏成分的疫苗时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再接种相同疫苗,如果需要接种相同成分的疫苗,一定要把宝宝的过敏情况反映给医生,由医生准备好抢救措施后再行接种。   “极个别儿童可能因接种疫苗造成肢体运动障碍、呼吸肌麻痹等严重问题,应该及时到医院就诊,由医务人员确定是否是由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周艳特别提醒宝宝的父母,“有时免疫功能反应强烈可能与体质较弱有关,但不能因此排除潜在疾病存在的可能性,需要医生在仔细检查后作出判断。” 文章转载自:科技日报
  • 蒋士强:中国急需严密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近日,在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教授蒋士强那里,《科学时报》记者看到了一份“日本食品健康影响评估计划”简介。这是蒋士强从熟识的日本同行手中获得的。   该计划从2008年开始,以5年为期,将对758种农药等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在计划简介的最后,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因为没有时间进行食品健康影响评估,所以先制定肯定列表制,事后进行风险评估”。   国外的标准完全可信吗?   肯定列表制是日本为加强食品中有害的化学性污染(农药、兽药等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制度,涉及蔬菜、禽肉、水海产品等200多种农产品,部分标准与要求异常严格。该制度2006年公布实施时被认为是“史上最苛刻的标准”。而且,在此前后,欧美也不断修订和公布实施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曾把我国的食品出口业打击得晕头转向。   日本为什么先制定肯定列表制,事后进行风险评估?“这充分说明肯定列表制其实缺乏风险评估的基础。欧美公布的食品安全标准也同样缺乏严密的评估,因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着严密、复杂而科学的程序与步骤。”蒋士强说。   可尽管如此,我国至今还很难争取到相关话语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因为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关键技术手段——食品毒理学研究方面,我国起步晚,研究基础薄弱。据蒋士强介绍,我国1975年才首次开办食品毒理学培训班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国家标准到2003年才修订发布,2004年才实施 连食品毒理学方面的书籍出版都是近3年的事。   今年6月1日,我国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蒋士强认为,这部法律比任何其他国家的食品安全法更进步,概念更新。因为它是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以食品安全标准为核心,进而以法律条文明确食品安全的相关环节,直至法律责任。“而且对于近年来突出的添加剂问题,甚至用了多达10条法律条款予以规范。这是很难得的。”   但是,一个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由于缺乏食品安全毒理学的深入研究,目前我国很多食品安全限量标准只能跟着国外走。蒋士强认为国内很多人口头上常说“风险性评估”,以为只要测出有害物质、搞清楚结构和含量就行了。至于毒理学数据,觉得从文献上查到的结果就是天经地义的依据。“我们有一个误区,觉得国外搞安全限量研究很科学,实际上不见得,他们也缺乏严密的食品毒理学应用基础研究。这一点,外国的科学家也认同。”   严密的食品风险评估难而繁   其实,食品的风险评估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程序手册中,对风险评估的步骤和过程有明确描述:首先是有害物的确定,接着是有害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然后是对可能摄入的有害物进行毒理学、生物学的影响评估,最后依据上述过程对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严重性作出定性和定量估计,包括相关的不确定性。   蒋士强认为,真正进行严密的有害物风险性评估,包括化学性污染(农药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的元素及添加剂等)和生物性污染(病原性微生物及毒素)及物理性因素的安全性评估确实非常重要,这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基础。但是食品毒理学研究至今仍存在诸多难点和不足。   目前,人们一般根据药物毒理学和流行病学调查来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可药物学和食品学出发角度不一样。药是有病才吃,食品则是每天都吃。”蒋士强说,有害物质经食品进入人体后的分布、降解、代谢、转化、复合、排泄、蓄集等过程远比药物毒理学复杂。食品中有害物的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也因地域、人种、年龄、性别、习惯及个体不同,而存在许多差异和不确定性。   另外,食品中有害物的毒性、致癌性、致畸性、致敏性本身就很复杂。蒋士强以云南的毒蘑菇为例,当地有的毒蘑菇在烹调前是绝对不能吃的,但如果放入火锅中煮一段时间,加之佐料的作用,毒素等就会降解,变为美味,可以安心享用 在我国使用广泛的味精,对于不少西方人来说,却可能产生过敏反应。   而且,伦理道德不允许用人来做毒理学、生物学试验,只能用动物做体内和体外试验,不仅费时,而且由于种属不同,反应差异和不确定性必然存在。蒋士强介绍说,在现行的残留标准值和每日容许摄入量(ADI)的确定程序中,由动物毒性试验结果推论到人时,考虑到动物和人的生物学差异,一般采用值为100的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如此之大,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安全,另一方面也说明食品毒理学的许多关键问题和实验技术方法还没有研究透彻,不确定性很大”。   蒋士强还指出,我们过去制定饲料和添加剂标准、土肥和环境标准,都是从促进动物与作物生长的角度出发,而有害物在生物体内和自然环境中的降解、代谢、转移、富集的过程也如同有害残留物在动物和人体内的毒性反应那样复杂,许多问题有待深入实验、研究和探讨。   虽然难但必须做   “虽然难做,我们还是要做,而且要加强力度做,这样才能取得国际上的相关话语权,也才能对得起生产者和消费者,减少食品安全问题上的盲区和误区。”蒋士强强调。   我国因缺乏国际上的相关话语权而“吃亏”的案例不少。“往往是国外公布一个安全限量标准,我们就跟进。再推出相应的检测标准、投入品标准等。然后大量购买仪器,建设检测系统,并大力追求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的高精确。”蒋士强认为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对策。而且,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体系不仅滞后,还有些混乱。应该花更多力气,以食品毒理学研究这个根本性问题为核心,构建完善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体系。   “首先应根据食品毒理学和微生物学及营养学,制定出安全质量标准。”蒋士强认为这一点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已有明确规定,但很多人理解不全面。此外,不仅从药效,更应从农药兽药的降解、代谢以及生物富集等高度来确定农药兽药安全使用标准 应从动物对饲料及添加剂的吸收、代谢和残留等高度制定饲料及添加剂的标准 应从作物对养分和有害物的吸收、代谢、降解、转移、富集等高度来制定土肥、农药和生态环境标准。   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研究   亟待深入和创新   我国近几年已开始相关研究。蒋士强介绍说:“有的内容已经接近于深层次的食品毒理研究。比如研究常用兽药在动物体内以及蔬菜地中有毒有害物的代谢、富集、降解及转移的过程。这些可算开始进入应用基础研究阶段了。”   但蒋士强觉得目前我国还缺乏足够支持来研究更多深层次的问题。另外,近年来,国外除了研究传统的毒理学实验技术,分子生物学等新技术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如基因表达、克隆、核酸杂交、PCR、DNA测序和突变检测、荧光原位杂交、DNA芯片技术、流式细胞检测技术、核磁共振技术、转基因动物技术等。“我查了一下,国内发表的相关论文不仅不多,影响力也不太高,且以综述为主。而分子生物学应用于食品毒理学研究是技术创新的大趋势,我们应该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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