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土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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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土壤标准相关的仪器

  • AMS标准土壤取样套件名称:土壤取样套件 型号:AMS 产地:美国用途:AMS基本土壤取样套件可以满足各种行业对土壤取样的工作,广泛应用于土壤,农学和建筑方面,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取样套件。钻头直径有5.72厘米和8.26厘米两种规格可选,可用于大多数土质中,取样深度可达到3.6米,并可延长。 技术规格:209.51基本土壤取样套件连接方式5/8英寸螺纹钻头直径8.26厘米手柄长度45.72厘米土壤柱状采样钻头直径5.08厘米×长度15.24厘米钻杆1.2米扳手长度30.48厘米不锈钢刷直径5.08厘米×长度30.48厘米.基本配置常规取土钻头1个、沙土取土钻头1个、泥土取土钻头1个、橡胶涂层手柄1个、土壤柱状采样钻头1个、常规滑动锤1个、钻杆3根、扳手2把、万能滑动扳手1把、尼龙刷1把、豪华便携箱1个。 产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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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标准粗粒土电动土壤相对密度仪是检测仪器,使用前务必仔细阅读说明书。并由实验人员操作,以避免操作不当引起的伤害。如需了解更多资料请与我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动土壤相对密度仪由上海荣计达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设备质保期一年,一年内产品如有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果因操作不当或者人为损坏,我公司亦应提供维修、更换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我公司会酌情收取。新标准粗粒土电动土壤相对密度仪符合《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标准,本仪器适用于颗粒直径小于5mm的无凝聚土,且粒径2-5mm的试样质量不大于试样总质量的15%,以测定土的最大密度和最小孔隙比,用于计算其相对密度。 仪器主要由机身、控制面板、传动机构、量筒、振动锤等零部件组成。新标准粗粒土电动土壤相对密度仪技术参数:金属容器 250ml,内径5cm,高12.7cm,防护筒 ; 击锤 锤质量1.25Kg,落高15cm,锤直径5cm、32次/min ; 振动锤 各155次/min ; 定时范围 0-15min ;电压功率 120W 220V、50Hz 新标准粗粒土电动土壤相对密度仪使用方法:1、插上电源,打开仪器右侧面电源开关。2、提起击杆,直至固定销插入击杆,保证击杆不会下落。这时拧松金属容器两边的锁紧螺钉,抽出金属容器,按规范要求,装入土样。将容器推入定位板中,并拧紧锁紧螺钉。然后一手扶住击杆一手拉出固定插销慢慢放下击杆。3、打开启动开关,仪器即进入待工作状态。4、转动定时器至所需时间位置,仪器即开始工作。5、试验结束,按《土工试验规程》(SL237--99)《相对密度试验》(SL237--010-99)方法进行测算。6、击实完成后,将锺头放下,拧松锁紧螺钉,将金属容器及护筒抽出。7、试验结束后,清扫仪器上剩土,关电源开关,取下电源插头,罩上防尘罩。电动土壤相对密度仪安装调试方法:1、开箱后,按装箱单内容核对清单。2、将仪器放置于平整的水泥地面上,检查定位板是否松动,如松动,用扳手拧紧。提起锺杆,在试样筒中放入木垫块,放下锺杆。3、插上电源,按下仪器右侧面电源开关,将定时器定时在1--2分钟上,按下启动开关,仪器开始运电动土壤相对密度仪注意事项:1、仪器必须安装平稳,且周围环境干燥。2、仪器机壳必须可靠接地,电源电压为:220V,50HZ.3、每次取出或装上容器前必须将锤头放下,以免砸伤人身,切记。4、仪器上盖请勿放物件。5、使用一段时间后,适当调节链条松紧及拧紧击实锤上的各种紧固件。6、仪器传动部分需定期加油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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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Y-02标准型土壤肥料养分速测仪(土壤养分速测仪,土肥仪,测土仪,土壤肥料养分速测仪,土壤速测仪,土肥速测仪,土壤检测仪,土壤养分测试仪,土壤分析仪,土壤测试仪)作者:【郑州腾宇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9-15 18:06:30 点击: 341 次品牌:腾宇仪三、测试速度: 可同时检测8个样品;测一个土样(N、P、K)≤30分钟,同时检测三个土样(N、P、K)≤40分钟;测一个肥料(N、P、K)≤50分钟,同时检测三个土样(N、P、K)≤1.5小时。四、产品仪器特点: 土壤养分速测仪集药、器、仪为一体,携带方便,相当于一个小型实验室。适于农业服务部门或农资经销商、肥料厂商测土施肥和鉴别肥料真假。 操作简便、速度快捷,成品药剂开瓶即用,无须配置。 性能可靠:工作稳定性优于国家标准JJG179-90指标的6倍,重复性达到光栅型分光光度计指标水平。五、售后服务:土壤养分速测仪整机质保一年(主机质保五年),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免费邮寄仪器、免费培训。终身免费提供土肥等农业相关技术支持!仪 器 箱药 品 箱序号名 称数量序号名 称数量01主机(内置打印机、锂电池)1台01土壤养分测定用药1套02比色皿4只02三角瓶100ml2只03电子天平(200g/0.01g)1台03容量瓶1个04电源适配器1个04洗瓶1个05刻度吸管1、5、10ml各1支05角勺1套06吸球1个06定性滤纸1盒07小铝盒1个07吸管(3mL)12支08说明书、合格证1套08量筒(50mL)1个90910ml小试管 30个1010试管架1个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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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土壤标准相关的方案

  • 微波消解-土壤标准物质中的砷元素
    由于土壤成分的复杂性,土壤重金属元素分析需要进行样品前处理。微波消解方法操作简单,消解速度快,大大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分析效率,消解效果好,有效改善实验人员的工作环境,分析结果的精密度、准确度及回收率均能得到有效保障。微波消解技术逐步被科研工作者接受并成为主流的样品前处理方法。由于不同土壤样品间的成分与形态差别较大,我们选择两类土壤标准物质,采用王水进行微波消解,并对砷元素进行分析检测。
  • 微波消解-土壤标准物质中的金属元素
    由于土壤成分的复杂性,土壤重金属元素分析需要进行样品前处理。微波消解方法操作简单,消解速度快,大大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分析效率,消解效果好,有效改善实验人员的工作环境,分析结果的精密度、准确度及回收率均能得到有效保障。微波消解技术逐步被科研工作者接受并成为主流的样品前处理方法。由于不同土壤样品间的成分与形态差别较大,我们选择五类土壤标准物质,采用三酸法进行微波消解,并对多种金属元素进行分析检测。
  • 微波消解-土壤标准物质中的金属元素
    由于土壤成分的复杂性,土壤重金属元素分析需要进行样品前处理。微波消解方法操作简单,消解速度快,大大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分析效率,消解效果好,有效改善实验人员的工作环境,分析结果的精密度、准确度及回收率均能得到有效保障。微波消解技术逐步被科研工作者接受并成为主流的样品前处理方法。由于不同土壤样品间的成分与形态差别较大,我们选择五类土壤标准物质,采用三酸法进行微波消解,并对多种金属元素进行分析检测。

用土壤标准相关的论坛

  • 土壤中的有机氯大家都是用的什么标准?

    第一次做土壤中的有机氯,用的是石油醚索氏提取的前处理方法。用的是正己烷中的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的出峰还挺好的(HP-1,ECD),但是样品峰和标准峰的保留时间就无法对应了。大家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吗,请问这是什么原因?难道是因为标准没有和样品一样经过前处理的的过程,我要用土壤标准(而不是直接是液态标准)?

用土壤标准相关的耗材

  • 土壤沉积物标准物质 用于Thermo系列仪器
    土壤标准物质 Soil Standard产品名称货号参照货号含量土壤1#CN06061E11035-AN% 0.228 C% 3.429土壤2#CN06062E11036-AN% 0.064 C% 0.732土壤3#CN06063E11037-AN% 0.262 C% 4.401土壤4#CN06064E11038-AN% 0.048 C% 2.417土壤5#CN06065E11039-AN% 0.021 C% 0.141提供进口产品
  • 土壤沉积物标准物质 用于Elementar系列仪器
    土壤标准物质 Soil Standard产品名称货号参照货号含量土壤1#CN06061E11035-AN% 0.228 C% 3.429土壤2#CN06062E11036-AN% 0.064 C% 0.732土壤3#CN06063E11037-AN% 0.262 C% 4.401土壤4#CN06064E11038-AN% 0.048 C% 2.417土壤5#CN06065E11039-AN% 0.021 C% 0.141提供进口产品
  • 门塞尔防水土壤比色卡
    型  号:XDB0101 门塞尔防水土壤比色卡(2009版)产  地:美国规  格:2009版、防水设计、13张色卡、440种颜色、国际标准、中文使用指南特  点:◇ 2009版 ◇ 防水设计 ◇ 国际标准 ◇ 中文使用指南用  途:判别土壤颜色 (应用领域:农林、地质、生物、考古、环保)标准配置:1本比色卡、配中英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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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土壤标准相关的资讯

  • 吴青:土壤质量标准欠科学建议立法防治土壤污染
    今年,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带来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议案》。对于这份议案,吴青据理力荐,“到北京后,将和其他代表联名提交。”据了解,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农田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很大危害,但由于土壤污染的隐秘性、不可逆转性和治理成本高、周期长,一直没有引起广泛关注。去年,吴青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一年来发生了较多突发性环境事故,更让她决心提出这个议案。   对于土壤污染,环保部05年启动了全国性普查工作,但相关数据没有公布,“有一部分普查信息应该是可以公开的,逐步公开,有选择性地公开,到最后是越来越扩大地公开。”她提出,普查做完后相关数据要公开,除了会引起重大社会恐慌的情况,可以根据情况审慎处理,工作既然做了,花了这么多资金,一般的信息就应该公开。   “之前普查的数据不精准,不全面,土壤标准也不齐。”她认为,环保部的普查工作还需要继续进行,也应该建立科学、系统的土地质量标准。05年普查土壤环境的质量标准用的是95年的标准,只针对农田有质量标准,但对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城市居住用地没有标准,05年有关的普查肯定不全面。
  • 伟业新品:土壤分析质控样品系列标准物质
    伟业新品:土壤分析质控样品系列标准物质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是指土壤胶体所能吸附各种阳离子的总量。其数值以每千克土壤中含有各种阳离子的物质的量来表示,即mol/kg。土壤是环境中污染物迁移、转换的重要场所,土壤胶体以其巨大的比表面积和带点性,而使土壤具有吸附性。土壤的吸附性和离子交换性能又使它成为重金属类污染物的主要归属。土壤阳离子交换性能对于研究污染物的坏境行为有重大意义,它能调节土壤溶液的浓度,保证土壤溶液成分的多样性,因而保证了土壤溶液的“生理平衡”,同时还可以保持养分免于被雨水淋失。 阳离子交换是土壤比较重要的性质之一,是土壤本身的特有属性,主要原因就是土壤胶体的负电特性,其电荷分为可变电荷和固定电荷,当ph较低时(到达等电点时),整个性质就会发生变化,阳离子交换,顾名思义,负电荷的土壤胶体表面吸附有一些可交换态的阳离子如k、mg、ca等,当污染物特别是重金属类物质与土壤接触时,由于其于土壤胶体表面基团具有更强的结合能力,从而取代部分正电性基团,但是阳离子交换过程并不稳定,属于静电作用,因此自身并不稳定,如上述内容所说,易受ph影响,低ph条件下容易被淋洗。同时由于其具有很强的水溶性,因此生物有效性较高,容易被动植物吸收而贮藏在体内,是土壤化学反应较为活跃的一部分,受土壤环境影响较大。一、标准物质的制备本标准物质选择经筛查的土壤为基体,经过风干、去杂、研磨、混匀、过筛、灭菌而成。量值核验一致后在洁净干燥的实验室环境下分装。二、标准物质的检测本标准物质定值方法参照NY/T295-1995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LY/T 1243-1999 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计量器具保证其量值溯源性。实验原理:用1mol/L乙酸铵溶液(pH7.0)反复处理土壤,使土壤成为NH+4饱和土。用乙醇洗去多余的乙酸铵后,用水将土壤洗入凯氏瓶中,加固体氧化镁蒸馏。蒸馏出的氨用硼酸溶液吸收,然后用盐酸标准溶液滴定。三、结论通过多次重复性实验的检测,产品的均匀性良好。经12个月长期稳定性研究结果表明有良好的稳定性,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与用户。四、应用领域本产品通常运用于土壤方面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指标的检测。作为产品的质控分析样品,也可以用在环境土壤检测。五、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是,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混匀,最小取样量为1.5g,并注意水分的影响。淋洗次数需合理,淋洗次数不够,不能把交换剂全部洗掉,淋洗过头会使易水解的被洗去产生误差,且不能超声提取。
  • 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历程和思路
    一、修订历程 我国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为1995 年7月13 日发布,1996 年3 月1 日实施。面对我国土壤环境形势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要求,环境保护部2006 年立项修订该标准,由原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承担。 2007年9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在江苏溧阳召开土壤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包括本标准修订项目组在内的各项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参加,研讨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思路。2008年起,按照该会议精神,编制组广泛调研了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及制定方法,并陆续提出多版修订草稿。 2009年&mdash 2013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多次组织召开土壤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环办函[2009]918 号),就标准修订工作的几个关键问题广泛征集了国务院相关部委、各地方、相关科研机构的意见。 同期,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本标准编制单位结合修订思路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并承担了中荷土壤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等污染场地系列标准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发布。其中,HJ 25.3-2014 是与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并列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但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性,该标准仅规定了风险评估技术原则、方法,未规定启动风险评估的筛选值。 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15条、28条和第32条分别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制度,以及大气、水、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制定实施HJ25系列标准得到上位法的有力支持。 2014年6月26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召开相关科研专家和管理部门代表参加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专题研讨会,明确建议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评价对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评价适用HJ 25 系列标准并补充制订筛选值。 2014年10月3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议研究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思路,同意修订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为主,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共同构成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不再规定全国统一的土壤环境自然背景值。 按照上述会议精神,编制组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GB 15618-1995)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征求意见稿)》(补充HJ 25.3-2014),即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标准。 二、修订依据和思路 1.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 号); (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 (4)《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 2. 修订思路 2.1 土壤污染物项目 原标准中土壤污染物项目10个,其中:8个为无机污染物(镉、汞、砷、铜、铅、铬、锌、镍);2 个为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 根据&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原标准规定的重金属污染物在全国范围检出率、超标率较高,继续保留为必测项目;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虽然有所下降,但在全国范围内仍有一定检出率,部分监测点出现超标,也继续保留为必测项目。 与此同时,&ldquo 十一五&rdquo 土壤污染调查发现,土壤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有所增加,综合考虑污染物检出的区域特征、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和土壤污染物作用机理研究进展,同时借鉴国外相关标准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增加了总锰、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氟化物(水溶性氟)、苯并[a]芘、石油烃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等10 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适用于特定地区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 2.2细化土壤污染物限值 土壤pH 条件是影响土壤中重金属活性的首要因子,土壤pH 值越低,重金属活性越强、越容易被农作物吸收,尤其是在pH 值5.5 以下的土壤中活性强,而在pH 值5.5 以上的土壤中活性明显下降。为此,将原标准pH 值小于6.5 的情况进一步细分为pH&le 5.5 和5.5<pH&le 6.5 两档,分别规定限值,将原标准中的3档(pH&le 6.5,6.57.5)增加为4 档(pH&le 5.5,5.5<pH&le 6.5,6.57.5)。 标准修订过程中,相关各方普遍反映原标准中镉限值偏严。原标准中的镉限值是按照最保守取值原则确定的,即以最敏感粮食作物水稻籽粒中镉的食品安全标准0.2mg/kg 为依据,推算出各类土壤中镉临界浓度(含量),取其最小值。对全国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作物种类、不同pH 条件下的试验显示,水稻在酸性土壤(pH&le 4)中的土壤镉临界含量为0.3mg/kg 左右;随着pH 值升高,土壤中镉活性降低,包括水稻在内的农作物对土壤中镉的吸收性能降低。与水稻相比,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对土壤镉的吸收性能低,这些作物产区的土壤镉控制要求可以相应放宽。因此,不宜将0.3mg/kg 作为pH7.5)。 原标准发布于1995年,此后国内外农产品中铅含量限值标准均有所收严。例如,当时的淀粉制品食品卫生标准(GB 2713-81)规定的铅含量限值为1.0 mg/kg,而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谷物及其制品中铅含量限值为0.2mg/kg。此外,我国铅土壤环境背景水平偏低,95%范围值为10.0-56.1mg/kg,中位值为23.5 mg/kg,算术平均值为26.0 mg/kg,几何平均值为23.6 mg/kg。 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铅污染事件,宽松的土壤铅含量限值不利于及时发现、应对铅污染问题。适度收严土壤中的铅含量限值,有利于及时反映土壤铅含量上升、累积的趋势,也有利于分析周边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水中铅含量过高问题。 考虑到以上情况,2006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规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土壤中的铅含量限值为80 mg/kg,《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估技术规定》也采用80mg/kg 作为评价依据。因此,本次修订将农用地土壤铅含量限值收严为80 mg/kg。 2.4收严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限值 原标准中六六六和滴滴涕限值为0.5mg/kg,主要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污染状况和残留水平确定。我国从1983年起禁止使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经过20 多年自然消解,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含量水平已显著降低。&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部分地区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仍有检出。 六六六和滴滴涕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首批重点控制的物质,且当前仍然是食品安全和国际贸易关注的重点污染物,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规定了这两项污染物限值。因此,本次修订保留这两项污染物为必测项目,限值收严为0.1 mg/kg,与2006 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一致。 2.5选测项目含量限值 本次修订新增10 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鉴于目前国内对这些污染物项目的研究成果较少,其限值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加拿大、德国、荷兰等国家的农用地土壤标准资料,以及&ldquo 七五&rdquo 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数据和&ldquo 十一五&rdquo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未按pH 值分档细化定值。 2.6更新监测要求 本标准更新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目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和样品采集等要求应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相关规定,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应执行相应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上监测标准更新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测要求随之更新。 2.7补充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次修订依据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标准实施和监督的三方面要求:一是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 二是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第26 条规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以及第28 条规定的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制度,本标准作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应强制实施,实施标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三是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尤其是大面积农用地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成本过于高昂、不可承受,本标准的实施强调两点原则:首先,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坚持土壤环境质量反退化原则,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本标准的,应以控制污染物含量上升为目标,不应局限于&ldquo 达标&rdquo ;其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治理修复成本最小原则,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本标准的,对相应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地方政府应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第32条启动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具体结合超标地区土壤性质、农作物种类等因素进一步开展评估,准确判断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和因素,采取针对性风险管控或土壤修复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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