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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广泛使用,混合动力汽车使用也是比较多的,为了保证混合动力汽车的性能,需要进行混合动力汽车电池检测设备工作,使得混合动力汽车稳定运行。燃料电池汽车是电动汽车的一种,燃料电池发出的电,经逆变器、控制器等装置,给电动机供电,再经传动系统、驱动桥等带动车轮转动,就可使车辆在路上行驶,燃料电池的能量转换效率比内燃机要高2-3倍。燃料电池的化学反应过程不会产生有害产物,因此燃料电池车辆是无污染汽车。随着对汽车燃油经济性和环保的要求,汽车动力系统将从现在以汽油等化石燃料为主慢慢过渡到混合动力,之后将完全由清洁的燃料电池车替代。近几年来,燃料电池系统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在开发燃料电池汽车中仍然存在着技术性挑战,如燃料电池组的一体化,提高商业化电动汽车燃料处理器和辅助部汽车制造厂都在朝着集成部件和减少部件成本的方向努力,并已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与传统的内燃机轿车相比,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采用“燃料电池+电动机”来代替传统车的“心脏”-发动机和燃油系统。燃料电池轿车的动力传动系统发生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电动机替代内燃机成为驱动动力源 离合器与扭转减振器被省略 多挡变速器通常被替换为减速器。因此,燃料电池汽车的动力传动系统总体得到简化。但在行驶时,燃料电池是主要的动力来源,蓄电池为辅助能量来源。汽车需要的功率主要由燃料电池提供,可以说,车用燃料电池的选取,对于燃料电池汽车的性能至关重要,所以,混合动力汽车电池检测设备对电池的检测至关重要。
目前,国内及欧、美、日均没有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法规。但有资料表明,国外主要汽车公司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主要通过对配套零部件的管控来实现的。今天,我们就侧重来讲讲汽车VOC的相关标准及主要测试方法。一、汽车VOC相关标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701_668978_2452211_3.png1、我国汽车 VOC检测相关标准历程目前,我国出台的有关汽车VOC 的直接标准只有两个,即 HJ/T 400《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和 GB/T 27630《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81911230663_01_2452211_3.pngHJ/T400 规定了 M 类(载客)车辆和 N 类(载货)车辆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和测定方法,但是该标准只适用于车辆静止状态、恒温及恒湿条件下的车内空气采样,并未涉及车辆运行状态下的车内污染物采样,而且未对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指标与限值进行规定。GB/T27630 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给出了汽车车内各 VOC 污染物的限值标准。该指南引导汽车企业开展车内 VOC 控制工作,但引起的争议也暴露出我国在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管理方面仍面临一系列问题,且指南只针对我国整车的 VOC 标准,汽车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并无相关国家标准,没有从源头控制 VOC 的排放问题。图 1 展示了我国汽车VOC 检测相关标准发展历程,表明我国的汽车 VOC检测相关标准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2、我国汽车 VOC 检测相关标准发展建议通过借鉴国外汽车行业VOC 检测相关标准先进经验,深入了解我国汽车行业 VOC 现状,研究和完善我国汽车 VOC 检测相关标准,提出建议及改进措施如下:1)虽 然 我 国 先 后 出 台 了 HJ/T 400-2007 和GB/T 27630-2011,但对于汽车车内 VOC 污染物,国家并未按这两个标准对新出厂和销售车辆的车内空气污染实施控制,这给消费者的健康和人类环境带来隐患。因此,我国应明确汽车产业链各方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对汽车行业进行监管,健全汽车信息披露机制,让消费者了解每台新车的挥发水平,时机成熟时,有必要强制实施这两个标准。2)借鉴国外 VOC 检测管理经验,结合我国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现状,规范我国汽车行业零部件和材料VOC 检测方法,降低零部件、材料供应商的技术和成本压力,基于全产业链引导零部件及材料企业开展统一的挥发性有害物质管理工作。3)《指南》仅明确了车内VOC 要求,为有效控制汽车外饰产生的大量 VOC,保护大气环境,有必要建立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防治管理体系,推进监督管理措施和提升 VOC 控制技术。4)随着国家关于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相关标准和检测方法的逐渐颁布和执行,希望有关部门制订对内饰件的原材料质量进行控制的环保标,从汽车产业链的源头零部件和材料限制 VOC 排放值。5)目前的汽车 VOC 检测标准方法中取样程序复杂,所用设备昂贵,测试成本高,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VOC 测试方法的研究和简化(简便快捷实时监测设备),降低产业链成本,使检测手段更加快捷和准确,共同为我国的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二、汽车VOC主要测试方法针对汽车VOC含量测试,主要从整车VOC、总成(车内零部件)VOC以及材料VOC。下面将分别讲一下对应的测试方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81911233129_01_2452211_3.png1、整车VOC含量测试方法:不同车系相应不同的测试标准,包括德国PV3938标准、日本《车内VOC试验方法》、俄罗斯GOST R51206-2004标准以及国内《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试方法》即HJ/T 400-2007测试标准,具体测试条件如下:PV3938测试标准:测试条件:23oC、50% RH;测试方法:静态测试;采样方法:使用红外灯同时照射车内不同部位使其表面温度达到65oC,封闭一定时间后采集车内空气样品。《车内VOC试验方法》:测试条件:23oC、50% RH;测试方法:半动态测试;温度调整到40oC,保持4.5h后使用DNPH采样管采集车内空气30min后测定甲醛;采样结束后启动汽车发动机,使其空调正常工作,测定VOC。GOST R51206-2004标准:测试条件:23oC、50% RH;测试方法:动态测试;模式一:以速度50公里/小时匀速行驶行,行驶速度稳定20分钟后测试;模式二:以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小稳定转速空转20分钟后测试。HJ/T 400-2007测试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7日发布,2008年3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测量机动车乘员舱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环境温度:25.0±1.0 oC相对湿度:50 ±10%。测试方法:1、受检车辆放入符合规定的车辆测试环境中;2、新车应为合格下线28d±5d并要求内部表面无覆盖物;3、车窗、门打开,静止放置时间不小于6h;4、准备期间车辆测试条件应符合规定,安装好采样装置;5、关闭所有门窗,受检车辆保持封闭状态16h,开始进行采集。对于不同有机挥发物质,设定的限定值如下表所示: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81911235735_01_2452211_3.png2、零部件(总成)VOC 含量测试方法:测试标准:VDA 276测试方法:平衡浓度排放气体3、材料VOC含量测试方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81911241387_01_2452211_3.png美系、欧系以及日系主机厂对VOC测试的要求目前对于汽车整车VOC含量的测试标准主要有美系、欧系以及日系三种,分别对应的是顶空方法(HS-GC/MS)、热脱附法(TD-GC/MS)以及袋子法(Bag-TD-GC/MS)。下面将分别介绍并对比三种VOC含量测试的差异: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4_605488_2452211_3.png1、美系—顶空标准(HS-GC/MS)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4_605489_2452211_3.png顶空法是欧系、美系汽车企业测量苯烃类挥发性有机物的常用方法。顶空法测试标准的主要装置图以及原理图如上图所示。顶空加热样品到120°C;转移样品挥发出来的物质到GCMS;以样品峰面积与空气峰面积之间的比较作为样品挥发量的评估;通过质谱库检索样品挥发出来的是什么物质;评估这些挥发物质对人的影响风险。顶空法是一种比较通用的测量汽车内饰材料苯烃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方法。欧系大部分汽车企业均采用该方法对汽车内饰材料进行采样和检测,国内部分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如吉利汽车公司等)也采用项空法。2、欧系—热吸附标准(TD-GC/MS)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5_605490_2452211_3.png热解析法是欧系汽车企业测量苯烃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另一种检测方法,下面以PSA公司的D105495为例进行说明。热解析法的分析过程为:从待测样品上裁取一定质量(10-30 mg)的材料放入热解析管中;将热解析管放入热解析仪中进行30min的90℃热解析,试验样品挥发出来的有机物气体经过传输线进入气质联用仪;通过气质联用仪分析得到各种苯烃类挥发性物的含量和总的VOC含量。3、日系—袋子法 (Bag-TD-GC/MS)日系采样袋法测试示意图如下所示: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5_605491_2452211_3.png采样袋法多为日系车企使用。本方法进行VOC采样使用的采样袋由厚度为0.05 mm的聚氟乙烯(PVF)制成,根据采样袋容积分为大袋子和小袋子两种方法,分别用于测量总成零部件和材料的VOC含量。采样袋法主要被日系主机厂(包括丰田、日产和铃木等)及其合资企业采用。袋子法主要操作流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5_605492_2452211_3.p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5/201205021642_364584_2063536_3.jpg新能源汽车及汽摩配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在块状经济向现代集群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企业十分需要检测力量的支撑,来提升产品质量。而当前,很多企业的检测能力比较薄弱,检测需求十分迫切,中小企业急需政府建设一个高水平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实现“工业强市”和“浙中崛起”。 按相关测算,检验检测需求与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05%。也就是说,到2015年,当金华市汽车产业总规模由目前的600亿元提高到1500亿元时,相关企业每年外送检测费用约为7500万元。 武义一家生产工业链条的小型企业业主告诉记者,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国内汽配市场,没有独立的检测室,每年产品外送检测费用为0.6万元,外送交通、人力等费用0.4万元,主要送检项目为金属材料分析、链长精度和抗拉强度等。 因自身检测条件和本地技术机构检测能力所限,一些中小企业对金属材料的金相分析、金属涂镀磨损等检测及三坐标测量机的检定,都需要到上海或江苏去检测或检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需要将产品送到上海、重庆、广州等地去型式试验。因此,金华市企业希望金华能拥有一个被主流整车汽车厂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尽快建设一家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及汽摩配检测中心,对金华市打造产业基地,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促进金华市汽摩配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和提高质量、保障交易,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公共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中也有重点建设和全面提升包括金华汽车和零部件在内的产业集群公共检验检测能力的要求。 目前我省的检测机构主要有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质检中心、浙江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质检中心、浙江电动车辆产品质检中心、浙江省汽车摩托车配件产品质检中心和浙江绿色动力电源质检中心质量检验中心。其中,浙江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质检中心的母体是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为更深入了解产业发展现状,发现产业转型升级存在问题,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助推金华赶超发展,今年4月,市质监局组织人员抽取了300家企业(有效样本为288个),来摸底调查新能源汽车及汽摩配企业企业的检测需求。调查显示,有168家企业已建检测室,检测设备原值为44945万元,平均每家企业投入检测设备为268万元。这些企业每年检测费用为7823万元,其中外送检测费用达3128万元,其中外送产生的交通、人力等费用达3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