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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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检测相关的仪器

  • 声明:价格仅供参考,我司配置有很多种,根据实际需求确认后方可确定实际价格,有需要请联系客服,谢谢! 生态环境大数据,是反映生态环境状况,污染物来源、构成及排放主体,公众环境诉求等方面的数据集合,是预测环境质量变化、评价污染治理效果、解决紧迫环境问题的科学基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对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用数据支撑决策,有助于紧迫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如PM2.5源解析发现,夜间卡车排放是北京凌晨二氧化硫浓度升高的原因,通过加强管理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区域性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分析与预测,可以支撑各级地方政府年度区域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制订和减排任务的分解,从而为区域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多部门联动奠定基础。 环境大数据服务的应用,将对我国的环保问责乃至终身责任追究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对于环境污染执法,环保部门亟待一份可靠的数据支撑。 监测是数据的主要来源,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资源环境监测发展迅速,监测手段和工具不断进步。监测行业应运而生,各式各样的污染源监测设备的推出,为环保行业提供助力,然而,污染源种类繁多,从大气到土壤,再到水质,导致监测设备也是各式各样,环保部门若将这些设备一一建立起来,无疑对其管理以及设备运维造成巨大的压力,这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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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监测系统【TH-SDXT】实时掌握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水质、气象、水文等方面情况,能实时监测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现状及动态变化。一、背景概述古往今来,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被喻为“地球之肾”的湿地,有水域和陆地交错存在的生态环境,是多种生物的栖息地。湿地能净化水质,提供清洁的淡水资源,具有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与人类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这是历史的回响,也是未来的召唤。“为避免全球湿地持续退化和丧失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我们必须以强烈意愿和实际行动,促进各类湿地的保护、修复、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但由于早期,人们对环境的漠视、认识水平的局限以及对经济利益的单纯追求,长期以来在围垦、基建占用、环境污染、过度捕猎、泥沙淤积、不合理水利工程建设等诸多因素的不断叠加作用下,湿地资源遭受了严重的、不可逆转的破坏。因此对湿地生态环境等进行长期连续监测是政府在进行自然资源管理与保护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宏观决策中获取相关信息数据的必要手段。而且从保护生态系统功能及其稳定性方面考虑,也迫切需要在一些关键区域建立生态环境自动观测站,针对生态系统内的大气、植被、水体、土壤等环境进行观测,支持气象条件变化对湿地、森林、湖泊、河流、海滩、戈壁、草原等生态影响的评估预警工作。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结合多年气象环境监测行业经验,充分考虑林业草原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对于生态环境监控和集中管理的应用需求,利用物联网技术、数据通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等,针对湿地生态环境监测设计搭建了一套或多套在湿地生态区域环境观测大气、植被生物、水体、土壤等方面数据的观测系统方案,实现对湿地生态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的自动连续观测,为及时掌握气象条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二、监测依据《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建设技术要求(LY/T 1708)》《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Y/T 1707)》《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LY/T 2899)》《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 1755)》《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 623)》《园林绿化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中长期发展规划(2008—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空气离子测量仪通用规范》 GB/T18809-2002《水质采样方案设计规定》 GB/T12997-91《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T12998-9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水污染源与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356-2007《污染源与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104-2003《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T20509-2000《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 HJ-T352-2007《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 1995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湿发〔2017〕150号三、系统建设内容气象监测: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力、总辐射、日照时数、光照强度、紫外辐射、光合有效辐射、净辐射、天气现象、降水量、降雪深度、蒸发量、露点温度等;水文监测:水位、流量、流速;水质监测:水温、电导率、PH、浊度、悬浮物、余氯、溶解氧、COD、氨氮、亚硝酸盐、叶绿素、蓝绿藻、污泥浊度等;土壤监测:土壤温度、土壤湿度、土壤PH、土壤盐分、土壤氮磷钾等;环境质量:PM2.5、PM10、噪音、负氧离子、CO2、 SO2、 NO2、O3、CO等;植被生物:湿地植物动物及其群落监测可以采用包含多个视频监控传感器节点的网络作为其长期监测的手段。 四、系统概述此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是一套集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管理于一体的无人值守生态监测系统,整个系统由前端感知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云平台应用软件分析系统、终端应用系统及供电系统等组成。前端感知数据采集系统由小气候气象观测站、空气质量监测站、水文监测站、水质监测站、负氧离子监测站、土壤监测站、视频监控等前端监测设备组成。数据传输系统由遥测终端机、DTU、GPRS等传输设备组成。云平台应用软件分析系统接收到来自数据采集系统的实时数据进行分析,利用云平台软件分析计算进行数据处理和归集整理。可以直观、形象的实时显示各监测点位和整个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以及污染物浓度水平,并提供异常报警、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等多种服务。终端应用系统可通过会议室大屏、户外LED显示屏、PC端等方式实时或长期进行监测数据展示。供电系统可根据用户需求搭配市电供电、太阳能供电、风光互补供电等多种供电方案,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五、系统特点1、监测指标全面、方案配置灵活,可根据实际需求监测湿地生态区域各方面环境要素, 如气象环境、水文、水质、土壤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和动植物极其群落监测等,模块化设计极大方便了后期调试和升级2、低功耗采集器:静态功耗小于50uA3、系统稳定:方案成熟多家实装案例,后台运行稳定,免维护,故障率低4、传感器外壳采用进口ASA材质,更有效对抗盐雾等环境,防护等级达到IP65以上5、全自动,适合野外工作,可靠运行于各种恶劣的野外环境,可无人值守6、监测参数超限预警,辅助保护区应急管理7、云服务平台,可随时在线查看、下载和数据分析,具有数据质量控制功能8、通讯方式可根据现场按需选配,为方案提供最高性价比9、完善的防雷击。抗干扰等保护措施10、支持扩展:支持传感器扩展,485接口、modbus协议传感器都可以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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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系统【TH-SDXT】是一种集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等于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针对生态系统内的大气、植被、水体、土壤等环境进行观测,支持气象条件变化对湿地、森林、湖泊、河流、海滩、戈壁、草原等生态影响的评估预警工作。一、背景概述山东天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结合多年气象环境监测行业经验,充分考虑林业草原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对于生态环境监控和集中管理的应用需求,利用物联网技术、数据通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等,针对湿地生态环境监测设计搭建了一套或多套在湿地生态区域环境观测大气、植被生物、水体、土壤等方面数据的观测系统方案,实现对湿地生态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的自动连续观测,为及时掌握气象条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二、监测依据《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建设技术要求(LY/T 1708)》《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Y/T 1707)》《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LY/T 2899)》《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 1755)》《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 623)》《园林绿化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中长期发展规划(2008—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空气离子测量仪通用规范》 GB/T18809-2002《水质采样方案设计规定》 GB/T12997-91《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T12998-9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水污染源与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356-2007《污染源与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104-2003《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T20509-2000《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 HJ-T352-2007《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 1995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湿发〔2017〕150号三、系统建设内容气象监测:空气温度、相对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力、总辐射、日照时数、光照强度、紫外辐射、光合有效辐射、净辐射、天气现象、降水量、降雪深度、蒸发量、露点温度等;水文监测:水位、流量、流速;水质监测:水温、电导率、PH、浊度、悬浮物、余氯、溶解氧、COD、氨氮、亚硝酸盐、叶绿素、蓝绿藻、污泥浊度等;土壤监测:土壤温度、土壤湿度、土壤PH、土壤盐分、土壤氮磷钾等;环境质量:PM2.5、PM10、噪音、负氧离子、CO2、 SO2、 NO2、O3、CO等;植被生物:湿地植物动物及其群落监测可以采用包含多个视频监控传感器节点的网络作为其长期监测的手段。 四、系统概述此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是一套集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管理于一体的无人值守生态监测系统,整个系统由前端感知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云平台应用软件分析系统、终端应用系统及供电系统等组成。前端感知数据采集系统由小气候气象观测站、空气质量监测站、水文监测站、水质监测站、负氧离子监测站、土壤监测站、视频监控等前端监测设备组成。数据传输系统由遥测终端机、DTU、GPRS等传输设备组成。云平台应用软件分析系统接收到来自数据采集系统的实时数据进行分析,利用云平台软件分析计算进行数据处理和归集整理。可以直观、形象的实时显示各监测点位和整个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以及污染物浓度水平,并提供异常报警、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等多种服务。终端应用系统可通过会议室大屏、户外LED显示屏、PC端等方式实时或长期进行监测数据展示。供电系统可根据用户需求搭配市电供电、太阳能供电、风光互补供电等多种供电方案,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五、系统特点1、监测指标全面、方案配置灵活,可根据实际需求监测湿地生态区域各方面环境要素, 如气象环境、水文、水质、土壤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和动植物极其群落监测等,模块化设计极大方便了后期调试和升级2、低功耗采集器:静态功耗小于50uA3、系统稳定:方案成熟多家实装案例,后台运行稳定,免维护,故障率低4、传感器外壳采用进口ASA材质,更有效对抗盐雾等环境,防护等级达到IP65以上5、全自动,适合野外工作,可靠运行于各种恶劣的野外环境,可无人值守6、监测参数超限预警,辅助保护区应急管理7、云服务平台,可随时在线查看、下载和数据分析,具有数据质量控制功能8、通讯方式可根据现场按需选配,为方案提供最高性价比9、完善的防雷击。抗干扰等保护措施10、支持扩展:支持传感器扩展,485接口、modbus协议传感器都可以直接使用六、系统云平台介绍1、CS架构软件平台,支持手机、PC浏览器直接观测、无需额外安装软件。2、支持多帐号、多设备登录3、支持实时数据展示与历史数据展示仪表板4、云服务器、云数据存储,稳定可靠,易于扩展,负载均衡。5、支持短信报警及阈值设置6、支持地图显示、查看设备信息。7、支持数据曲线分析8、支持数据导出表格形式9、支持数据转发,HJ-212协议,TCP转发,http协议等。10、支持数据后处理功能11、支持外置运行javascript脚本七、售后服务山东天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销售物联网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企业。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气象、环保、水文水利、交通、海洋、化工、农业、林业、草原、景区、电力、市政、高校科研单位、部队、智慧路灯等行业领域单位。今天的天合人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继续致力于气象环境监测和智慧云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关注相关行业先进技术和仪器的发展动向,继续为广大顾客提供行业动态、方案咨询、产品选型和优质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作为专业生产物联网设备的厂家,欢迎采购人使用我们的产品.在此,我们郑重承诺:1、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皆为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使用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2、我公司愿意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的服务,免费提供培训服务,开通科技服务热线。3、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依法经营,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把产品厂检验关,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合格。4 、我公司现对我们生产的所有产品,提供一年内因质量问题以旧换新、一年质保、终身保修。软件终身享受免费升级待遇。5 、我公司如有最新实验成果,将免费提供给用户,让用户也能共享我们的科技实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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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检测相关的方案

  • 生态环境监测平台解决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基于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上融合了物联网技术、云技术、3S技术、多网融合等多种技术方案,通过实时采集污染源、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风险等信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动环境资源高效、精准的传递及海量数据资源中心和统一服务的支撑平台建设,重视资源的整合优化,实现动态应用平台的组建和应用,以更精细动态的方式实现环境管理和决策的智慧,从而构建“感知测量更透彻、互联互通更可靠、智能应用更深入”的智慧环保物联网体系,实现环境保护的智慧化。
  • 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智慧生态环境状况监测是智慧环保概念的延伸和拓展,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生态学、生态系统学以及生物环境学诸多理论为指导,以立地生态系统类型的群落结构、能量循环、水分和养分等物质循环及生态环境效益为观测建设基础。
  • 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估方案
    该方案依托《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 年)》中提出“地表水监测要逐步实现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的系统转变,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常规的理化监测指标(如 COD、氨氮、重金属等)很难准确反映复杂的水环境健康变化趋势,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水环境管理评价需求。水生态监测从生物角度出发,通过水生生物(如藻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鱼等)群落结构、功能和生理生化指标来表征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和完整性,是一项综合性监测,具有综合性和快速性的特点,具有更灵敏、直观、客观、准确等特点,有助于水环境管理目标从“污染防治”向“水生态系统保护”的转变。

生态环境检测相关的论坛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生态环境卫星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答记者问

    近期,生态环境部印发了[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2211/t20221101_998867.html]《生态环境卫星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url](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2035年前生态环境领域卫星发展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等内容。《规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监测要素基本完备的生态环境卫星体系,实现卫星遥感由“查证式”为主到“发现与查实”并重的转变;到2035年,全面建成响应快速、天地融合的生态环境卫星体系,实现由被动到主动、监测到会诊、评估到预警的转变。  作为生态环境部推进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将如何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技术支撑?为此,记者对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b]问: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了《生态环境卫星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据介绍,这也是生态环境领域首次编制形成卫星领域发展规划,请您简要介绍这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答:[/b]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遥感监测是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依托《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和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等规划项目实施,生态环境卫星遥感监测能力稳步增强,在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卫星遥感监测以支撑管理为目标,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天基、空基、无人机等遥感监测应用需求迫切,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尤其是应用系统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夯实和加强。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卫星发展规划研究,首次编制形成卫星领域发展规划,指导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规划》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面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与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将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以构建“全方位、高精度、短周期”生态环境立体遥感监测能力为主线,加快卫星遥感应用能力建设和技术创新,为有效支撑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质量监测,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b]问:科学谋划“十四五”及2035年前生态环境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发展,《规划》涵盖哪些重点内容?  答:[/b]《规划》主体内容概括为“聚焦一个目标、围绕八类需求、构建四个体系、提升三个能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个目标:即到2025年,初步建成监测要素基本完备的生态环境卫星体系,实现卫星遥感由“查证式”为主到“发现与查实”并重的转变;到2035年,全面建成响应快速、天地融合的生态环境卫星体系,实现由被动到主动、监测到会诊、评估到预警的转变。  在需求方面,系统梳理大气环境、水生态环境、自然生态、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测、海洋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应急等八个方面遥感监测应用需求。  同时,构建生态环境卫星遥感监测能力体系、综合智慧应用体系、生态环境遥感技术创新体系和生态环境卫星遥感监测、督察、执法标准规范体系等四个体系。  在能力建设方面,形成高精度定量监测、高时效业务支撑、高可靠运行保障等三项能力。  最终实现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应用由被动监测到主动发现问题、监测到会诊、评估到预警的技术转变。  [b]问: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在《规划》中,关于碳监测卫星,有何部署规划?将如何为科学精准监测二氧化碳排放发挥作用?  答:[/b]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需求,贯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亟需构建高低轨协同的碳(大气)监测卫星遥感能力体系,形成全球碳(大气)和排放源相结合的主要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监测能力,兼顾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能力。  在全球碳(大气)遥感监测方面,主要以天基卫星和地基遥感观测等为基础,实现全球及区域主要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大尺度协同监测,形成全球碳盘点和我国区域与行业碳核查技术体系。  针对排放源监测,将通过多星协同组网,对排放源开展高分辨率、多要素、全天时监测,获取碳排放源、工业热污染源的热异常、污染成分等信息,结合空基遥感、移动监测车、地面观测等手段,实现重点区域污染排放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高动态综合监测,提升污染源排放异常主动发现能力和重点省份碳排放量核算能力。  围绕碳汇监测,建立遥感碳汇监测业务技术体系,逐步提升碳汇精细化、短周期监测水平,强化植被生产力、生物量等参数监测能力,支撑全国和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规划》将始终坚持天、空、地和应用系统整体规划、协同建设,发展高轨高光谱、快速多体制、臭氧激光雷达、高分红外等新型探测手段和任务智能规划、星上智能处理、星间通讯等新型能力,形成覆盖空间维、时间维、光谱维、要素维的生态环境立体遥感监测网,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和“三个治污”提供有效遥感技术支撑。  [b]问:加快推进监测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部创新提出了天基卫星、空基遥感、航空无人机、移动监测车和地面观测五种手段为一体的“五基”协同生态环境立体遥感监测体系。这一体系的部署在《规划》中有何体现?其将如何进一步助力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答:[/b]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规划》中首次提出建立天基卫星、空基遥感、航空无人机、移动监测车和地面观测五种手段为一体的“五基”协同生态环境立体遥感监测体系。  该体系将天基卫星“落地”高空平台、将移动监测车与卫星联动,创新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目标的高精度、短周期协同监测,可全方位、全天候守护自然边界,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监测由点上向面上、静态向动态、平面向立体发展,是推动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实践,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五基”协同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立体遥感监测体系既是本规划中的重点内容,也是对《“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提出的“增补高空和地面遥感监测系统,提升立体遥感监测能力”的具体落实。  这一体系有效弥补了常规遥感手段在监测时效、精度、周期等方面的短板,实现了天空地一体化精准、快速监测,已广泛应用于生态、大气、水等领域的监测活动,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监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减污降碳监测等提供全方位、高精度和短周期的遥感技术支持,为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持。 [b] 问:《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监测要素基本完备的生态环境卫星体系,这其中离不开完善投入机制与人才队伍建设。对此,《规划》又是如何确保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的?  答:[/b]《规划》出台后,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任务实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抓紧推动碳立体监测专项立项。二是完善投入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将生态环境卫星和应用系统发展纳入国家航天强国战略纲要有关规划,引导鼓励地方政府和民营商业资本参与卫星研制、发射。三是重视人才队伍,完善生态环境卫星遥感人才选拔和培养制度,加强地方卫星遥感技术培训。四是加强合作共享,实现一星多用、多星共用,提升遥感卫星应用能力和应用效益。

  •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野外环境监测用途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是一种现场自动气象站,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气象传感器、微电脑气象数据采集仪、电源系统、轻型百叶箱、野外防护箱和不锈钢支架等部分构成,用于对风向、风速、雨量、气温、相对湿度、气压、太阳辐照、土壤温度、土壤湿度等九个气象要素进行全天候现场监测,是气象站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主要配置包括:大气数字温湿度传感器(带轻型百叶箱) 风向传感器风速传感器 露点传感器 翻斗式雨量传感器 蒸发传感器 日照传感器 太阳总辐照传感器 微电脑气象数据采集仪 不锈钢气象站观测支架 不锈钢野外防护箱GPRS无线气象中心软件 气象数据库太阳能电池供电装置和220V双模供电GPRS无线通讯模块。[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9/202209280914058804_1586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功能有:实时监测风速、风向、雨量、温度、湿度、气压、太阳辐照、土壤温度、土壤湿度等,具有气象数据采集、实时时钟、定时存储、参数设定、参数和气象历史数据掉电保护等功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是一种测量多要素气象要素的专业级传感器,可同时测量大气温度、大气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五种主要气象要素。其特点是精度高,响应时间快,串口输出,方便用户直接通过PC或外接仪器进行测量。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包括多功能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传感器和环境监测平台,多功能控制质量传感器对各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并上传至环境监测云平台,云平台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记录。从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营造的角度来看,室内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能够及时采集室内环境参数,作为调节环境的重要依据。[img=生态环境监测系统,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9/202209280914230699_9014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全面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我部研究制定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403/W020240315362169138081.pdf]《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url],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4年3月4日[/align]  (此件删减后公开)  抄送: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发展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3月13日印发

生态环境检测相关的耗材

  • 奥斯恩 便携式环境监测仪 其他环境监测仪配件
    就我国目前的产业地区分布来说,由于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导致工业园区分布很广,这给相关环境监测人员的监测工作带来很多的不便,环境监测人员不可能将大型的实验室检测设备运送至各处。尤其相当数量的乡镇企业已经蓬勃兴起,但许多乡镇还没有具备检测的能力,在预防和治理的过程中有着很大的不便和隐患。便携式检测仪器的使用不仅可以减少环境试样在传输过程中的污染问题,减少样品固定和保存的繁杂手续,而且可以大大减少检测人员的工作量,实时掌握环境等动态变化趋势,从而尽可能地将潜在的风险降至最低。在现实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中,便携式检测仪器是采用综合检测的方式对突发性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监测,为应对突发性重大环境事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奥斯恩便携式环境检测仪产品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主打产品有便携式粉尘检测仪、便携式空气质量检测仪、便携式VOCs检测仪、便携式恶臭检测仪、便携式噪声检测仪等,产品功能接受个性化定制。 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具有操作方便、体积小巧等特点,可方便携带至不同的地方检测。自带大容量锂电池供电,开机就可以使用,能快速、准确地进行检测,并通过触摸屏显示实时监测的数据,方便现场操作人员及时查看,适用于各种应急监测、巡逻监测等场景。
  • 奥斯恩OSEN-Z噪声环境监测传感器 其他环境监测仪配件
    奥斯恩OSEN-Z噪声环境监测传感器 其他环境监测仪配件的产品介绍: 为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条例,严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防治噪声污染,以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奥斯恩特研发出了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全天候24小时实时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加大力度预防噪声给人们带来更大的危害。 奥斯恩OSEN-Z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符合2级声级计标准,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现场端仪器仪表进行互联互通,完成对环境噪声数据实时采集,并对采集数据统计分析,计算噪声值,是一种简易型的户外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它由户外监测箱、噪声传感器、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软件、GPRS无线传输模块、服务器云平台软件、微信客户端等部分组成。计测量范围大、功能强稳定性好。应用广泛适用于城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噪声污染源(如施工场地、厂界、道路车辆等)在线监测,噪声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它具有全天候监测、无需人值守等特点。 其采用了先进的数字检波技术,具有可靠性高、稳定性好、动态范围宽、无需量程转换等优点。可广泛应用于各种机器、 车辆、船舶、电器等工业噪声测量、也可用于环境噪声、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测量。
  • 室外综合环境监测系统
    室外综合环境监测系统产品概述室外综合环境监测系统集成气体、臭氧和噪声实时监控、气象监测、物联网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一体,能够较为准确定位空气污染的来源方向,在提供PM2.5、PM10、SO2、NO2、CO、O3等6项参数数据的基础上,可扩展对VOCs、氯气、硫化氢、氨气等多种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建立大气环境数据监测与分析系统,具有高浓度声光报警联动功能,对无组织污染源空气污染实施在线监测的效果显著。在国家空气环境污染现状、智能小区、智能建筑、工业园区、节能环保、健康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室外空气环境治理已然成为了大趋势。在大环境空气污染中多种污染物,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会伤害到人类、植物及动物的生命,损害财物、或干扰舒适的生活环境。如PM2.5(可入肺颗粒物)、CO2(2000ppm以上令人头痛、嗜睡,同时伴有精力不集中、注意力下降、心跳加速的现象)、CO(停车场、车库尤其突出)、温湿度(人体感知最明显的空气环境参数)。室外综合环境监测系统可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的在线自动监测,能全天候、连续、自动地监测环境空气中的PM2.5、PM10、SO2、NO2、CO、O3、VOCs、氯气、硫化氢、氨气等气体粒子的实时变化情况,迅速、准确的收集、处理监测数据,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室外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可设置报警阈值,在监测气体高浓度环境下声光报警。使用范围 室外综合环境监测系统广泛应用于智能小区,户外健身场所、工业园区、企业办公园区、医院花园、学校和公园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环境,24 小时监测空气环境的数据。在建筑节能行业,该产品已被我国多家上市企业列为经过认证的智能环境监测仪,并认可我司的通讯协议,采集器的数据能及时的上传到各监控系统指定的数据集中服务器,为节能提供有力的考核数据和保障。产品特点: 1. 在提供PM2.5、PM10、SO2、NO2、CO、O3六项参数数据的基础上,可扩展对VOCs、氯气、硫化氢、氨气等多种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2. 冷轧钢板机箱外壳,简洁大方、性能好。3. 可匹配LED屏幕现场实时显示PM10、PM2.5、SO2、NO2、臭氧、温度、湿度等实时数据。4. GPRS无线数据传输模式和网口传输模式。5. 可远程设置报警阈值报警值,报警反应时间,监测超标后即时报警。6. 峰鸣报警功能,可进行各单独参数的报警的上下限及回差设置。7. 配置3路开关量(常开)信号输出,可任意设置报警值及输出。8. RS485 信号输出,最远通信距离可达1000 米,采用防雷设计,安全可靠。9. AC220V 电源供电。10. 模块化组合,可灵活增减传感器模块参数、扩展参数。11. 可联动报警灯,监测指数超标情况下声光报警。 12. 配备云平台查看实时数据,微信端、PC端网页版同账号,可随时随地查看数据。13. 采用壁挂式安装,省时省力产品参数: 检测参数项量程单位精度分辨率技术原理寿命PM2.5500ug/m315%1ug光散射2年PM101000ug/m315%1ug光散射2年CO0~1000可选PPM5%0.1PPM,0.01PPM,0.001PPM根据传感器而定电化学2年NO20-1000量程可选PPM5%0.1PPM,0.01PPM,0.001PPM根据传感器而定电化学2年SO20-1000P量程可选PPM5%0.1PPM,0.01PPM,0.001PPM根据传感器而定电化学2年O30~1或者20量程可选PPM5%0.1PPM,0.01PPM,根据传感器而定电化学2年温度0~60℃℃+-0.50.1红外5年湿度0-99%%+-20.1%电容5年噪声30-120dBdB+-1dB0.1dB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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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各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促进全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促进全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强化监管能力、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检测行为、鼓励社会监督为核心,遵循依法依规、全程监管、从严惩戒、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生态环境检测活动的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检测活动,出具检测数据或结果,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第五条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以下生态环境检测业务,依照本规定接受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或指定的其他生态环境检测活动。第六条环境检测机构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生态环境监测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开展环境检测活动,并符合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第七条环境检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环境检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对其出具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监测原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第八条环境检测机构应健全计量资质认定、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三级审核等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对环境监测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评价和综合报告、数据传输等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并采取密码样、明码样、空白样、加标回收和平行样等方式进行内部质量控制。第九条环境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环境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在开展环境检测活动中严禁以下行为:(一)未开展检测活动出具检测报告,篡改、伪造、编造原始记录或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检测时间、签名等信息;(二)擅自改变采样或检测点位、改变采样或检测时间、改变或更换检测样品(包括故意或默许他人更换、隐匿、遗弃检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检测样品性质)、干扰采样口(点)或周围局部环境等影响样品代表性;(三)故意漏检检测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改变检测条件、不正常运行或破坏检测设备及辅助设施、擅自改动仪器参数、不按规范处理数据、擅自修改数据等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四)违反规定要求,多次检测并从中挑选数据或强制要求检测人员多次检测并从中挑选数据,或者有选择性评价检测数据、出具检测报告或者发布结果,以至评价结论失真;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凭空生成检测数据;(五)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图谱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检测报告的副本与正本不一致;(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第十条环境检测机构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委托检测时,不得同时承担不同委托方对同一对象的环境检测业务。第十一条环境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或以有偿服务方式对外提供在生态环境检测服务中掌握的数据和信息。第十二条委托方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并对检测活动质量实施监督。委托方发现环境检测机构在环境检测活动中涉嫌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辖区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并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委托方不得强令、胁迫、授意或以其他方式指使环境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在环境检测服务中弄虚作假。委托方篡改、伪造检测数据,以及在环境检测中有人为操纵、干扰、干预检测活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负责调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第十三条实行排污许可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排污单位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并保证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和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第十四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境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时,可进入生态环境检测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环境检测机构、委托人等有关单位及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或者验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查阅、复制有关检测活动记录、报告、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必要时可采取盲样考核、留样复测、比对检测、随机抽查等方式。第十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对环境检测机构下列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监测点位、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样品)、检测方法的使用、环境条件与人员;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等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承接业务信息及工作总结、统计信息等。第十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环境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超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将线索移交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宁夏”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自治区行政区域外注册的环境检测机构在自治区内开展环境检测活动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八条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发现环境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委托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举报、投诉。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3日。
  • 生态环境部: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p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谈到下一步工作计划,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29日介绍称,一是今年联合六个部委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二是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822dda63-03de-4e5e-aa3e-ea8cd6ead2ca.jpg" title=" 图..jpeg" alt=" 图..jpeg" / /p p   在生态环境部29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及“如何确保第三方监测数据准确、真实”的问题。 /p p   对此,柏仇勇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和对生态环境监测的需要都日益高涨,监测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监测产业也迅速发展。监测市场的繁荣促进了监测事业发展。2015、2017年两个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监测改革的文件,都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p p   柏仇勇介绍,去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出台了三个文件: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还先后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两个文件,为规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p p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组织开展了三个专项行动:一是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是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了专项检查 三是对自动监测运维单位的运维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这是对三种不同类别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三个专项检查。 /p p   柏仇勇指出,总体来看,这三项检查起到了应有的效果,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水平、条件、监测的结果是基本可信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去年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各省开展了两个层次的检查,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级检查,第二个层次是省市两级的联动检查。其中,国家级的检查共检查了12个省,109家机构,各省市都全面开展了自查。国家层面检查发现有10个机构涉嫌数据弄虚作假,分别受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合惩处。 /p p   柏仇勇表示,下一步还将做好两件事。一是今年联合六个部委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通过监测技术大比武提高各级各类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因为提高数据质量的核心是靠各级监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这是核心。外部检查主要起警示、威慑作用。我们通过技术大比武,整体把监测系统,监测队伍的技术能力提升来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 /p p   二是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通过条例的制订,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保护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进一步强化各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律责任。从这两个方面来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管,培育好监测市场,规范好监测市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0559d214-d96f-4017-93f8-2e826c3e254a.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生态环境部:推进高新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应用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强调了新技术的应用。新技术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应用情况是怎样的,未来又将取得哪些成果?5月26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监测为服务管理而生,靠技术进步而强。‘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立足支撑管理和提升能力,加强科技攻关,推进新技术、新装备在监测领域的应用。”近年来,新技术、新装备与监测业务得到了有效融合。在自动在线监测领域,空气和水质主要指标自动在线监测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并得到了规模化应用,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组分、温室气体、水质重金属等在线监测的应用场景也逐渐增多。在实验室分析领域,高分辨、高通量、非靶向等设备已广泛用于实验室样品分析,AI识别、eDNA测序逐步应用于水生态监测。在应急监测领域,无人机/无人船、便携式GC-MS、便携式傅里叶红外、飞行时间质谱走航等技术也得到充分运用。在卫星遥感监测领域,利用遥感遥测新技术,实现了对生态环境高精度、全方位、短周期的监测,构建了天地一体、星地协同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在综合分析领域,2022年,为加快信息技术在监测领域运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智慧监测试点工作,在全国优选13个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区域特色、参与意愿较强的省份,按照“国家统一架构、地方负责建设”的工作思路,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在监测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灵活感知、提前预警、综合研判、智慧决策的能力,力争早日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监测应用和成果。据悉,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进高新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加大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小型化监测装备研发与推广力度,加强卫星遥感遥测、便携式现场快速监测、全自动实验室等设备技术验证,促进监测技术与业务的革命性创新,实现更科学、更精准、更全面、更快速。蒋火华表示,希望通过新技术为监测赋能,让监测的眼睛越来越明亮,耳朵越来越灵敏,大脑越来越智慧,更好地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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