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环境质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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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环境质量手册相关的仪器

  • 大气环境质量具体解决方案如下, 详情点击 大气重金属监测解决方案 大气复合污染(灰霾)监测解决方智能化大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 区域立体监测解决方案温室气体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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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器简介TH-GDA建筑工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是我公司研制的新型仪器。该仪器依照国家环保部最新标准,配合各地治理环境空气的需要,针对建筑工地粉尘高、噪音大的特点,集成颗粒物监测系统、噪音监测系统、视频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及GPS定位,数据集成系统于一体,将建筑工地环境质量信息及时传送到管理部门。该系统是促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时接受监管的新型仪器,并可在中心控制室实现多工地同时管理。 颗粒物监测系统主要特点:采用国家总站推荐方法之一的β射线+DHS(动态加热系统)方式。仪器按新颁布标准《HJ653-2013》要求设计,浓度单位使用μg/m3,显示分辨率:0.1 μg/m3。仪器流量控制部分采用PID精确控制调节阀,在室外温度-30℃~60℃时准确控制切割器进口流量稳定在16.7L/min。仪器可扩展进行TSP、PM10 、PM5 、PM2.5、 PM1的监测(切割器具有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仪器通过国家环保部门监测总站第一、二、三、四季度测试,是总站PM2.5仪器的推荐产品之一。 噪音监测系统主要特点:户外传声器,防风、防雨、防鸟停采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可选实时频谱分析系统自动或远程校准存储容量大自动录音并上传 气象参数监测系统气象仪主要特点:(标配五参数)多参数一体化设计,系统免维护,便于安装 坚实耐用的超声波风向风速,永无机械磨损GPS定位,明确指示工地坐标可按需要选配降水、日照、紫外线等多参数气象拥有大容量的内存及丰富系统指令,系统协议公开 视频监测系统摄像系统主要特点:采用CMOS图像传感器,户外全天候监测型。视频云台任意方向360 o旋转,无监测死角。可自动光学变焦,视物更清晰。云端视频播放、存储。云端报警图片存储。 数据采集系统系统仪器中的颗粒物、噪声、气象、视频数据、GPS或文件,通过RS232或RS485工业总线,保存到仪器中的数据采集仪,可在仪器显示屏上查询日报、月报、年报;各项参数的日曲线、月曲线、年曲线;通过数据采集仪对视频云台等进行控制。数据及时远程传输到管理部门(中心控制室),中心控制室显示屏上实现多工地视频画面及各种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管理,并可实现仪器显示屏上所有功能。重要信息按需求可发到手机,便于随时监控(定制)。主要特点:采用工业控制计算机进行数据采集、控制。采用触摸屏,全中文显示,操作方便。实时显示所有参数的数值、曲线。保存10年以上的数据。通过3G、4G无线网络,数据自动上传到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进行远程查看,数据参数超标自动报警,远程控制系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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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范围TH-GDB建筑工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依照国家环保部最新标准,配合各地治理环境空气的需要,针对建筑工地粉尘高、噪音大的特点,集 成颗粒物监测系统、噪音监测系统、视频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及GPS定位,数据集成系统于一体,将建筑工地环境质量信息及时传送到管 理部门。系统通过对环境数据的测量,准确感知环境质量,服务于环境监测部门的区域环境质量评价、环境信息发布、环境污染管控等。该仪 器主要用于建筑工地,景区,城市街道、居民小区、各大高校院所以及环保相关研究机构。颗粒物监测系统仪器特点◆ 内嵌32位高速芯片自动控制数据监测流程,7寸触摸彩屏操作,使用方便; ◆ 机械结构简洁、紧凑、稳定、可靠、易于安装维护;◆ 自动测量并存储各项参数,并具有掉电保护,和来电自启动功能;◆ 可根据客户需求可对监测因子进行自由扩展或组合;◆ 仪器可存储1年以上数据,并可通过USB接口进行数据拷贝;◆ 通过无线通讯(3G/4G)可以远程读取实时数据、获取实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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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环境质量手册相关的方案

食品环境质量手册相关的论坛

  • 【分享】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本书融入国内外先进的规章、标准、实验室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从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设备和环境条件、人员和组织、分包和客户服务、文件、记录的管理和控制、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样品、实验室设备、实验器具和材料、微生物检验方法、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微生物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结果的处理和报告、移动微生物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食品环境质量手册相关的耗材

  • 奥斯恩OSEN-Z噪声环境监测传感器 其他环境监测仪配件
    奥斯恩OSEN-Z噪声环境监测传感器 其他环境监测仪配件的产品介绍: 为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条例,严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防治噪声污染,以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奥斯恩特研发出了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全天候24小时实时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加大力度预防噪声给人们带来更大的危害。 奥斯恩OSEN-Z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符合2级声级计标准,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现场端仪器仪表进行互联互通,完成对环境噪声数据实时采集,并对采集数据统计分析,计算噪声值,是一种简易型的户外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它由户外监测箱、噪声传感器、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软件、GPRS无线传输模块、服务器云平台软件、微信客户端等部分组成。计测量范围大、功能强稳定性好。应用广泛适用于城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噪声污染源(如施工场地、厂界、道路车辆等)在线监测,噪声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它具有全天候监测、无需人值守等特点。 其采用了先进的数字检波技术,具有可靠性高、稳定性好、动态范围宽、无需量程转换等优点。可广泛应用于各种机器、 车辆、船舶、电器等工业噪声测量、也可用于环境噪声、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测量。
  •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快速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可检测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等食品中的有害物质,适用于各级农业检测中心、工商部门、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卫生、环保、学校以及各种酒楼、饭店和食堂等领域. 产品详细信息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的详细介绍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快速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可检测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等食品中的有害物质,适用于各级农业检测中心、工商部门、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卫生、环保、学校以及各种酒楼、饭店和食堂等领域。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检测原理: 1.甲醛、吊白块依据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醛的测定》(NY5172-2002),可快速检测出水产品、水发产品中含有的甲醛以及米、面等制品中含有的吊白块。 2.二氧化硫:依据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5009.34-2003)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GB/T15262)来检测莲子、银耳等食品中含有的二氧化硫含量。 3.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和重金属的检测原理同WT-32B相同。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性能特点: 1.人性化操作界面,仪器运行状态和设置参数直观显示,按健提示音,警报提示音。全程操作语音提示。 2.一次测量8个样品,同时显示测量结果。 3.流线型外观设计。 4.配备充电后可连续使用150分钟的内置锂电池 5.仪器选用进口电子元件、性能稳定、可靠 6.提供汽车电源接口,适用于室内、野外及汽车移动实验室 7.可存储3000条样品数据(可根据用户的需要进行设置) 8.仪器工作中数据即时传送到计算机或自动打印自由切换 9.具备完善的查询统计功能(随机配套操作系统) 10.可以设置仪器编号,允许多台仪器共用一台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方便移动实验室使用。 11.强大的网络处理技术,可由电脑生成检测报告,并通过网络传输反应至监测信息平台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技术参数: 1.透射比准确度:± 1.0% 2.重复性:农残± 5.0%,其余± 1.0% 3.稳定性:仪器预热10分钟后,数字显示值漂移在3分钟内不超过0.04(V) 4..功耗:&le 15W 5.工作环境温度:5~40℃
  • ZYD-F-L6食品,ZYD-F-L6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
    ZYD-F-L6食品,ZYD-F-L6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试剂耗材,办事处,特点:1. 中文液晶显示器,操作及读取数据方便直观。2. 配置USB接口,检测数据可传输到电脑。3. 光源采用超高亮发光二极管,具有低功耗、可靠性高,响应速度快等优点。4. 采用闭环回路光源自动校准系统,避免了长时间使用,或者外部条件变化导致的光源过强或过弱等现象,保证光源始终工作在最佳状态。5. 光源预热及恒温管理系统,有效避免漂移,保证长时间测量的稳定性。6. 6组独立检测单元。每种项目可进行6通道同时测量。7. 内置大容量可充电电池,无外接电源时可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可满足无外接电源环境下的长时间使用,具有电量检测功能。8. 配置大容量内存进行数据存储。 9. 配置打印机接口,可连接专用打印机直接打印检测结果。ZYD-F-L6食品,ZYD-F-L6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试剂耗材,办事处,特点,技术参数1. 测量波长:410 nm,535nm,589nm,640nm2. 通道数:6通道3. 漂移:±0.003Abs / 3min4. 光源:LED5. 检测器:硅光电检测器6. 电源:5V DC/内置电池7. 环境温度:操作环境5oC~35 oC,保存环境 0 oC~50 oC 8. 外型尺寸:240mm×170mm×80mmZYD-F-L6食品,ZYD-F-L6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试剂耗材,办事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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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环境质量手册相关的资讯

  • 山西省首套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投入运行
    7月3日,全省首套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环境噪声。王韵菲 摄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太原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如何开展噪声监测?……7月3日,“并州生态文明建设媒体行”记者采访团,来到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办公楼楼顶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一探究竟。“该套监测系统可实现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测数据全部实时采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监测科副科长苏毅介绍。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太原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5%,夜间功能区达标率为78.3%。与2022年相比,太原市声环境质量呈现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为进一步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为城市居民创造宁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启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遵照“科学延续、全面覆盖、均衡布设”的布点原则,结合城市规模、功能区区划结果及现行功能区噪声监测布点情况,太原市建设完成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5个,分布于六城区。其中,1类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9个,分别为:尖草坪气象站(点)、晋祠宾馆站、向阳苑站、龙康新苑站、西山湾绿苑小区站、煤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绿地山鼎庄园站、茂园小区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类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2个,分别为:中国辐射防护院站、医药小区站;3类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1个,点位为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站;4a类功能区(城市主干路)3个,分别为:五一路星河浴苑(五一路)站、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南院(坞城路)站、山西开放大学(千峰路)站。经过半年多紧张调试,目前该自动监测系统已与生态环境部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且全部投入运行。“我市原来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大部分集中在城市中心区,部分点位受校园内高音喇叭、课间活动或楼顶风机等固定声源影响,部分点位受树叶声、鸟叫声、虫鸣声影响,监测结果不具备代表性。”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大气环境研究室主任王波解释说。现场了解到,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包含: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噪声采集分析、气象监测,视频、4a类站(点)的车流量监测等基础单元,还首次配备声源识别模块,基于深度学习的复杂环境自然声源智能识别技术,针对自然环境噪声特性,通过对信号的变换和处理,获取信号中的关键信息密码,使声源信息综合评价更加多维度,从而自动识别虫鸣鸟叫、人为活动等不同的声音“密码”,确保噪声污染精准溯源,有效治理更具针对性、精准性。与过去手工监测相比,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代表性、连续性、稳定性、可比性有了明显提高,为太原噪声治理等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
  • 环保部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实施方案
    p style=" TEXT-ALIGN: left"   近日,环保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2015年数据上报和2016年监测方案进行了规定,其中对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要求“对于尚未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县域,原则上要求2017 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保障正常运行”。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p p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财政厅(局): /p p   为确保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2011〕18号)和《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5〕126号),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p p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5年8月24日 /p p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8月25日印发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016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p p   为确保2016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2011〕18 号)和《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5〕126 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p p   一、适用范围 /p p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15 年限制开发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包括县级市、市辖区、旗等,以下统称县),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26 个省(区、市),共555 个。 /p p   二、指标体系 /p p   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环发〔2014〕32 号)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环办〔2014〕96 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分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四种生态功能类型,实行差别化的考核评价。 /p p   三、职责分工 /p p   财政部:负责考核工作的总体指导,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组织现场抽查、通报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相应实施 /p p   约谈和奖惩。 /p p   环境保护部:负责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组织现场抽查、通报考核结果。组织制定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组织汇总、评价各相关省(区、市)报送的数据资料,编写技术评价报告 向财政部提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报告。 /p p   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内考核工作的保障指导,与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开展数据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研究制定省(区、市)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落实考核结果的应用。 /p p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内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完成行政区内监测任务 对被考核县域上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负责对被考核县域开展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开展工作培训、业务指导、日常监管和现场核查等,向环境保护部提交本省(区、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报告。 /p p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酌情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原则上由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或由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委托地市级、区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 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的,应制定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方案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p p   被考核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级财政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本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及时填报相关资料,规范编写自查报告,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保障相关工作经费。 /p p   四、2015 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p p   (一)县级自查(2015 年10 月31 日前完成) /p p   被考核县级人民政府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编写自查报告,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录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填报软件”,并将填报软件生成并导出的资料包刻录成光盘。按时将自查报告、资料光盘、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监测报告等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所属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p p   地表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数据,填报2014 年第四季度和2015 年前三季度的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 /p p   (二)省级审核(2015 年12 月10 日前完成) /p p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行政区内所有被考核县域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编写全省(区、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环境监测报告、现场核查情况、资料审核结果等。同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录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审核软件”,并将审核软件生成并导出的资料包刻录成光盘。按时将工作报告、资料光盘等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环境保护部。 /p p   行政区内被考核县域个数在20 个(含)以内的,应于当年完成现场核查 超过20 个的,当年至少抽查50%,原则上每两年所有县域全部开展一次。 /p p   (三)国家评价(2016 年1 月15 日前完成) /p p   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等单位对所有被考核县域及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集中审核与分析评价,编写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报告等。 /p p   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和无人机抽查,对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政区内考核工作情况予以核实。 /p p   (四)考核通报(2016 年3 月31 日前完成) /p p   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2015 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报告,正式函报财政部 两部门适时联合通报考核结果。 /p p   五、2016 年监测工作方案 /p p   (一)地表水水质监测 /p p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p p   1.监测断面 /p p   按照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或核实认定的断面开展监测。 /p p   2.监测指标 /p p   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中除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3 项指标。 /p p   3.监测频次与时间 /p p   每月监测一次,每月上旬(1-10 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对于因县域内只有季节性河流或无地表径流而无法正常采样的,须报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并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后,可以不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 /p p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p p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p p   1.监测对象 /p p   经环境保护部核实认定的服务于县城的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p p   2.监测指标 /p p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中除化学需氧量以外的23 项指标、表2 的补充指标(5 项)和表3 的优选特定指标(33 项),共61 项 全分析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 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23 项 全分析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39 项。 /p p   3.监测频次 /p p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 次,每年4 次,每两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 次,每年监测2 次,每两年开展1 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p p   (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p p   在县城建成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p p   1.监测点位 /p p   按照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或核实认定的点位开展监测。 /p p   2.监测指标 /p p   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 项指标。其中,手工监测只监测PM10、SO2和NO2 等3 项指标。 /p p   3.监测频次 /p p   采用自动监测的,每月有效监测天数不少于21 天 采用手工监测的,按照五日法开展监测,每季度至少监测1 次,每年至少监测4 次。 /p p   对于尚未建立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县域,原则上要求2017 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保障正常运行。 /p p   (四)重点污染源监测 /p p   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监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p p   1.监测对象 /p p   按照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或核实认定的污染源名单开展监测。 /p p   2.监测指标 /p p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监测。 /p p   3.监测频次 /p p   每季度监测1 次,全年监测4 次。对于当年纳入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的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要求开展监测。 /p p   六、有关要求 /p p   (一)各相关省(区、市)环境保护、财政主管部门和被考核县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p p   (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保证参与考核工作的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 /p p   (三)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以及重点污染源监测名单的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调整或撤销,否则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如确需变更、调整或撤销的,应进行科学论证,须于每年8 月31 日前,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环境保护部批准。 /p p   (四)对于故意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要求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料进行集中审核与分析评价,编写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报告等。 /p
  • 《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发布
    p   8月16日,清洁空气联盟在北京发布《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该手册结合国际和国内的先进经验,拟为中国各城市提供一个第三方的参考文件,助力各地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编制和空气质量达标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br/ /p p   2017年是大气十条实施的收官之年,许多地方都把环保工作重点放在了大气十条的考核上。随着政策的落实,公众对清洁空气的期待也在提升,“何时能实现空气质量达标,让蓝天能保持下去”已成为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而这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的机制。 /p p   此次发布的手册由清洁空气创新中心组织编制,并得到了来自美国环保署、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局、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环科院、深圳环科院等机构的多位国内外专家的支持。能源基金会(中国)资助了该手册的编制。 /p p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意味着我国环境管理将发生从粗放式过度到精细化、科学化的重要转变,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关于管理机制的变革,也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清洁空气创新中心主任解洪兴表示。 /p p   他说,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管理目标,应用科学手段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管理,设计并评估空气质量改善措施以实现持续达标的一个规划管理模式。通过达标规划,可以使空气质量达标作为一个明确的长期限制指标,对城市的能源发展、交通发展、产业布局做出前置约束,使城市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p p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在发布会上说,“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是推行达标规划管理很好的工具,这个手册有一个突破,把政府在编制规划的作用、各个部门的角色讲的很清晰。” /p p   事实上,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在欧美已经成功实施多年。在经过洛杉矶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之后,美国和英国分别从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和1995年英国《环境法》开始,建立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机制,实现了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国际经验表明,达标规划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p p   与单纯的末端污染治理不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通过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全面统筹提高效率等根本措施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的,因此还能带来很好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根据2016年清洁空气联盟与清华大学、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发布的报告表明,如果京津冀地区的空气质量在2030年实现总体达标,将会带来巨大的温室气体减排效应。据初步测算,二氧化碳减排可达210万吨左右,同比2013年下降19%,大约相当于778万棵成年树一年吸收的二氧化碳量。 /p p   能源基金会中国环境项目主任赵立建认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要求城市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进行规划,会使城市更加认识到源头治理、结构调整的重要性,而这些长效措施一般也能带来更好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果。” /p p   2016年,中国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其中明确要求,“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新大气法的实施在中国开启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的新篇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厦门、宜昌、荆州等城市已经开展了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工作。然而,达标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合作,现已开展的达标规划大都是科研课题的模式,而把达标规划作为一项环保管理工作系统开展,目前尚没有相关的工具和指南。 /p p   “我们的环境管理现在非常需要一个自下而上的模式,开展精细化管理”,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姜克隽研究员指出,“中国在环境改善方面做出更多的承诺和努力可能不但不会影响经济,而是会拉动产业、推动经济更加健康、持续的发展”。 /p p   据悉,《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是首个由第三方发布的,支持各城市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工具。该手册是对达标规划编制的框架性和系统性的支撑文件,不仅包括了达标规划编制的具体方法和步骤,还包括了一系列相关工具的介绍及使用,如基于PDCA管理体系的空气质量管理十项原则、汇集国内外清洁空气治理百余项措施的清洁空气措施库等。 /p p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大气所所长罗锦洪表示:“山西对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工作非常重视,也很希望能够有个系统的指导工具,来帮助达标规划的编制”。 /p p   “编制这个手册,就是想帮助有需求的城市,将达标规划工作更加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开展起来。”解洪兴表示。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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