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蒙乐学
第1楼2008/09/07
一、立法背景
关于白皮书的内容,大家应当已经非常熟悉了,在此简单地说一下:化学品的广泛使用已造成了广泛而严重的伤害,例如鞋子中的增塑剂引起男子不育、玩具中的增塑剂也使得儿童受到伤害。而反顾化学品管理制度,却因掌握的化学物质的信息量极少,只能以造成的危害作为处理的量刑标准,不能真正地增强化学品安全,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欧盟开始了REACH法规的立法流程。
1. 政府:我国没有相关的立法,是否说明我国的化学品管理已超越了欧盟REACH阶段?当然不是,而是我国现在的社会整体水平、技术水平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地步。但当前,政府已注意不与民争利,在农业方面,甚至已出现了还利于民的举措。说明,我国已开始从单纯注重经济,开始向社会的和谐发展进行转换。在这种情况下,环境必然会得到重视,中国的化学品管理体系改革在“大部制”的大趋势下已具备了初步的条件。
2. 企业:这一点好像与我无关?企业是国家的细胞,这一点大家都可以相信。但还有一点,企业应当注意到:现在的国际交流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而实现的,经济的扩展实际就是通过企业完成的。当前,中国是大政府,小市场。但在以后,企业权力、职责的强化怕也是国际惯例。最后,企业还应当反思一点,当社会对产品失去了基本的信心之后,受伤害的只是用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