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风】
第9楼2009/05/13
现发送本单位所制定的有关人员职责
检测人员职责
a) 检验人员应从事检测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持证(检验员证、仪器设备操作证)上岗;
b) 必须经系统培训,掌握与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和
中心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检测原始记录,认真编写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数据的有效、真实、可靠和可溯源;
c) 负责保管和维护保养所用的仪器设备,熟练掌握其性能和操作规程,做好使用和维护维修记录,做好实验室内务管理、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和特殊场合下的自我防护;
d) 积极参加有关的业务培训和学术活动,承担或参加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制和应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指导基层单位的业务工作;
e) 接受质量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质量监督员的监督和指导,主动识别检测方法的偏离,对不符合工作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f) 实事求是,有权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独立做出科学判断,不受来自内外部不良因素的干扰,维护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季风】
第10楼2009/05/13
授权签字人职责
授权签字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作风正派。熟悉和掌握技术标准、检验程序、管理体系、评审机构方针政策,掌握国家计量法、标准化法、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参与实验室工作;能参与监督检测报告产生的关键过程,能够对检测结果作出科学的分析评价。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履行以下职责:
a) 授权签字人对授权领域内的检测报告审查其格式的符合性、项目的完整性、依据的正确性和结果的准确性并作出判断;
b) 如发现待签发的检测报告存在问题,应退回有关科室(或个人)进行改正,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存在的环节,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查问,指示质量监督员查明原因和监督改正过程,指导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直至问题解决,必要时请示质量负责人或与质量管理科商讨。对批准授权范围内的经审核正确的检测报告予以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