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 (Davon)
第1楼2009/09/22
【废物进口管理国际合作】 2008年,环境保护部加强了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控制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合作,组织召开了内地-香港废物越境转移控制合作第五次工作会议,与荷兰住房、空间规划及环境部签署了《中荷废物越境转移合作工作协议》,与日本召开了第二次中日固体废物管理司长级对话,参加了欧盟环境法执行和执法网络(IMPEL/TFS)关于执行欧盟废物转运法令的2008年年会,加强了与有关国家之间关于废物越境转移控制的信息交换和联合查证合作,全年交换信息 200余件。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情况】 2008年3月11日,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7号)正式施行。2008年环境保护部共受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 24份,其中内地11份,台湾13份。申请出口危险废物共13991.8吨,其中内地6841.8吨,台湾7150吨。进口国主要为比利时、新加坡、日本、德国、法国、韩国。
【铬渣污染治理情况】 截至2008年底,全国累计处置铬渣130多万吨。列入《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19个省(直辖市)中,山东、浙江两省的铬渣已全部处置完毕。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南、湖北、江苏、重庆、甘肃、陕西、辽宁、云南等省(直辖市、自治区)铬渣处置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天津、吉林、河南、四川、青海、新疆等省区市的铬渣处置设施尚在建设之中。
http://www.zhb.gov.cn/cont/gthw/zhgl/200906/t20090616_1528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