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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又有人添加三聚氰胺了--“陕西奶粉三聚氰胺超标事件调查”

食品常规理化分析

  • 陕西奶粉三聚氰胺超标事件调查





    “三鹿奶粉事件”余波未息,陕西一企业5吨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最近又险些流入市场。问题奶粉虽然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也不影响当前乳品行业整体转暖,但这起个案仍给乳品行业和监管部门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再现”陕西






    陕西省金桥乳业公司位于咸阳市泾阳县,是一家从事鲜奶收购、奶牛养殖、奶粉加工的民营企业,生产的奶粉为每袋25公斤的大包装奶粉。





    9月6日,金桥公司向广西南宁一家食品添加剂公司发送了10吨大包装奶粉。这家食品添加剂公司抽样送检发现,其中5吨全脂淡奶粉涉嫌三聚氰胺污染,随后将这批奶粉退回。记者看到的南宁这家食品添加剂公司《检验报告》显示,奶粉抽检样品三聚氰胺含量达到每公斤31.1毫克,高于目前执行的乳制品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每公斤2.5毫克。






    陕西省质监部门11月中旬对涉嫌问题奶粉进行逐袋抽样检验,其中11个样品检出三聚氰胺超标,最高值为每公斤17.1毫克,最低值为每公斤7.2毫克。






    陕西省公安、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此案件进行了调查。陕西省公安厅12月10日公布,公安机关成功破获金桥公司销售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案件,涉嫌污染的5吨奶粉全部追回查封,未流入市场造成危害。金桥公司总经理刘平、员工苗文军和吕小强已被批准逮捕。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金桥公司的生产许可证也已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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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楼2009/12/14

    应助达人

    问题奶粉被倒换包装、套用批次销售

    据陕西省公安机关调查,2008年10月,金桥公司生产的“2008.5.16”批次0.1吨和“2008.9.24”批次5.15吨共210袋全脂淡奶粉,被陕西省质检所检出三聚氰胺,泾阳县质监局即予以封存。





    2008年11月,刘平向泾阳县质监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抽样前将自认为合格的产品调换置放在易抽检部位。2008年11月17日,泾阳县质监局工作人员会同刘平、苗文军抽样后将样品送西安市质检所检验;11月18日检验为合格产品。刘平将上述检验结论告知县质监局,该局签复予以解封销售。但刘平知道两批次奶粉有问题,不敢轻易销售,一直存在库房中。







    今年9月初,广西南宁一家食品添加剂公司要求刘平提供5吨全脂淡奶粉和5吨全脂奶粉。9月4日、5日刘平和苗文军、吕小强利用工人下班后的晚上,将210袋5.25吨问题奶粉,重新包装成200袋5吨全脂淡奶粉,连同2009年9月生产的未经检验的5吨全脂乳粉,一起套用2009年7月生产的4个批次,于9月6日销往广西。






    据公安机关调查,今年11月下旬,经过对金桥公司养殖小区45个鲜牛奶和51个饲料样品分两次抽检,对涉及农户的20个羊奶乳头奶样品、10个饲料样品抽检,均未检出三聚氰胺。通过调查核实,金桥公司在生鲜奶生产、收购环节未发现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说,对于5吨问题奶粉中三聚氰胺的来源和添加过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金桥公司从2008年9月19日至2009年11月4日生产销售的其他批次奶粉,以及现有库存未销的276袋奶粉,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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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楼2009/12/14

    应助达人

    “个案不影响乳品行业整体转暖”







    陕西省公安机关认为,《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刘平作为企业负责人,明知三聚氰胺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仍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通过倒换包装、套用批次方法予以销售,其性质十分恶劣。不过,金桥公司所售问题奶粉被及时查扣,未造成实际危害,没有酿成涉及全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性质明确,属个别企业实施的刑事犯罪行为。









    西安市乳业协会秘书长王伟民说:“从目前公安机关调查结果来看,金桥公司奶粉三聚氰胺超标事件是一起个案,出现问题的奶粉是2008年的产品,不影响当前乳品行业整体转暖的趋势。但这起个案仍为乳品行业和监管部门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2008年9月11日“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陕西质监部门推行了乳品企业驻厂监管方式,以确保乳品质量,特别是防范三聚氰胺超标。但泾阳县质监部门2008年10月发现金桥公司生产的5.25吨奶粉检出三聚氰胺予以封存后,没有及时进行处理。企业总经理刘平轻易地通过重新抽样、“复检合格”“解封销售”,为问题奶粉流入市场埋下了隐患。










    王伟民认为,在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一年以后,陕西出现奶粉三聚氰胺超标事件,说明个别乳品企业还没有深刻汲取教训。










    一些乳品行业人士由此认为,这起案件显现出乳品监管部门仍然存在漏洞,需要认真分析案件原因,消除管理漏洞,追究相关责任,从而汲取教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监管工作,要重视生产销售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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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楼2009/12/14

    应助达人

    ■ 案情

      1 检出三胺


      2008年10月 金桥乳业生产的“2008.5.16”批次4袋0.1吨和“2008.9.24”批次206袋5.15吨全脂淡奶粉,陕西省质监局检出三聚氰胺,泾阳县质监局即予以封存。


      2 申请复检


      2008年11月 刘平向泾阳县质监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抽样前将自认为合格的产品换至易抽检处。


      2008年11月17日 泾阳县质监局工作人员会同刘平、苗文军抽样后将样品送西安市质监局检验,11月18日检验为合格产品。刘平将上述检验结论告知县质监局,该局签复予以解封销售。


      3 重新包装


      2009年9月初 广西南宁越前食品添加剂公司要求刘平提供5吨全脂淡奶粉和5吨全脂奶粉。


      2009年9月4日、5日 刘平和苗文军、吕小强利用工人下班后的晚上,将210袋5.25吨问题奶粉,重新包装成5吨全脂淡奶粉,连同2009年9月生产的未经检验的5吨全脂乳粉,一起套用2009年7月生产的4个批次,于9月6日销往广西。


      4 查出三胺


      2009年11月初 南宁越前食品添加剂公司检出5吨200袋全脂淡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将其退回。后经陕西省质监局再次对此5吨200袋奶粉逐袋进行检测,有11袋三聚氰胺超限。问题奶粉于2009年11月18日全部查扣,未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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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楼2009/12/14

    应助达人

    相关评论:“复活”的三聚氰胺是谁的耻辱



    华商报 曹旭刚



    “三鹿”死了,彻底死了!三聚氰胺还活着吗?




    还可怕的活着!原本来说,这是不能的。毕竟,一年前,三聚氰胺搅起了惊天波涛,不但搅得乳品行业岌岌可危,也搅得人心惶惶。而此后“三鹿”由名企变成罪犯的过程,以及中国大多数乳品企业均命悬一线的经历,一度让人们迷糊相信,三聚氰胺已随着三鹿一并死去——— 毕竟,三鹿的尸骨在那里警示着每一个后来者。


    但是,现实的残酷总是出乎善良人们的想象,就在我们都以为三聚氰胺已经远离奶业的时候,就在我们刚刚对中国乳业重拾些许信心的时候,这个坏消息却猝不及防地刺向我们——— 泾阳县金桥乳业的五吨奶粉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



    虽然同三鹿相比,金桥乳业可谓名不见经传;虽说金桥的五吨三聚氰胺奶粉,远不及三鹿的七百吨给人的震撼强烈,但是,金桥乳业今日的五吨三聚氰胺奶粉,给人的刺痛感,并不亚于三鹿曾经带给人的伤害。这个残酷的事实,难免会让人质疑:某些不良乳品企业是否真的从三鹿毒奶粉事件中获得了足够的教训?乳品行业,是否真的做到了痛定思痛?质监等部门,是否真的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学会了尽职尽责?




    原以为,随着三鹿的远去,我们已不再会发出这一连串的追问。毕竟,我们相信,质监部门是能够为我们保驾护航的;我们也相信,我们的一干乳品制造商,在三鹿这个曾经的罪恶带头大哥的尸体面前,应该是心存畏惧的——— 不是说,三鹿事件之后,各地质监部门纷纷采取了各种严厉的措施进行监控吗?那么,这五吨毒奶粉是如何从泾阳质监部门的“严厉措施”中流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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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乐

    第5楼2009/12/14

    应助达人

    ※ 监管方抽检并下安全结论的样品,竟然是企业方希望质监方抽到的合格样品,而不是其他,这样具有深度讽刺的监督程序和幼稚事实,让我们有理由怀疑当地质监部门长期以来到底有没有主动去调查、去检验、去为消费者尽责?我们也更有理由怀疑,在此次事发前,那些已经销售出去进入千家万户的奶粉,是否经得起重新检验?


    ※ 对于不法企业,我们可以唾弃其丧失了基本的企业道德,等待他们的自然有法律的惩罚;但是,对于本该替公众做好安全守护神的质量监督者,如此轻易失守、失职,我们便不能容忍——— 任何时代,都不缺为了利益而不顾底线的商人,而质监等部门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最大程度地让这些不法商人将罪恶的欲望降到最低,不至于生出来祸害公众。


    ※ 三鹿毒奶粉事件以来,质监体系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一个阶段来被高度关注并有透明化趋势,一年来为重振乳业而加强的监管力度和主动意识,一度给予公众些许安慰,人们能尽快地走出三鹿的阴影,恢复对中国乳业的信心,质监体系这一年也算是亡羊补牢未白费。但是,今天的事实,今天的个别人或个别部门玩忽职守种下的这枚恶果,立即玷污了好不容易建起的局面,公众脆弱的信任墙在今日读报时,大概要坍成废墟。


    ※ 就目前的信息来看,我们尚不能预言当地的质监部门应为这起毒奶粉事件担负多大责任,但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必须要有人为此负责,并付出代价。


    ※ 如此这般不依不饶,并不是和哪一个人或哪一个部门过不去,只是因为,在饱受去年三聚氰胺阴霾的摧残后,消费者的神经已不能承受再一次被玩弄和被损害。真诚希望,这起“复活”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能够猛烈激起质监等部门的知耻之心、责任之心——— 因为这是消费者唯一避免被损害的渠道和防线,期盼你等能立即深刻自省、自律并真切为公众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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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ei

    第6楼2009/12/31

    应助达人

    屡禁不止,看来有关部门还得加大打击力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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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咳喘

    第7楼2009/12/31

    相关报道并没有挖出源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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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灰米奇

    第8楼2010/01/01

    上海熊猫食品公司也被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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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咳喘

    第9楼2010/01/01

    相比国外的食品质量,国内的情况让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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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咳喘

    第10楼2010/01/01

    尤其是知道很多食品的监管不到位,但是没有办法,除非移民去发达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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