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雅凤
第1楼2010/05/09
由此可见,加强对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残留的控制和管理刻不容缓:
1.完善法律法规,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充分认识到兽药残留的严重危害,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2.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畜牧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规范正确使用兽药,建立完善的兽药、饲料添加剂的购买和使用台帐制度,实施兽药残留的危害分析及关键点控制,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3.依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法规,加强对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制贩违禁、假劣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犯罪活动;
4.加大投入研制新型高效低残留、无残留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5.建立完善的检测网络,加强流通环节中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兽药残留和有害化学物质的监控,加强对兽药残留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