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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国现有的质量标准体系简介。

实验室管理/LIMS

  • 随着我所检测领域的拓展,涉及检验用的质量标准种类也不断地增多。因此对我国现有的质量标准体系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是做好检验工作的基础。现将本人了解到的一些知识与大家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年限一般为五年,过了年限后,国家标准就要被修订或重新制定。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需要制定新的标准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标准是一种动态信息。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应用范围广、数量多,收集不易。当国家标准公布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当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公布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企业标准则由企业自己制定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有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之分。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可分为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属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商品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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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风恶

    第1楼2010/07/26

    看来大家对标准不是很感兴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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