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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关于加强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征求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关于加强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征求

    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科学(测试技术)研究院(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管理,使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定工作公开透明,保证计量技术法规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的有关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稿发送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同时在中国计量协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二、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征求意见稿,认真提出意见,并按时限要求回复意见。

    三、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稿的期限一般为2个月。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没有意见也应当复函说明。逾期不复函者,按无意见处理。如有比较重大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并提出试验数据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请各单位将负责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的人员信息(姓名、职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于2010年8月30日前报送总局计量司。

    计量司联系人:陈红,电话:82261842;传真:82260132;电子邮箱:chenh@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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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ng-xing

    第1楼2010/08/05

    [有建议请直接联系
    计量司联系人:陈红,电话:82261842;传真:82260132;电子邮箱:chenh@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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