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LIMS
无名
第1楼2010/08/08
关键在于你出具的是测试报告和判定报告。一般来说,作为测试部门,不宜加入对结论的评判,一般只是提供测试结果即可;但这对于申请者来说,只是测试结果,有些时候无疑天书,这个时候加以对结果的判定变得必须。
xing-xing
第2楼2010/08/08
关键在于制定合格标准我们报告必须判定
东北生长的苹果
第3楼2010/08/09
我们出具的检测报告都是水质方面的,只是给出:根据**标准,委托方的某个项目超标。仅此而已,不会写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些。
考拉
第4楼2010/08/09
我们一般是针对所收到的测试数据自己进行分析的,如果有要求的话,会另行说明~
sql217
第5楼2010/08/09
要出判定结论,必须有判定依据。
水源守护者
第6楼2010/08/09
对于不同等级其要求的定义范围不一样的,所以结论必须有这个前提条件
sunmei
第7楼2010/08/09
最为一般检测部门,只给检测数据就行了。
rock_rock
第8楼2010/08/10
若客观标準已有定义,便可作出合格/不合格判断.客观标準可来自检测的标準,法规,客户所订出的规格等等,如没有有关资料,当然只能提供数据了.
Jason-lee
第9楼2010/08/10
主要是看有没有判定的依据,所有的结论都应该有据而言,那么要不要给结论就不是问题的关键了。
小小小风
第10楼2010/08/10
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举个例子说:检测某肥料养分总氮含量,检测值是10%,标准限值是15%。一般来说,委托单位(通常是执法部门)要求进行判定,也就是说,要在报告结论判定中写:“样品经检验,所检测项目总氮含量不符合复混肥料(GB15063-2009)规定的要求”但是,如果检测单位仅提供数据,虽然有检测值是10%,标准限值是15%,(明显不合格),但执法部门说,如果在报告中没有写明不合格,执法部门就无法进行处罚。也就是说,执法部门有没有根据出具的数据直接进行进行判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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