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去年冬天
第1楼2010/12/16
公 告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关于拟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相关情况
去年冬天
第2楼2010/12/16
四、我国面粉加工工艺已不再需要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随着我国小麦品种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我国粮食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我国面粉加工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必要性,且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能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普遍不接受含有过氧化苯甲酰的小麦粉。同时,在现有国家标准规定的添加限量下,现有加工工艺很难将其添加均匀,容易造成含量超标,带来质量安全隐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技术上确有必要,二是安全可靠。尽管过氧化苯甲酰按规定使用未发现安全性问题,但由于面粉加工行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技术必要性,因此,建议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
五、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后,加强面粉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
为防范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后可能出现的继续添加,甚至添加其他非食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的情况,我部已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对面粉及其制品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也制定了面粉中钛白粉、吊白块、滑石粉、过氧化苯甲酰等漂白物质的配套检测方法,并且正在研究其他违法添加物质的检验方法,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撤销过程将设置过渡期限
为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产业影响,我们将设置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主要考虑面粉生产、销售以及进口周期等情况,同时允许在政策调整日期前生产的、添加了过氧化苯甲酰的食品继续在保质期内销售。
七、关于过氧化钙
过氧化钙,化学式CaO2,是一种白色无气味结晶性粉末,常用作杀菌剂、解酸剂、氧化物阴极材料、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等。过氧化钙与过氧化苯甲酰作用相似,我国现行GB2760允许其作为面粉处理剂、漂白剂在小麦粉中使用,最大使用限量为500mg/kg。鉴于已无使用的技术必要性,拟在撤销过氧化苯甲酰的同时一并撤销过氧化钙。
去年冬天
第6楼2010/12/20
18日,卫生部对是否撤销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使用公开征求意见。18日晚6时,新浪网“你是否同意禁用面粉增白剂?”的调查已有超过3.1万人参与投票,选择结果呈现出一边倒局面。
选择“同意,现有工艺添加面粉增白剂容易超标,带来质量安全隐患”的网友达29199人,占91.4%。选择“反对,添加增白剂能让面粉保证产品品质,同时并未发现安全性问题”的网友,只有不到2600多人。
有网友评论称,增白剂不是同粮食一起产生,即使对人无害也不能用,人吃的是面粉,不是增白剂,面粉不很白也没关系。该网友认为,天然食品最好。
设置一年过渡期被指无必要
按照征求意见稿,撤销面粉增白剂将设置1年左右的过渡期。
卫生部解释称,这是为了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产业的影响。考虑到面粉生产、销售及进口周期等情况,同时允许在政策调整期前生产、添加了过氧化苯甲酰的食品继续在保质期内销售。
对于这种安排,也有部分网友提出质疑。
有网友认为,既然增白剂不天然,那就应该尽早禁用,设置一年的过渡期实无必要。也有网友称,消化此前的增白剂不能成为设置过渡期的原因,增白剂生产厂家需要转型,这部分损失政府应统筹考虑。
-观点
专家担心取消后小企业违法添加吊白块
不过,取消过氧化苯甲酰后,面粉市场面临另一问题。
之前,有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如果不允许合法限量使用任何面粉增白剂,则可能造成一些小企业为了提高面粉销量,违法添加吊白块等非法添加物漂白面粉,反而造成更大隐患。
对此说法,卫生部则表示,为防范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后可能出现的继续添加行为,甚至添加其他非食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的情况,卫生部已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部称,相关部门制定了面粉中钛白粉、吊白块、滑石粉、过氧化苯甲酰等漂白物质的配套检测方法,正在研究其他违法添加物质的检验方法,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去年冬天
第7楼2010/12/20
-背景
面粉增白剂存废争论数年
“面粉增白剂”到底有没有危害,这在业内也难找到统一的答案。
早在1986年,根据粮食部门的申请,过氧化苯甲酰被允许作为面粉处理剂、漂白剂在小麦粉加工中使用。
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材料,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允许在面粉加工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欧盟等地区未允许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评估,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75mg/kg的使用限量,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但是近几年来,有关面粉增白剂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
在长期的关注中,记者发现,主张取消面粉增白剂的专家普遍认为,过氧化苯甲酰具有很强的氧化作用,能够破坏面粉里的很多营养成分,例如β胡萝卜素等维生素。另外,面粉中也不是必需要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所以应该取消。
对于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危害,中国农业大学原副校长李里特在一次交流会上说,最近有两篇日本的文献,就谈到摄取过氧化苯甲酰以后,如果超过一定的量,对人的心血管病有影响。
不过,主张保留过氧化苯甲酰的专家则认为,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的规定限量使用,就不会造成安全问题。
除了安全性和必要性的争论之外,过氧化苯甲酰的争论也被蒙上了利益阴影。有媒体就披露,有一部分“主禁派”是背后大型面粉企业,因为小面粉厂过量使用增白剂,使面粉看起来更白,对大面粉厂的销售产生影响;而有些“主存派”则是与过氧化苯甲酰生产企业有关系。
去年冬天
第8楼2010/12/30
“撤销面粉增白剂拟设一年过渡期”引起热议。昨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向本报回应称,食品添加剂在限量内使用如有安全问题,卫生部会对其立即撤销,但按标准使用面粉增白剂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拟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是必要的。
设过渡期限符合世贸规则
今日,卫生部监督局将结束对撤销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俗称面粉增白剂)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拟对取消添加面粉增白剂设置一年过渡期。
上述负责人对此解释称,有的消费者提出要取消一年过渡期的要求,理由是过氧化苯甲酰限量使用对人体有害。但是按照限量添加面粉增白剂,不会对人体造成安全问题,所以,撤销面粉增白剂与撤销有安全问题的添加剂是不一样的。
“从目前情况看,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是合理和必要的,也符合世贸规则。”该负责人说,在研究设置过渡期限中,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大家同意给予合理的过渡期限,因为政策出台,还需要配套的监管等一系列措施的衔接。
卫生部将考虑各方意见
“从消费者角度,不愿意接受含有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意见比较统一;反映意见的面粉企业,则建议不取消;但过氧化苯甲酰生产企业则反对取消。”上述负责人说。
他表示,卫生部重视听取社会意见,正在会同有关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
同时,他也表示,不仅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也要向WTO成员通报。对于设置过渡期限问题,将充分考虑社会各方提出的意见,以及监管措施的实施要求,调整和完善过渡期限,确保撤销工作顺利实施。
近日,方舟子在媒体发表评论称,食品添加剂长久以来已被妖魔化,人们巴不得什么食品都是“纯天然”。其表示,动物实验未发现过氧化苯甲酰对生殖、发育有不良影响,也没有证据能表明它是致癌物。国内有专家称长期服用过氧化苯甲酰“会造成苯慢性中毒”,并没有科学文献支持这种说法。
回顾
●1986年
过氧化苯甲酰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001年10月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联合65家大型面粉加工企业,联名递交“关于修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的建议。
●2010年7月
卫生部办公厅对全国政协提案答复中提到,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已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
●2010年9月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面粉增白剂”依然被列入面粉处理剂。
●2010年12月
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稿,拟从明年12月起禁用面粉增白剂。
焦点
面粉增白剂安全吗?
回应:限量内使用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过氧化苯甲酰,俗称面粉增白剂,是一种粉末状固体,主要用于各种单体树脂合成的引发剂、化妆品助剂、橡胶硫化剂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可以作为面粉处理剂、漂白剂使用,添加限量为每公斤0.06克。
上述负责人称,按照批准的使用限量和使用范围,面粉增白剂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其表示,该结论有充足的科研数据,并且是经过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专家组评估后得出的结论,现在除欧盟外,大多数国家均允许使用,使用量还高于我国现行的允许使用量。
记者长期关注此事中也发现,主张取消面粉增白剂的专家,普遍认为尽管面粉增白剂未被发现有急性毒害,但加在面粉中长期食用未必是件好事。其还原产物苯甲酸要在肝脏内解毒,势必加重肝脏负担,对肝功能障碍者的损害,有可能成为导致肝癌的叠加因素。
撤销为何争论十年?
回应:此前无法因“无必要性”撤销食品添加剂
很多网友认为,对撤销面粉增白剂征求意见,是多此一举,应该直接撤销。
可记者发现,撤销一种食品添加剂,有严格程序。根据卫生部今年公布实施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只有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且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上述负责人称,如果食品添加剂有安全性问题,卫生部会立即作出撤销的决定。但是按现行标准规定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所以本次拟撤销的理由是,因为面粉生产工艺中已不再需要过氧化苯甲酰,也就是说,技术上已经没有必要性。
既然已无使用的必要,为何撤销还要经历十年的争论?该负责人解释说,在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原《食品卫生法》中并没有“工艺必要性”的规定,所以,无法因为一种添加剂因没有“工艺必要性”而撤销。“现行食品安全法弥补了这个空白,并且与国际上的普遍做法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