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第5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GB25115《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分为六个部分: ———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第2部分:洗衣机和洗脱机; ——— 第3部分:隧道式洗涤机组和相关机械; ——— 第4部分:烘干机; ——— 第5部分:熨平机、送料机和折叠机; ——— 第6部分:整烫机和粘合机。 本部分为GB25115的第2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10472-2:1997《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第2部分:洗衣机和洗脱机》(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ISO10472的本部分”修改为“GB25115的本部分”;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前言和引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了编写;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服装洗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航星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蓬莱小鸭洗涤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海狮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弘飞洗涤设备有限公司、蓬莱市大成洗涤机械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益平、孙寿杰、邬士新、廖明、张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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