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LIMS
xing-xing
第1楼2010/12/23
药典没有规定吗
面对面想你
第2楼2010/12/24
除非你生产的批次少于三批,那么你必须得留3批次吧。
slyt2005
第3楼2010/12/24
不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不清楚
小虾米
第4楼2010/12/25
有专门的书,楼主可以看看
影子
第5楼2010/12/26
可以分享下这本书吗?
第6楼2010/12/26
首次生产是必须留三批,在这之后一年少于十批的我只留了一批?
It`s me
第7楼2010/12/27
成熟的工艺不需要三批吧,我们现在是每年的第一个单批、混批和粉碎批留样。生产批次少导致的留样应该可以留一批吧.(做验证的除外)
第8楼2011/05/11
新版GMP终于有了明确的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 考察批次数和检验频次应当能够获得足够的数据,以供趋势分析。通常情况下,每种规格、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至少每年应当考察一个批次,除非当年没有生产。
第9楼2011/05/11
还有个问题想和大家讨论下:批量很小的原料药(一批只有几十克)应该如何做稳定性考察?检测量是不是可以按规定量减半?比方说一批的最大批量只有50g,一次全检量需要10g(含微生物),如果再做稳定性考察一批产品就没有用来卖的了
xiaowang268
第10楼2013/05/20
是要做三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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