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就是天地
第1楼2011/01/20
“十二五”或将解决法规问题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杨国义对南都记者表示,当前影响场地污染治理的主要障碍因素包括:法律法规不完善,土地污染事前和事后的责任和风险不能明确界定,场地评价、清理和修复缺乏统一标准。“目前关于污染场地修复国家已经有导则性的法规,但是不健全,一些具体法规和标准还在征求意见稿阶段,预计‘十二五’期间将陆续出台,这将大大促进污染土地的再利用和再开发。”杨国义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发生表示,在污染场地修复方面,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将着重解决重大政策法规与机制问题。首先,在污染场地的污染责任界定、修复资金承担方面需要政府出台一些政策进行指导;第二,是关于污染场地修复标准取值合理性的定夺,目前国家环境保护部也正在开展相关工作;第三是污染场地修复的资金问题。据悉,为使污染土地尽快得以开发利用,一些地方已摸索出的实施模式是:地方政府、污染企业、开发商各承担污染场地修复资金的1/3.
国内技术两年可“祛毒”
业内人士指出,广东当前在力推“退二进三”,市区重污染、能耗大的工业企业将有重点、分时段进行搬迁、改造或关闭停产,发展第三产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市场迎来开发良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广东已有一批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中,南海一示范工程还列入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课题。
据了解,国内自主研发的技术,可以用大概两年的时间将一块污染的土地变得“清洁”起来。“目前,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在原北京焦化厂建立了我国首个城市工业污染场地原位修复示范工程,今年将把研究成果推广到广东等地。”廖晓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