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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五部门:三聚氰胺限量扩至所有食品 禁人为添加 2011年4月22日

食品安全法规

  • 卫生部等五部门20日联合发布公告,规定了我国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值。这一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制定的关于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这一公告,我国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毒性轻微,但长期摄入三聚氰胺会造成生殖、泌尿系统的损害,膀胱、肾部结石,并可进一步诱发膀胱癌。
    五部门发布的公告中指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黏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公告称,为确保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总结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实施情况基础上,考虑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特制定我国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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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uihu108

    第1楼2011/06/22

    凡是不在国家公布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的(即超范围)或超量添加的
    一旦查获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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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ngzhaocheng

    第2楼2011/09/05

    应助达人

    根本就不应该添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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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jxsjx

    第3楼2012/04/19

    不严惩不足以杜绝

    shuihu108(shuihu108) 发表:凡是不在国家公布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的(即超范围)或超量添加的
    一旦查获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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