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
第1楼2011/05/14
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法国当局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会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具体分工上,法国农业部下属的食品总局主要负责保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质量体系管理等。竞争、消费和打击舞弊总局负责检查包括食品标签、添加剂在内的各项指标。
进入流通环节后,法国有两种模式的认证和标识制度,分别是政府统一管理形式和各大超市自我管理形式。
政府统一管理的食品认证标识主要是农业部负责,统一管理的认证标识包括原产地冠名保护标签(AOC)、生态食品标签(AB)、红色标签(LR)、特殊工艺证书产品认证(CCP)4种,其他统一管理的认证标识还有企业认证、特点证明、地理保护标志、营养食品等。
原产地保护认证和标识由法国原产地研究院签发,农业部监管。原产地保护标识使用最多的是葡萄酒,法国出产的葡萄酒80%以上都有原产地标识。奶酪也有相关的原产地标识。贴有生态食品标签的食品,说明它至少有95%以上的原料经过授权认证机构的检验,是精耕细作或精细饲养而成,没有使用杀虫剂、化肥等。如果一项产品贴有红色标签认证,说明它与同类产品相比,经过更严格的生产控制流程并拥有更高的质量,法国现有450种产品获得这一认证。特殊工艺证书产品认证则从2000年才开始实行,要获得这一认证,农产品或食品的生产和加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设有全面和完善的监控。
法国各大超市也建立了自我管理的认证和标识,比如家乐福的食品质量认证标识(FQC)已成功实施超过15年。在家乐福超市的销售柜里,有FQC标识的食品占30%以上。
去年冬天
第2楼2011/05/14
第二招:重视流通环节——为每份食品“建档案”
日本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去年冬天
第3楼2011/05/14
第三招:食品造假要出狠招重罚
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先进的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各国为此都加大了惩罚力度,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德国: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
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今年1月6日,德国警方即调查位于石荷州的饲料制造商“哈勒斯和延奇”公司。7日,德国农业部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
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韩国: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
2004年6月,韩国曝出了“垃圾饺子”风波。
事件曝光后,韩国《食品卫生法》随之修改,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去年冬天
第4楼2011/05/14
法国:卖过期食品立刻关门
销售部门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巴黎超市的工作人员每天晚上关门前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扔掉。判断食品是否过期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标签上的保质期,而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商店就得关门。
2007年,巴西东南部两家牛奶生产厂在牛奶中掺入一种溶液,以延长保质期。消费者饮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现象。在接到投诉后,巴西有关方面拆除了工厂的生产设备,查封了库存牛奶,并在市场上收缴这两家工厂生产的牛奶。
在巴西,生产未达标产品的企业将受到处罚。如果是重犯,企业都将被处以与首次发现时数额相同的罚款,同时还要接受停产30天检查、没收不合格产品、收回已投放市场产品等一系列处罚。
如再被查出,案件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企业法人将以食品造假罪被起诉。
去年冬天
第5楼2011/05/14
第四招:食品召回构筑最后屏障
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发现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是防止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的最后一道屏障。
奥巴马食品监管改革要点之一就是授予美国药管局强制召回权,可以直接下令召回而无需要求生产厂家自愿。日前,美国FDA推出了食品召回官方信息发布的搜索引擎,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搜索,消费者可以获得自2009年以来所有官方召回食品的详细动态信息。
在英国食品标准署网站上,可以查询到问题食品的召回信息,包括食品生产厂家、包装规格和召回原因。比如:在3月22日的一条公告中,写明召回 Natco公司生产的400克装咖喱鹰嘴豆,原因是未在标签中注明其含有芥末,可能会引起对芥末过敏人群的不适。像这种并不算很严重的原因都得到清晰监管,对那些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公众也就更放心。
对于不合格食品召回,德国食品安全局和联邦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一个“食品召回委员会”,专门负责问题食品召回事宜。2004年,在“食品召回委员会”监督下,亨特格尔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孕产妇奶粉和婴儿豆粉中有“坂歧氏肠杆菌”,威胁消费者尤其是婴儿健康。事件发生后,亨特格尔公司以最快速度召回了产品,另外还向消费者支付了1000万欧元的赔偿金。
去年冬天
第6楼2011/05/14
第五招:完善食品安全法 用法律来保障 以美国为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如2008年的“沙门氏菌事件”、2009年的“花生酱事件”和2010年的“沙门氏菌污染鸡蛋疫情”。
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震惊全美。 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出严重质疑。总统奥巴马事后评论说,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
在上述背景之下,美国于2009年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继《2009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后,又通过了几经修改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没有什么制度是万能的,美国相对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需不断完善。
巴西负责食品监督的部门和机构国家卫生监督局、农业部、社会发展和消除饥饿部等机构。此外,民间还有消费者维权基金会和消费者保护研究院等。这些机构都有比较完善的体制,在市镇、州、联邦三个层级开展工作。
巴西有关食品安全的法案很多,也很具体。从2005年开始,巴西又强制执行食品营养成分标签规定,要求食品标签必须包括热量值、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纤维含量、钠含量等信息,以保障公众健康。
今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一次大变革。奥巴马政府的这次改革是根据不断变化的现实对美国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的一次调整。100多年来,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在不断改进中日渐成熟。
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食品药品法》和《肉类制品监督法》,美国食品安全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运转。上世纪50至60年代,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美国在食品加工和农业方面出现了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杀虫剂和除草剂等化学合成制剂的情况。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农药的使用标准,美国政府先后出台了《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色素添加剂修正案》、《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等多部法律。近年来,美国多次发生食品污染事件,奥巴马政府又及时调整食品监管体系,赋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更大的权力。
英国和德国的食品监管体系同样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和发展。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标准署成立于2000年。此前,英国在1990年颁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质量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而《食品安全法》又是在1984年的《食品法》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再往前追溯,还可以找到一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而德国食品法的历史则最早可追溯到1879年。迄今,德国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多达200多个,涵盖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所有环节。由此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源远流长,而且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在与时俱进地不断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