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ML由每个成员国的一名代表组成。这些代表由本国政府指定,必须是主管计量器具部门的在职官员,或者是在法制计量部门担任正式职务者。OIML的主要任务是:搜集各国法制计量机构及法制计量器具的文献和情报,确定法制计量的一般原则,制定并推荐国际性计量技术法规,组织新检定方法的国际交流,协调国际间制造、使用和检定计量器具中出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推动国际计量立法的一致和促进国际贸易,促进成员国主管法制计量部门的联系。
OIML向成员国推荐的技术法规有两种: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截至1998年1月已制定国际建议126个,国际文件26个。BIML不设供试验研究用的实验室。技术工作原由负责指导秘书处和报告秘书处的各成员国承担。1993年10月,第28届CIPM会议上通过决议,实行新体制,按课题建立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中国是于1985年4月正式成为OIML成员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