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出公告,详列服装纺织品易燃性标准(16 CFR Part 1610)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的认可标准及程序,并撤销有关儿童产品的测试及认证暂缓执行令。因此,任何在2010年11月16日之后生产的儿童服装纺织品,必须接受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测试,并按测试结果发出合格证书。此外,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多种情况下会接受具追溯力的测试或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获该会认可前进行的测试。举例来说,有关测试须于2010年8月18日或之后进行,而第三方合格评核机构须于2010年10月18日前获得该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