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丽儿
第1楼2011/06/13
7.量符号及其下标符号、单位及词头符号的正斜体、大小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8.不善于使用词头构成十进倍数或分数单位,出现如100 000m,0.000 36A的量值书写形式。
9.词头使用错误,如独立使用、重叠使用等。
10.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如在单位符号上加下标、复数形式以及其他说明性字符。
11.使用单位符号张冠李戴。如把平面角的单位符号“′”“″”用作时间单位“分”“秒”,说“发电量为470亿千瓦”等。
12.在图、表等中用特定的单位表示量的数值时,未采用“量/单位”的标准化表示法。如“p/MPa”仍按传统方法表示成“p,MPa”或“p(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