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仙
第6楼2011/11/05
回楼主3个要点:
第1:能力验证的样品量控制起来我个人认为本身就是对实验室能力的一个方面,如果为了测一个结果,花费大量的样品,已经就失去了能力验证的目的。同时,量少也避免某个别实验室送部份去第三方机构对比数据。
第2:3~5个月的效率仍然有改善空间。参加很多的能力验证,个人总结出CNCA的速度比CNAS至少要快三分之一。
第3:方法沟通是有必要的,因为不同的单位、不同的检测人员对标准的理解上还是有些出入的。只要不是照本全抄和直接给结果的,我觉得未必不可。
对于love418wh讲的观点,我觉得是各自实验室在对实验室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如果你不想知道别人的数据,怎么会把自己的数据放在网上?而且实验室人员私自对外公布未经授权的数据,本身就是违反标准条文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