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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即将施行

  • 【四季风】
    2011/11/25
  • 私聊

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

  • 热点解读:《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即将施行 卫生部称

    速冻食品安全标准并未降低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仅二成接轨国际”,也有人质疑速冻面米制品新标准降低了。在卫生部11月24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种说法既不全面,也不科学,缺乏依据。

      速冻食品标准参照国际规定

      速冻食品新国标——《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2月21日起施行。

      在现行标准中,速冻食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但在新标准中,却规定了可以检出的限量值。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降低了呢?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巡视员段冬梅说,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说,我们过去的标准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没有定量检测的要求,只是定性检测的概念,检出就不合格。但是,从1999年国际食品卫生法典委员会对食品当中的微生物危害进行控制的原则发生改变以后,这个概念就不一样了。

      刘秀梅说,在某些食品中,不是所有的致病性微生物都会产生同样的危害。根据食品风险分析原则,特定病原菌在某些特定食品中要作为重点来控制。如果按照过去的标准,泛泛地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新标准采样范围、采样量和限量要求更科学合理

      刘秀梅说,在修订《速冻面米制品》国家标准之前,我们按照分级定量检测要求,全面启动了我国微生物系列检验方法修订,逐渐引进一些微生物定量检测方法,其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就是首先修订的。

      据介绍,在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采样方案中,某种食品中存在某种致病菌,是按风险来分级考虑的。

      金黄色葡萄球菌属于一般性危害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并不是由细菌本身引起的,而是由大量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聚集产生的肠毒素引起的。按照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原则,对于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不是按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那样高的危险度来定的,而是有条件允许下的一定的限量范围。

      刘秀梅介绍说,在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不超过10的5次方的时候,它产生肠毒素的可能性就极小,同样,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度也小。10的5次方是它产毒的界限,现在我们的标准定在10的2次方到3次方,生制米面制品定在10的2次方到4次方,这个限量都是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标准,符合国际规则。

      就采样来说,刘秀梅表示,新采样方案中设了4个要素。过去,我们采1件就判定产品合格与否。因为微生物的污染和分布是不均匀的,如果采1件,可能会检到致病菌,但也很有可能会漏掉已经被致病菌污染的产品,采5件从均匀度和采样的科学性上大大提高了。也就是说,新的标准在采样范围、采样量和限量要求方面,是更科学、更合理的。

      据介绍,针对速冻面米食品的饮食方法,加热到100摄氏度,破坏了蛋白,就使金黄色葡萄球菌失去了活性。也就是说,在100摄氏度的条件下,食品煮熟了,这种细菌就不存在了。

      正在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和要求与国际标准一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说,我国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后,积极参考和借鉴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如食品污染物标准,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有70%以上是一致或相近的。

      他说,我国最近正在制定的食品污染物、致病菌限量标准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部分指标和要求是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尤其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采用的风险评估原则,应该说是和国际标准一致的。

      张旭东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内外有别,甚至比国外标准低的问题。各国为保护公众健康,基于充足的科学依据,可以制定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由于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不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各异,各国的食品标准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

      食品标准被企业绑架了吗

      最近,很多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总有人认为,这些标准是为大企业服务的。那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会被企业绑架呢?

      刘秀梅说,制定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一定要有监管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参与。有些指标需要反复讨论,技术方面是由专家进行把关的。这些指标并不是企业提出来的数据,而是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和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规定。

      刘秀梅说,我们不能把企业参与、提出意见或者某一个企业情况符合现行标准,就认为是被企业绑架。

      张旭东说,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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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unjun0620

    第1楼2011/11/25

    标准再好,也需要彻底地执行,否则就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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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季风】

    第2楼2011/11/25

    如果食品安全标准失去了公信力,食品安全的防线又该从何筑起

      近日,速冻食品名牌企业思念、三全、湾仔码头相继“露馅”:抽验食品内含危害健康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在执法部门追责与相关企业推责,在公众质疑与企业回应的博弈中,速冻食品新国标引起关注。根据这个新国标,金黄葡菌群检测由定性转向定量,换言之,就是允许在食品中检出少量金葡菌,而这一标准已经被一些企业援引,甚至成为证明产品合格的挡箭牌。

      在食品安全形势依旧严峻的今天,食品安全标准难道越来越低?食品安全如何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谁来保护?面对公众对新国标“开倒车”的质疑,卫生部门则表示,新标准比旧标准低系误读,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更符合国际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要求。

      标准到底是否科学合理,相信通过理性认真的讨论,会有最终答案。然而,每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公众往往把目光聚焦在“食品安全标准”的现象,则令人深思:本该中立客观的安全标准,为何屡屡引发公众的批评质疑?如果食品安全标准都失去了公信力,食品安全的防线又该从何筑起?

      任何标准,都是时代的产物,也都应该与时俱进,同时代要求相契合,与发展阶段相适应。可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后,我国食品管理标准更新滞后,部分标准长期止步不前,二三十年不变。事实上,近年来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与此有关。

      当然,这些年来,食品安全的标准也并非完全“岿然不动”。许多标准也在重新论证修订中。然而,恰恰这些新标准的制定,每每为公众质疑。道理很简单:由于标准制定参与者需要相当的专业能力,这一限制成了有关部门、企业、专家的“关门习惯”。这样的标准制定流程,不仅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也给公众留下了“存在猫腻”的猜想空间。

      这些年来,每当公众质疑食品安全标准过低了,总有一种声音呼吁,标准制定讲究国情适用。这种观点严格来说并无错,不过有时却显得文不对题。其实,谁都明白不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也会尊重中国“发展中”的现实。公众无法接受的是,从三聚氰胺事件到瘦肉精事件,许多食品安全标准早已与“国情”无关,发展的中国早应该摒弃这些落后的食品安全标准,可现实中这些落伍的标准却“桃花依旧笑春风”。

      因此,面对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重振食品安全标准的公信力,有关部门不能仅仅以简单回应了事,更应该思考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早已落后于时代发展?标准制定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制定权是否被“少数人”、“少数企业”绑架?

      只有类似问题得到了回答,食品安全标准才不至于成为公众的焦虑,也才能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牢固“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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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ifan1117

    第3楼2011/11/25

    为什么总是说食品标准被少数企业绑架呢?应该有征求公众意见的机会。当时不反对,现在反对,难道不是事后诸葛亮。而且标准是由数据支撑的,你反对你要拿出数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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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oland2008

    第4楼2011/11/25

    什么东西只要用中国博大精深的语言文,都可以解释的合情合理。以前不得检出是检测方法不行,现在提高到10的3次方,是因为方法改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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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踏飞燕

    第5楼2011/11/26

    应助达人

    还没有降低啊,都允许检查出金葡了。这就和上次说牛乳标准没降低一样啊,神马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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