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麝香通常可以分为三类,一、硝基麝香,历史上主要使用的品种有葵子麝香,二甲苯麝香和酮麝香。二、多环麝香,主要使用的品种有佳乐麝香和吐纳麝香。三、大环麝香,主要使用的品种有十三碳二酸乙二醇二酯(商品名为麝香—T),十五内酯,环十五酮等。
一、硝基麝香中禁用的:葵子麝香由于具有致癌,致突变和生物毒性(CMR)问题,从上世纪末已经遭禁用。我国在多种法规,如GBT 22731-2008 日用香精的国家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在日化香精和化妆品中禁止使用葵子麝香。
硝基麝香中禁用的:二甲苯麝香,并不具有致癌,致突变和生物毒性(CMR)问题,但由于在环境中难以降解,会蓄积在土壤、水等自然环境中,近年来在日化香精和化妆品中禁用。见GBT 22731-2008 日用香精的国家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硝基麝香中目前允许使用的仅有酮麝香一种,它不具有致癌,致突变和生物毒性(CMR)问题,但在日化香精和化妆品中用量有限制,见GBT 22731-2008 日用香精的国家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二、多环麝香中的佳乐麝香、吐纳麝香和大环麝香中的十三碳二酸乙二醇二酯(商品名为麝香—T),十五内酯,环十五酮等麝香类物质以及多种杂大环酮类麝香也有使用,均不具有致癌,致突变和生物毒性(CMR),也不存在环境难以降解问题,其结构类似于天然麝香中存在的3-甲基十五环酮,目前在日化香精和日化用品中用量正在上升。
由上述原因,主要对人体有致癌致突变作用或有害于人体和环境的是硝基麝香中的葵子麝香和二甲苯麝香。我们不能笼统地说人造麝香对人体有致癌致突变作用或有害于人体和环境。应加以区别对待。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