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消费品检测
zhw19811005
第1楼2012/02/22
是什么样品的检测报告?
fallil
第2楼2012/02/22
“如果是有色的盖子超标,那么也应该指明是那种颜色吧。”楼主你给人家的是做一个样品的钱吧,如果要指明哪种颜色超标,哪种颜色不超标,那就算多个样品了,你得多付几倍的报告费用,对于你这种样品,如果只给一个样品的价钱的话,肯定就是混测了,也就是说他们也不知道是哪种颜色超标。
zhanzhigur
第3楼2012/02/22
No.10-2011是要求食品接触材料里与食品接触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塑料的。请问楼主,你的样品那个部分会与食品接触?接触的食品又是什么类型的,水性、酸性、油性还是醇类?
两个字的烦恼
第4楼2012/02/23
食品级测试不应存在混测
马克思的战友
第5楼2012/02/23
报告没有带认可标识,肯定是乱搞的。
AK-47(冲)
第6楼2012/02/23
回二楼:报告有体现是测试透明部分样品的,这个和给多少钱没关系。回三楼:法规是这么要求的,测试机构也不用管到底这个透明部分会不会和食品接触,客户说要测这个部分的芳香胺就行了。回五楼:认可标识指的是哪个国家或者机构的认可标识?CNAS么?CNAS就是国内的才有人在乎,SGS BV ITS出不带CNAS的多了去了。回楼主:检测方法一般是用分光光度法测盐酸苯胺的总量(以苯胺计),模拟液原则上也是固定的,就是方法指定的,比如3%醋酸。
Star
第7楼2012/02/23
从报告上来看,应该是测试的食品可接触材料中得PAA,至于结果准不准,透明pp会不会有而导致被溶出,那就不知道了
第8楼2012/02/23
透明材料测出来含有的情况我是没遇到过,不过有可能是方法测苯胺总量引起的偏差。这个方法有些不合理。只是目前大家都在用。
第9楼2012/02/27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是:楼主是否跟实验室指定测试某个部位(比如说我就是要测透明塑料),否则还是要确认样品的那个部分跟食品接触或预期跟食品接触才能确定测试部位,要不实验室有忽悠客户的嫌疑。呵呵
3347feng
第10楼2012/03/04
一份报告就这么点东西呀....
品牌合作伙伴
丹纳赫苏州基地 打工人的梦想
执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