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2楼2012/03/22
2012年的主要工作是:
一、认真贯彻空气质量新标准,着重做好PM2.5、O3等新增指标的监测
二、做好环境监测重点专项工作
(一)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
(二)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达标验收;
(三)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
(四)推广卫星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
(五)加强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
(六)认真开展重金属监测工作。
三、组织实施例行环境监测工作
(一)组织完成环境质量监测任务;
(二)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及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三)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四)强化风险评估,提高预警预测水平;
(五)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工作;
(六)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七)组织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八)推动环境监测国际合作
四、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一)不断完善环境质量评价办法;
(二)探索农村环境质量评价办法。
五、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建设
(一)力争《环境监测条例》早日出台;
(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制度;
(三)健全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
(四)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六、加强环境监测监督考核工作
(一)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考核;
(三)加强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
(五)监督地方认真开展有效性审核工作;
(六)推动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七)组织开展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七、大力加强全国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
(一)启动环境监测“三五”人才工程;
(二)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培训和技术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