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anleer
第7楼2012/07/10
自2008年4月1日起,自愿性德国GS 认证根据文件ZEK 01-08,强制加入 PAH 测试。这些PAH是基于美国环保署提出的技术指标列表管控的16种多环芳香烃化合物。这16种多环芳香烃被分类为致癌物质。2008年12月新的文件 ZEK 01.2-08 取代 ZEK 01-08 作为 GS 认证评估 PAH 测试的新要求。
2011年11月29日,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 (ZLS) 发布最新的测试方法ZEK 01.4-08 (i)。文件新增了两种PAHs,使得 GS 认证中需要评估的PAHs 扩充至18种. 新的两种 PAHs 是:
1, 苯并[e]芘 (CAS No. 192-97-2)
2, 苯并[j]荧蒽 (CAS No. 205-82-3)
18种 PAHs 的新要求及新文件ZEK 01.4-08 (i) 将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且将成为新的 GS 产品认证的强制要求。2012年7月1日后ZEK 01.2-08将被取代。单个的PAH和多环芳烃总含量浓度限值与之前的标准ZEK 01.2-08相同。(参考表格A)。
为了确保顺利过渡到新要求,GS 标识证书持有者应注意相关的生效日期并立即更新测试计划。表格B 总结了GS 标识证书持有者应采取的行动方案。
xuanleer
第9楼2012/07/10
表格B: GS 标识证书持有者应采取的行动方案
GS标识证书 | 符合18种 PAHs的要求 |
对于现有的GS 标识 证书 | |
2012年7月1日前将会过期的证书 | 否。不需要符合18种 PAHs的要求,仅需要评估当前16 种PAHs的要求。 |
2012年7月1日或之后会过期的证书, 若无需重新签证 | 是。需要在验厂时评估18种PAHs,最迟到2013年6月30日。 |
2012年7月1日或之后会过期的证书,若需要重新签证(以下三种情形除外) | 是。需要在更新的GS证书签发前评估18种PAHs。 |
| 不需要立即符合18种 PAHs的要求,但是需要在下次验厂之前符合18种PAHs的要求,最迟到2013年6月30日。 |
2012年7月1日或之后签发的新的GS标识证书 | |
所有新的GS证书 | 是。 需要在新的GS证书签发前评估18种PAH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