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复评审的材料和流程和初次一样。按申请书附表要求复评审多加一项:附表9: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及技术能力维持状况自查表
具体提交给谁还是电话确认吧(可以打给三处负责综合协调的老师咨询下),以免差错。而且还可以直接沟通关于提交材料不懂的问题,都会有答复的。
祝你审核顺利。
knight(knight34) 发表:和初次评审一样,提交认可申请书及相关附表、附件
详见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20/4446944/
提交给谁上CNAS的网站上查一下,各个领域有相应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