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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过程的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是指何情况下的评定?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二级注册计量师教材给出的测量过程的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是指何情况下的评定?

    二级注册计量师教材对于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给出了测量过程的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

    和规范化常规测量时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



    很显然规范化常规测量时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适应于我们实际检定工作的情况下,去求得我们常规检定中的标准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我们只要在平时正常检定时,每检一被检计量器具后,将数据记录下来的数据去进行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则得到的该不确定度分量就可作为我们平时正常检定时的不确定度分量。

    但是教材给出的测量过程的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是指何情况下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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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骗子

    第1楼2013/03/08

    A类评定就是采用统计法进行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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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骗子

    第2楼2013/03/08

    教材给出的例子是进行了多组测量,公式中的m表示工测量了m组,n是测量次数,多用于较高准确度要求的测量,一般的贝塞尔公式指的是一组测量的标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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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3楼2013/03/08

    应助达人

    我是想问教材中(2)测量过程的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和(3)规范化常规测量时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分别适应什么情况的重复性不确定度的评定。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教材给出的例子是进行了多组测量,公式中的m表示工测量了m组,n是测量次数,多用于较高准确度要求的测量,一般的贝塞尔公式指的是一组测量的标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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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by073125

    第4楼2013/03/08

    应助达人

    一般是样品均匀性引起的不确定度,根据标准偏差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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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5楼2013/03/09

    应助达人

    当然对于化验,一般是样品均匀性引起的不确定度,根据标准偏差得来的。但我想问的是都是根据标准偏差得来的情况下,那种情形下用教材中(2)测量过程的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那种情形下用教材中(3)规范化常规测量时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

    baby073125(baby073125) 发表:一般是样品均匀性引起的不确定度,根据标准偏差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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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骗子

    第6楼2013/03/11

    (2)是针对一段时间内该设备的标准偏差,是通过长期测量对每一次标准偏差统合分析的标准偏差。
    (3)是针对短时间内,等精度条件下多组测量后得到的标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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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7楼2013/03/11

    应助达人

    我倒是觉得(2)适用于被测量对其重复性导致的不确定度分量没有贡献的情况,因为它是采用核查标准测得的数据去计算标准偏差,由此评得的不确定度为最佳不确定度;而(3)适用于平时我们检定时,被测的是不同的被检而得到的数据去计算标准偏差,从而去评不确定度。后者评得的不确定度更大,但适用性更强。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2)是针对一段时间内该设备的标准偏差,是通过长期测量对每一次标准偏差统合分析的标准偏差。
    (3)是针对短时间内,等精度条件下多组测量后得到的标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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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8楼2013/03/12

    应助达人

    它山之石—规矩湾锦苑:

    回复 0# 刘彦刚
      “被测量对其重复性导致的不确定度分量没有贡献的情况”并不存在,只不过我们要求的是用该测量方案或者测量过程对某特定种类被测对象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所以必须或者应该尽量减小这个影响对测量方案的不确定度影响。如果仔细研究公式3-32是公式3-33,其实两个公式是一回事。公式3-32无非是公式3-33的特例,即当k=m时,公式3-33就是公式3-32。
      “规范化常规测量”规定每组测量次数为n,测量了m组,共计测量了N=m·n次。长期核查控制的测量过程每次核查时测量次数n,核查了k次,共计测量了N=k·n次,只不过是换了一种说法而已。把“核查”换成“规范化常规测量”即可得出:其实m=k,两个公式的Sp也是完全相等的。
      (2)中的uA与(3)中的公式3-34之uA(X均j)也完全是一回事。(2)中uA计算式的n′为本次测量时的测量次数,规范化常规测量规定的测量次数是n,当然也是本次测量时的测量次数,所以可以把3-34中的本次测量次数n和3-32底下公式使用的本次测量次数n′看作为完全是一码事。
      因此我认为,对于(2)和(3)没有必要想得太复杂,两个公式无非是说的两种操作方法本质是一回事。我们需要把握的关键在于:
      1.用尽可能多的测量次数对某特定被测量(如核查标准或固定的一个被检对象)重复性实验,无论是一气呵成测量k·n=N次,还是分m组各测量n次共测量m·n=N次,抑或加权的非等精度测量折算成N次,只不过看成k·n=m·n=N而已,看作为一回事。
      2.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出实验标准差Sp。
      3.求出单次测量的不确定度uA′,其实uA′=Sp。(说明:一气呵成不分组测量N=k·n次时,Sp就是S)
      4.以后的实际测量活动(包括检定、校准活动)所得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计算,就只要考虑实际测量次数就行了。如果本次测量结果以平均值给出,实际测量次数为n′,则该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为:
      uA=uA′/√n′=Sp/√n′
      公式中若本次测量次数n′=1,就是说测量一次即给出测量结果,则本次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uA=Sp/√n′=Sp/√1=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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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9楼2013/03/12

    应助达人

    的确,从数学公式看(2)中的uA与(3)中的公式3-34之uA(X均j)也完全是一回事。关键的区别实际上在于:第(2)该情况,用于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的数据是测量核查标准(而且好象是同一核查标准)得到的;而第(3)该情况,用于标准不确定度A类评定的数据是测量不同的被检件得到的。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它山之石—规矩湾锦苑:

    回复 0# 刘彦刚
      “被测量对其重复性导致的不确定度分量没有贡献的情况”并不存在,只不过我们要求的是用该测量方案或者测量过程对某特定种类被测对象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所以必须或者应该尽量减小这个影响对测量方案的不确定度影响。如果仔细研究公式3-32是公式3-33,其实两个公式是一回事。公式3-32无非是公式3-33的特例,即当k=m时,公式3-33就是公式3-32。
      “规范化常规测量”规定每组测量次数为n,测量了m组,共计测量了N=m·n次。长期核查控制的测量过程每次核查时测量次数n,核查了k次,共计测量了N=k·n次,只不过是换了一种说法而已。把“核查”换成“规范化常规测量”即可得出:其实m=k,两个公式的Sp也是完全相等的。
      (2)中的uA与(3)中的公式3-34之uA(X均j)也完全是一回事。(2)中uA计算式的n′为本次测量时的测量次数,规范化常规测量规定的测量次数是n,当然也是本次测量时的测量次数,所以可以把3-34中的本次测量次数n和3-32底下公式使用的本次测量次数n′看作为完全是一码事。
      因此我认为,对于(2)和(3)没有必要想得太复杂,两个公式无非是说的两种操作方法本质是一回事。我们需要把握的关键在于:
      1.用尽可能多的测量次数对某特定被测量(如核查标准或固定的一个被检对象)重复性实验,无论是一气呵成测量k·n=N次,还是分m组各测量n次共测量m·n=N次,抑或加权的非等精度测量折算成N次,只不过看成k·n=m·n=N而已,看作为一回事。
      2.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出实验标准差Sp。
      3.求出单次测量的不确定度uA′,其实uA′=Sp。(说明:一气呵成不分组测量N=k·n次时,Sp就是S)
      4.以后的实际测量活动(包括检定、校准活动)所得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计算,就只要考虑实际测量次数就行了。如果本次测量结果以平均值给出,实际测量次数为n′,则该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为:
      uA=uA′/√n′=Sp/√n′
      公式中若本次测量次数n′=1,就是说测量一次即给出测量结果,则本次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uA=Sp/√n′=Sp/√1=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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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phfm2009

    第10楼2013/03/12

    应助达人

    看来楼主研究的不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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