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ezi6473
第5楼2013/04/18
建议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考虑:
1、如果不是在同一建筑物内,没有存在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的情况,可以不必测量C点,测量一下A点与B点就可以了,两者均应测一下背景噪声值,但B点建议不必作出修正。
2、如果存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5.3.3.2的情况,则应同时测量A点与B点,两者均应测一下背景噪声值并作出修正。
3、如果是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的情况,则应测量一下A点与C点,C点测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两点均应测一下背景噪声值并作出修正。
评价标准:
第一种:A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标准,B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B点同时监测背景值但不作修正的目的是说明一下工业企业排放的噪声对居民住宅的影响程度,但因为声环境质量标准无修正值一说,故不能作出修正。
第二种:A、B两点均按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第三种:A、C两点均按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6楼2013/04/29
现在经过讨论,最终决定按照第一种方法来执行标准,但是对于本底值是否修正,又产生了异议
zxz19900120
第8楼2013/05/17
个人认为B点不能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评价,因为和定义不符。既然投诉了,肯定居民受A的影响,而且是主要声源,在B点按声环境质量标准测量和评价如果结果超标了A点肯定超标,因为两点间隔距离较短且A点距离厂界更近,主要声源是一样的;如果B点不超标,A点超标肯定也可以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治理。现在验收制度是执行双达标,即使出现是A点不超,B点超标也可以按照验收制度让A治理,因为是对敏感点有贡献的。
xuezi6473
第9楼2013/05/17
原文由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gzlk650) 发表:原文由 xuezi6473(xuezi6473) 发表:建议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考虑:
1、如果不是在同一建筑物内,没有存在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的情况,可以不必测量C点,测量一下A点与B点就可以了,两者均应测一下背景噪声值,但B点建议不必作出修正。
2、如果存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5.3.3.2的情况,则应同时测量A点与B点,两者均应测一下背景噪声值并作出修正。
3、如果是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的情况,则应测量一下A点与C点,C点测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两点均应测一下背景噪声值并作出修正。
评价标准:
第一种:A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标准,B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B点同时监测背景值但不作修正的目的是说明一下工业企业排放的噪声对居民住宅的影响程度,但因为声环境质量标准无修正值一说,故不能作出修正。
第二种:A、B两点均按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第三种:A、C两点均按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现在经过讨论,最终决定按照第一种方法来执行标准,但是对于本底值是否修正,又产生了异议
个人认为B点不能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评价,因为和定义不符。既然投诉了,肯定居民受A的影响,而且是主要声源,在B点按声环境质量标准测量和评价如果结果超标了A点肯定超标,因为两点间隔距离较短且A点距离厂界更近,主要声源是一样的;如果B点不超标,A点超标肯定也可以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治理。现在验收制度是执行双达标,即使出现是A点不超,B点超标也可以按照验收制度让A治理,因为是对敏感点有贡献的。
如果存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5.3.3.2的情况,则应同时测量A点与B点,两者均应测一下背景噪声值并作出修正。------这种情况下B点是按《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监测的,个人认为只能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进行评价的;
现在验收制度是执行双达标,即使出现是A点不超,B点超标也可以按照验收制度让A治理,因为是对敏感点有贡献的。 ----个人认为这一条与《〈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中的解释是有冲突的,可见我上发的《〈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的未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