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s021696
第1楼2013/05/09
从内部控制角度来说保留一份就可以了。
baby073125
第2楼2013/05/09
我感觉也是可是两个部门的话原始记录能互相传递吗,再说配液人和检测人也不是同一个人啊!
端慎木渐
第3楼2013/05/09
这个是记录格式的问题,重复的不合理的不必要的部分,只要不影响实验重现的,我觉得完全可以删除。
第4楼2013/05/10
原始记录一个项目可以包含两份吗也就是说不同的检测人提供各自的原始记录就行。
zheyiniao
第5楼2013/05/10
单独设置配液记录。以样品编号连接上即可。
KingDz
第6楼2013/05/10
重新整理一下记录格式,配液记录一次性记录就可以了,不用反复记录,何况后面的记录是不是抄写前边的,已经失去真正记录的意义了。
第7楼2013/05/10
对啊,那么说这个记录可以分开两份写的了。
nicky2008
第8楼2013/05/10
同意,如果抄一份,就有可能被追问诚信的问题~
第9楼2013/05/11
是啊,感觉有重复有不真实。但是这个问题的麻烦就在于原始记录页数太多。
rqycn
第10楼2013/05/13
可以不要重复,但要注明记录见那XX,保留一份可以追溯即可。
品牌合作伙伴
执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