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规
为加强食品重金属的管理,并依据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6月6日,台湾地区“卫生署食药局”发布署授食字第1021900700号令,对“重?属检验方法总则”进行修正,其修正要点如下:
1. 修正“适用范围”。
2. “检液之调制”增列砷的“硫硝酸分解法”与“氧化镁灰化法”,及汞的“硫-硝酸还流法”与“微波辅助硫-硝酸还流法”。
3. “含量测定”增列砷的“氢化式-原子吸收光谱法”,及汞的“冷蒸气-原子吸收光谱法”与“冷蒸气-汞原子荧光光谱法”。
4. 增修订部分文字。(来源: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
会飞的猪猪
第1楼2013/06/30
一个小岛对食品重视就如此,大陆没有如此滴魄力,谈何收复?
穿越时空
第2楼2013/07/22
看来台湾比我们还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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