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闲话监测数据的认可
zhw19811005
第1楼2013/08/03
好多法律都不具操作性
zyl3367898
第2楼2013/08/03
说的是,如果质疑县监测站的数据结果,那么年年的评审对它们起什么作用呢?它们如何拿到资质认证的。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3楼2013/08/04
那么经过CNAS的实验室出具的数据都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老兵
第4楼2013/08/04
国家认监委和质监总局规定由他们来认可,如今好了,环保部又要来再次确认,都是权利欲所为。
reytop
第5楼2013/08/10
最近越发感觉不安,从上到下的不安,主管部门现在变成了审核部门,变成纠察部门,变成了维稳部门。身边太多的例子,媒体上也太多新闻;那天听编译局副局长的一篇文章“政治精英”缺乏安全感;正是因为这种安全感的缺乏才会让他们想把所有的证据都握在手心,销毁或公开,都全凭他的心境和境遇...比如这环境监测的数据
第6楼2013/08/12
资质认证主要是考评管理体系,抽查报告和盲样考核本身就存在风险。因此不能担保实验室的数据质量问题,实验室的数据质量主要还是靠自律和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尘
第7楼2013/08/12
都是被公关过啊,计量认证考核都一样
第8楼2013/08/12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第86号令,只有通过CMA认证才能作为具有证明作用,CNAS并不都管用。
第9楼2013/08/13
那还搞实验室认可有什么用,CNAS据说是和国际接轨的,现在毛用了,养活了一批专家,每次都要塞红包。
第10楼2013/08/13
侬不晓得什么是中国特色?对于为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公证数据,还只能去通过国家具有强制性的CMA认证;CNAS是自愿的,老外才认这个。CNAS认可没必要塞红包,按规定其辛苦费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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