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om
第10楼2013/09/17
安微,《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须知》:/三准备/(二)实验室建立的质量体系须运行6个月以上(注:首次申请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时间/工商部门注册时间/民政部门登记时间为准),并能提供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客观证据(管理评审和内审材料)。
山东,《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须知》:④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0 、ISO/IEC17025-1999)规定的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各省都发过类似须知、办法、规范。。。(这样地方的内审员证,才那么贵,你拿一个认证认可协会下任意有培训资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内审员证,他们可以不认,因为你们没有培训本省的管理办法,有欠缺。。。。。我猜的)
KingDz
第11楼2013/09/17
资质认定准则和管理办法中都有没有明确体系运行时间要求,但都要求:
按照认定基本规范或者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并有效实施。
有效实施通常需要一定的周期来形成相应的证据,通常为半年以上,而在CNAS-RL01 实验室认可规则 中则明确提出为6个月以上。
7 申请受理要求
7.1 申请人应对CNAS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填写清楚、正确。
7.2 申请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7.3 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且正式、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即:管理体系覆盖了全部申请范围,满足认可准则及其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各层文件之间接口清晰。
7.4 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能达到预期目的。
7.5 申请的技术能力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
7.6 具有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授权签字人申请人。
7.7 使用的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应能满足CNAS相关要求。
7.8 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有相应的检测/校准经历。
7.9 认可准则和要求类文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能力申请认可。
7.10 CNAS秘书处认为有必要满足的其他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