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痕
第5楼2016/05/26
还是说说个人理解。
1.楼上所说的相互反应的问题,确实是方法开发中非常关键的问题,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这两个东西根本就不能放在一个体系里进行检测,方法上就需要分开。即不能配制成混标在一个溶剂一次进样中进行测定。这种情况,在成熟标准里,应该是已经考虑过了的,理论上讲是不存在的。最容易存在的是你自己开发方法,想要把几个东西放在一个体系里进行检测,容易产生上述问题。
2. 回到标准上那句话,应该是说在质谱上的离子分组。一般来讲,如果是多组分检测,每个组分3-4个离子的话。在固定的扫描时间里,离子越多,扫描的点数就越少。但定量对扫描点数是有要求的,是12-15个左右吧,大概。这就决定了多组分检测的时候,必须要分组才能保证每一个化合物的扫描点数足够。所以才有了分组之说。个人经验是,安捷伦GCMS分组,每组离子最多不要超过11个。
3. 所谓“按照农药及相关化学品的性质和保留时间”进行分组。一方面是化学性质,我的理解是,有些化合物的碎片离子特别相似,或是一个化合物的定性离子是另一个化合物的定量离子,这样的情况都不适合分在同一组,会干扰定量和定性的判断。另一方面是保留时间,其实分组就是根据保留时间来的,同一组的化合物,只能是一个连续保留时间里的一段,没法跳着选。所以根据你待测组分的分离度,来进行适当的分组。在离子数目和分离度之间进行权衡。、、
不一定都对,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