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2003
第3楼2014/01/21
其实我对整机出感官测试这分方案是报怀疑的态度的,德国的食品级法规是按材料来分类的,即每种材料都要测试到,正常的理解应该是按一个一个的部件来做测试,不应该存在整机整体的感官测试这种做法才对,但现在不少的实验室都是按整机来出的,当然这种做法是可以节约成本,可从本质来讲是与法规的要求是有偏差的,不知有没有高手来解释一下该方案的出处?至于温度方面,如果参考工作温度,这个我觉得可以接受,毕竟有些材料在常温下迁移量不大,但温度一升高,气味就会变的很明显,可以考虑调整一下参考方法,毕竟DIN10955只是包装材料的测试方法,与实际样品的接触材料类型有偏差,但是需要在报告上备注一下会好点。
zhou2003
第6楼2014/01/21
其实上述的想法也只是我自己的考虑而已,德国法规是不是这么规定我真的是没谱的,毕竟看不懂德文啊,没有一手的相关资料,或许人家真的只是考虑常温下材料的感官就可以了呢,也许根本就没必要按EN1186的操作那么麻烦,直接评估常温下的材料就可以了。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DIN10955用的模拟物与EN1186是不一样的,那么这又做如何取舍?难道放着正综的模拟物不用,去用EU的模拟物?有点不合常理。其实问题说到底,就是德国感官测试的要求太烂了,没有一个相关的协调测试方法,比较贴近的方法DIN10955还只是针对包装材料的,而且又不再详细说明一下如果不是包材时该如何处理。
senke
第7楼2014/01/21
楼主能否贴出该方法啊?我也是做气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