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 实验室认可 | 计量认证 |
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 提高质检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 |
依据 |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idt ISO/IEC17025:2005) |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等效采用ISO/IEC导则25-90 |
性质 | 实验室认可是自愿性的,我国的认可原则中第一项就是自愿原则 | 计量认证是强制性的,未经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不得向社 会出具公证数据 |
对象 | 第一、二、三方的检测/校准实验室 | 属于第三方的各类质检机构(检测实验室) |
类型 | 一级国家认可 | 两级认证(国务院和省) |
实施 |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 各级政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以上) |
考核内容 | 公正性和技术能力(ISO/IEC17025是25个要素) | 公正性和技术能力 |
结果 | 发证书,可使用CNAS认可标志 | 发证书,可使用CMA标志 |
国际接轨 | 国际通行做法,CNAS已与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以及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互认协议 | 仅对国内适用,不能与国际接轨 |
发展动态 | ISO/IEC导则25-1990已变成国际标准ISO/IEC17025,但ISO/IEC17025还不能与ISO9001:2008完全兼容 | 继续维持(因有法律依据),但要修改,制定与认可准则统一的新规范(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仅为 试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