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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警察”专职化

  • 梧桐烟火
    2014/04/09
  • 私聊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http://www.mzyfz.com/cms/benwangzhuanfang/xinwenzhongxin/zuixinbaodao/html/1040/2013-11-01/content-903128.html

    核心提示:今年10月初,在湖北省黄石市一次联动治污行动中,一企业老板因在执法队伍中发现了“环保警察”的身影,而向黄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抱怨。

      “你来就来了,怎么还把警察带来了?”

      今年10月初,在湖北省黄石市一次联动治污行动中,一企业老板因在执法队伍中发现了“环保警察”的身影,而向黄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抱怨。

      此前,环境监察支队到该污染企业开展工作,不是找不到老板,就是老板爱理不理,基本没有什么力度。不过,这次警察来了,老板知道要“动真格”了。

      “环保警察”的构想并非黄石首创,全国范围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屡禁不止,一些污染严重地区为了应对环境污染案件频发的势头,强化刑事问责,早已开始环保执法的探索。

      2008年10月,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成立,这也是我国首个成立的环保公安分局,被称为“昆明模式”。

      昆明模式取得初步成效后,在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提出建议,为了强化环境执法,中国应当设立公安环保分局和“环保警察”。

      彼时,响应者寥寥无几。

      但随着中央对污染问题的高压态势,各地也将这份束之高阁的建议拿了出来。2013年9月22日,黄石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成立;10月10日,在污染严重的京津冀地区,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正式成立,专打各类环境“黑手”……

      “环保警察”对社会公众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它与传统警察有何区别?人员构成有无编制?是否真正能有助于解决环保执法难的问题?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10月16日,本社记者深入湖北黄石市,解密公众尚不熟悉的“环保警察”。

      应“运”而生

      今年9月22日,在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湖北省首个环境保护警察支队宣布成立。

      黄石以重工业立市,2000年以前,污染比较严重,是湖北省有名的“光灰城市”。由于过度开采,资源枯竭,位列于第二批矿产资源枯竭城市名单中。

      当地人士告诉记者,过去生态环境不好时,黄石招商引资,企业家一看到这个环境根本就不愿意来投资。

      如此尴尬的现状使黄石市城市转型有了内在的动力。最近几年,黄石市委、市政府多次做出关于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部署。

      不可否认,成立环保警察支队是黄石市城市转型的一个外在表现。

      实际上,作为试点和铺垫,2011年黄石市管辖下的大冶市就成立了环境保护警察大队,大冶两年试点的成熟经验使得黄石环保警察支队成立成为可能。

      而从接到筹备“环保警察”的任务到正式开展工作,黄石市公安局只用了短短一个多月时间。

      38岁的黄开广是黄石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的支队长。在他看来,今年6月18日,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环保警察”的组建带来了全新的契机。

      这几年,黄开广一直都对环保问题情有独钟,长期关注外省市“环保警察”的运行。黄开广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以前即使公安部门去执法,但入刑门槛比较高,很难认定。像2008年就成立的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到2013年办理各类环境案96件,其中仅办理了5起刑事案件,相信有了‘两高’解释,以后肯定就不同了。”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中有一条,对于污染企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第一次是行政处罚要求整改,第二次如果还不整改,第三次直接转入刑事案件。”黄开广认为,“两高”司法解释降低了入刑的门槛,在此情形下,黄石“环保警察”应运而生。

      谈到环保警察运行问题时,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江智开表示:“黄石市委、市政府顺应民意,成立环保警察支队,是从关注民生、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角度出发,此举也会进一步依法规范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将其生产经营纳入法治轨道上来。”

      人员和编制精练

      赞誉声中不乏质疑。人员编制、资源浪费以及是否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怀疑纷至沓来。

      对于组建环保警察是否是短期行为的问题,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江智开明确表示:“环保警察是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今后对于这项工作,应该说只会加大,不会削弱。”

      黄石市环保警察支队支队长黄开广也对此予以诠释。“环保警察支队属于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共有10个编制,民警均来源于刑侦、经侦、禁毒等一线办案部门。既不需要增加编制,又不需要从外部招聘人员,只是进行了资源整合,因此,目前并不存在外界这样那样的担心。”

      在黄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成立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的通知》中,明确环保警察支队为该市公安局正科级内设机构,核定领导职数1正1副,支队长高配副县级,所需10名编制从市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总量内调控。

      黄石市公安局行动迅速,9月13日市委提出生态立市的想法,9月22日环保警察支队就宣布成立。10名环保警察中,年龄层次不同,既有“70后”领导,也有“80后”骨干,更有“90后”新兵。

      民警们自愿报名,组织考核,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都在考虑的范围内。上岗前,民警们亦接受了岗位培训。“培训主要是环保知识方面的培训,包括要熟悉多达70页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有毒有害物质名录》中上千种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环保法》等。”黄开广说。

      10月1日,是中国传统的国庆假日。成立之初的黄石环保警察顾不上休息,正式从这一天起开展工作。

      目前,其办案线索主要来源于报纸、群众举报、网络以及环保局移交,也有环保警察主动出击的情形,但鉴定与认定是否属于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环保局最终确认。

      与黄石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相对接的部门是黄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按照黄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两部门分工明确。

      环保警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参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环境犯罪信息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

      “简单地说,就是前期监察归环保局,触犯法律的交由我们环保警察处理,我们所依据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黄开广解释说。

      对于这一职责,黄石市环保局环保监察支队支队长徐太秋非常认可:“编制委员会对环保警察的职责定位非常准确,既不和我们发生冲突,又互相促进。”

      通过几次联动执法呈现出的效果,黄石市环保局非常支持,此前让环保局感到头疼的难题都迎刃而解。

      强化执法效果初显

      黄石市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经办的第一起行政案件是在10月1日,当地媒体披露黄金山一农民燃烧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石棉,当时浓烟滚滚,味道非常大。环保部门去了之后没有找到人,经公安局调查后,燃烧废弃物的人终被找到,警察打了电话,该农民很快就来到了公安局,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该农民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

      在与环保部门接触时,黄开广了解到,环保部门碰到这样的困扰还真不少:去污染企业调查,要和企业老板见面,但是企业不是不开门,就是老板不出来见面,要不就是找不到人,环保部门无计可施。

      这一点,黄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徐太秋深有感触:“环境监察支队去一家企业执法,每次这个人都说老板不在。问了三年,他都说不在,这次公安局去才知道他就是老板。”

      环保工作加入了公安手段,原来打不开的企业大门打开了,也知道了老板是谁。“这些都要归功于环保警察,公安介入和侦破会更迅速。因为公安系统有自己的调查手段和强制手段,这是他们的优势所在。”徐太秋说。

      黄石市磁湖整治一直是政府整治环境的重点,该湖周围聚集着27家个体养猪场,环保局监察支队多次动员这些养猪户搬走,但今天赶走明天又回来了,以至于磁湖一度“死鱼湖上漂”,周围百姓意见很大。但令环保部门尴尬的是,他们既不能对养猪户断电,又不能断水,更不能暂扣东西,没有强制手段,唯一的手段就是罚款。

      在环保警察去了几次后,这一现状得到了彻底整治,养猪场全部撤离。现在的磁湖水质清澈,甚至可以下去游泳,是黄石人茶余饭后休闲的重要场所。

      类似情况还有不少。

      黄石市“五小”企业年年打击,年年有,屡禁不止。一小企业在炼铝过程中产生的物质被认定在危废物品名录中,公安依法刑拘了两人后,十几家“五小”企业的企业老板打电话给徐太秋,小心询问情况:“我们这个企业还开不开?开了的要不要主动关掉。”

      徐太秋说,这样的情况在以前是少有的,可见环保警察执法对这些企业确实有震慑力。

      期待环保法更有力度

      采访中,环保警察及环保局行政人员,都屡次提及,在环保案件的查处过程中,《环保法》相对来说比较“软”,他们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从1979年起步,到目前已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但环境执法难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一方面存在着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另一方面存在着对违法行为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的情况。

      徐太秋就告诉记者,以前由于入刑门槛高、难认定,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只能采取以罚代刑的做法。

      对污染企业唯一的行政处罚方法就是罚款,罚款额度从1万元到10万元不等,且一事不能二罚,对违法大户不起作用,有些违法大户对这些钱根本不在乎。

      “即使这样,这些罚款在现实执法中也未必完全能执行到位,湖北省政府360号令规定,类似罚款必须法人代表签字,但我们有时很难找到法人,企业有时还会讨价还价。今年这点已经改了过来,不再需要法人代表签字,只要依法送达污染企业单位即可。”徐太秋说。

      此外,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环境案件的解释,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涉及环保的犯罪,要向公安机关移交。不过,关于案件移交机制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移交,怎样移交,以及环保人员的自我保护机制,都需要改善。

      “环保警察能否解决环境执法的‘软骨症’,即将修改的新法对基层执法难问题是否会有所改善,这都要由时间去检验,也希望媒体能帮我们呼吁一下。”徐太秋说。

      而担任一个月黄石市环保警察支队支队长的黄开广,对这项充满挑战性的工作亦是满怀期待,“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改善环境,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真心希望这种做法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下去,并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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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lszhoujidai

    第1楼2014/04/09

    专职化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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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2楼2014/04/09

    应助达人

    说明中国百姓对国家暴力机构还是存在敬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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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条

    第3楼2014/04/09

    都是虎狼之师。。当然敬畏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gzlk650) 发表:说明中国百姓对国家暴力机构还是存在敬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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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第4楼2014/04/10

    应助达人

    环保警察需要相关专业和技术支持,执法取证还得靠监理和监测人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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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jssg

    第5楼2014/04/15

    这样看来公安部门的权利太大太集中了,不过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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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飞

    第6楼2014/04/15

    早就应该强硬点,最好把我们强大的城管也纳入进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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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第7楼2014/04/16

    应助达人

    很多城市的城管对那些随意摆摊污染的的烧烤摊贩还是管了的。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早就应该强硬点,最好把我们强大的城管也纳入进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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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飞

    第8楼2014/04/22

    我上次看到一个城管,经过一个新疆烤羊肉就拿了一把肉串走了,那个新疆人马上整个烤肉摊拿起往他扔过去

    老兵(wangliqian) 发表:很多城市的城管对那些随意摆摊污染的的烧烤摊贩还是管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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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98a

    第9楼2014/04/30

    司法鉴定机构应该相应扩充鉴定领域,把相关的环境标准纳入,个人感觉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在办理环境刑事案件中的证据作用要强于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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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第10楼2014/04/30

    应助达人

    司法鉴定机构仅仅是在符合法治规定方面强些,但对于专业检测的技术和仪器装备应该说比不过政府的检测机构。

    3398a(3398a) 发表:司法鉴定机构应该相应扩充鉴定领域,把相关的环境标准纳入,个人感觉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在办理环境刑事案件中的证据作用要强于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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