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1楼2014/05/05
我认为,是政府的监测站也好,第三方的监测机构也好,最终统一一个管理制度
jlszhoujidai
第2楼2014/05/05
从该条看不出环境质量监测是否会市场化,只是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职责。
燕飞
第3楼2014/05/05
这条只是说政府“会”怎样,而不是只能政府干
金条
第4楼2014/05/06
政府的监测站最好去掉。。吃别人的还敢给别人定罪?
第5楼2014/05/06
最终目的是数据共享和统一管理。。。在我看来就是以后只能有一个声音。。。所有的杂音都得去掉。。所以也不是不允许第三方来做。。但是一切以我为主。。一旦名份定下。。有些事可就由不得第三方了
老兵
第6楼2014/05/06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说的容易,这么多年了,环保、水文、气象、农业、地质和海洋等部门都各自为阵,就没有统一规划和数据共享过。实施起来难啊!
第7楼2014/05/06
环保部门只是负责制定监测规范,并没有组织统一管理的权力。
第8楼2014/05/07
[div]原文由wangliqian发表: 环保部门只是负责制定监测规范,并没有组织统一管理的权力。[/div]那第三方谁来管理
第9楼2014/05/07
谁发证就谁来管,不能只管生,不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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