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计比对操作规范
路云
第9楼2016/04/17
既然在一个使用场合准备了两套温湿度计(实际只用一套,另一套备用),那就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方式来核查了。你只需外送检一套温湿度计即可满足使用要求。等到在用的温湿度计的有效期快要到期之前,将另一套备用的温湿度计送检,取回后替换下现场已到期的温湿度计。替换下的温湿度计尽管已超期,但已撤离现场,不必立即送检。而是要等到明年,这批刚检完换上去的温湿度计到期前再送检。这样做并不会增加委外计量检定的费用,而且保证了现场所使用的温湿度计都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并在有效期内。这类计量器具归类为“使用前检定”类,在器具上要增贴一个“使用前检定”类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