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交响乐,不是独角戏
——解读《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科技创新是第一生产力,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顶层设计方面推进科技创新。本文从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角度解读《意见》。
(1)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造成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
(2)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不尽合理,造成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
(3)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应对以上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科技源开放共享”,“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由此可见,推进科技资源信息化管理,打造一个高效、有效监管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已成为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二)完善法规政策环境
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体制下,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及内部都各自为阵,各类科技资源基本上为部门、单位,甚至个人所有,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利用率低,严重浪费科技资源,更无法形成科研优势协调互补。在这些现状的背后,是因为我国一些法规制度中有许多与科技资源共享相违背的内容。如科技部关于采用课题经费购置的资产其使用权、所有权归课题组所在单位;教育部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主要指标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科技图书文献,导致一些高校因为无法共享资源而重复采购设备,重复以往已经做过的科学实验等,造成严重资源浪费。
那么在先进思想、法律、管理机制的推动下,如何去建设一个高效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一)建立网络共享平台
要采用电子信息网络等高新技术建立企业、高校、院所等就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研实验记录数据、科技信息情报等的共享平台。对于由国家、地方科研配套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其购买的科研仪器设备其产权应归国家所有,加入共享范围;该项目产生的科研记录数据等可通过电子信息网络服务器等实现内部和外部的共享与受控,在减少科技资源的低水平重复的同时保护知识产权。总之要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实现基础研究、制造技术等领域的公共共享平台。
(二)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体系
如基于提高研发能力的在线专家咨询体系、基于科研实验进程的试剂耗材的网络库存管理、采购平台、采购审评与科研经费管理一体化网络服务及基于面向中小企业的情报分析服务等等。要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多方创办科技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研发科研资源共享网络平台。
(三)基于内容的数字保护技术创新
在提倡科研共享、数据自由同时,要保护科研创新者的利益。首先,要确保在科研共享网络平台上面的所有数据的安全性,这就给平台提出了关键性的问题。其实平台可以仿照银行金融云端服务平台来保护数据,如果能够做到像保护千亿、万亿银行资金一样来保护数据,还有什么理由来怀疑科研平台安全性问题呢?其次,确保科研创新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与监管,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谁先发明谁先受益的制度改革。